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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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又作両,是東亞傳統的质量單位,中國在漢代之前已經出現,再傳到日本、朝鮮半島、越南等地,實際质量歷代不同,傳到各地後亦各自有所變化。傳統的1斤等於16兩,故有成语“半斤八两”。
中国古代的银质钱币在使用时需要鉴定成色并称重以确定其价值,一般就以称重时的质量单位“两”为银质钱币的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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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现状
- 中国大陆:195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关于统一计量制度的命令》,从原来从民国沿用下来的市用制(市制)的1(市)斤等于16(市)两,改为现在的1(市)斤等于10(市)两,1(市)两等于50克。此制度沿用至今。[1]
- 香港菜市場買賣:十六分之一司馬斤,即約37.8克[2]。貴金屬買賣使用「金衡兩(tael troy)」,即37.429克[2]。
- 新加坡巴剎買賣:一两為11⁄3安士,等於十六分之一斤,即 37.7994 克[3]。
- 澳門跟香港采用相同的计量方式,即一斤16两。而一般日常生活使用,两和磅使用最多。
- 台灣台制中的台兩:十六分之一台斤,即37.500克。
- 越南菜市場買賣:即常衡兩(lạng)為十分之一公斤,即100克。貴金屬買賣使用「金衡兩(lượng 或 cây)」,即37.500克
由於傳統上1斤等於16兩,故有成语“半斤八两”,表示不相上下。
[编辑] 历史演变
[编辑] 中國
- 战国:1两 = 15.8克
- 秦:1两 = 15.8克
- 汉:1两 = 13.8克
- 魏晋:1两 = 13.8克
- 隋:1两(小) = 13.8克;1两(大) = 41.3克
- 唐:1两 = 41.3克
- 宋:1两 = 40克
- 明清:1两 = 36.9克
- 清:庫平制的庫平兩:十六分之一庫平斤,即 37.301 克
- 民国(1930年-1949年):1两 = 31.25克,因《中华民国度量衡法》第五条规定1公斤为2市斤、1市斤为16两
- 中华人民共和国(1949年-1959年): 1两 = 31.25克,沿袭民国的度量衡制度
[编辑] 另見
[编辑] 參考與注釋
- ^ 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5-01/10/content_2440001.htm
- ^ 2.0 2.1 度量衡條例. 香港法例.
- ^ Weights and Measures Act (CHAPTER 349) Third Schedule. Singapore Statu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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