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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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又稱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英文譯名: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簡稱ECFA[1],原稱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兩岸綜合經濟合作協定(英文譯名: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CECA),是台灣中国大陆(合稱「兩岸」)的雙邊經濟協議,由中華民國政府2009年提出並積極推動,被執政的馬英九政府視為加強台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政策;後於2010年6月29日中國大陆重慶簽訂。該協議在簽訂前,曾一度稱為兩岸經濟協議[2]

目录

[编辑] 緣起

2008年年初,第十二屆中華民國總統選舉中國國民黨籍候選人馬英九於競選政綱中,即提到當選後將與大陆簽訂互惠兩岸的經貿協定。同年3月,中國國民黨擊敗民主進步黨再度執政,大陆與台灣的經濟活動增加。

2009年1月,中國國民黨及多個工商團體開始呼籲執政政府儘速與簽署簡稱「CECA」的綜合性經濟協約。贊成此協定的政府官員及團體成員認為,應儘早協商簽署該兩岸經貿合作協定,才可以於《東盟加三經濟合作協定》實施後,避免台灣遭到被邊緣化的經濟危機。他們認為:台灣出口將近四成輸出至中國大陆,若《東盟十加三經濟合作協定》簽訂導致的東南亞國家联盟(簡稱東盟)國家貨品免稅進入中國大陆,將讓該四成出口大幅減少。透過台北與北京簽訂暫定名《兩岸綜合性經濟合作協定》的兩岸經貿合作協議,才能避免此情形發生。

2010年,條約內容涵蓋東盟十個國家及中国大陆日本國大韓民國的《東協十加三經濟合作協定》將生效。協定內涵蓋的該等國家,將依照條約內容,漸進互相實施免關稅的經濟策略。[3][4]

[编辑] 內涵

主要內容是兩岸將約定關稅減免,也就是兩岸達成簽署自由貿易協議。在細項上,若比照2010年實施的東協十加三協議,關稅免稅部份將包含了台灣輸往中國大陆的石化機械紡織品及汽車零組件業等經濟產業。因為WTO規定經濟合作協議「必須」達到九成雙方貿易產品的免關稅,該條約也達成分階段達成的默契;而其先期協議的產品內容,普稱為「早收清單」。

臺灣半官方組織中華經濟研究院曾以國際通用GTAPTAIGEM等經濟模型評估該條約。該評估認為:兩岸簽署ECFA對台灣經濟之影響,研究結果顯示簽署後對台灣 GDP、出進口、貿易條件、社會福利均呈現正成長,整體經濟成長率將增加1.65%-1.72%、總就業人數將增加25.7-26.3萬人,對總體經濟有明顯正面效益,全民皆可分享此經濟成長的果實。[5]。 之後,國民黨皆以此評估作為簽訂條約的依據及說帖。而根據此評估,國民黨認為該條約的益處有「邁向全球化」,[6]「東亞戰略影響」[7]

另外,國民黨認為簽署ECFA“有其必要性及迫切性”,但“一定會循序漸進,保持彈性,不會一步到位,一定會步步為營”,確切保障台灣的權益。除此,也強調絕對保護農民權益,“不會讓大陆農產品傾銷到台灣”。

對於反對黨的質疑,國民黨也有其回應,國民黨認為該條約不違反WTO,執行面完全可行。並在政府的配套措施及無意擴大農業品入口。

[编辑] 簽署過程

時 間 重  要  事  件
2010-08-17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與立法院三讀通過[8]
2010-06-29 第五次江陳會談於重慶舉行,正式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2010-06-24 第五次江陳會談預備性磋商於台北舉行 經濟部施顏祥部長赴立法院向王院長報告第五次「江陳會談」預備性磋商情形
2010-06-23 第五次「江陳會談」預備性磋商於台北舉行
2010-06-15 經濟部施顏祥部长赴立法院向王院長報告ECFA第三次正式協商報告
2010-06-13 兩岸經濟協議第三次正式協商於北京舉行
2010-04-25 總統與民進黨主席蔡英文──兩岸經濟協議電視辯論
2010-04-08 經濟部貿易局黃志鵬局長赴內政委員會列席備詢
2010-04-06 經濟部施顏祥部長赴立法院向王院長報告ECFA第二次正式協商報告
2010-04-01 兩岸經濟協議第二次正式協商於桃園舉行
2010-03-31 兩岸經濟協議第二次正式協商於桃園舉行
2010-03-15 部長赴立法院報告第2次正式協商準備工作。
2010-02-09 總統向人民報告兩岸經濟協議
2010-02-03 經濟部長赴立法院拜會王院長報告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第1次正式協商情形
2010-01-26 已於北京進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第1次正式協商。
2010-01-20 經濟部長赴立法院拜會王院長說明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正式協商準備工作相關事宜。
2010-01-04 經濟部長赴經濟委員會專案報告「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正式協商準備工作說明」,並備詢。
2009-12-18 經濟部貿易局局長出席潘孟安委員召開之「兩岸簽署ECFA對台影響」公聽會,說明ECFA可能內容及配套措施。
2009-11-18 經濟部部長邀請經濟委員會委員,說明ECFA非正式意見交換相關情形。
2009-11-16 經濟部次長代表經濟部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就金融MOU與爭取金融服務業列入ECFA早期收穫之相關說明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2009-11-16 經濟部次長代表經濟部赴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就ECFA推動進展暨爭取金融服務業列入ECFA早期收穫相關情形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2009-11-13 經濟部次長陪同行政院金管會拜會立法院王院長,說明金融MOU及ECFA之關係,爭取對MOU之支持。
2009-11-09 經濟部梁次長代表經濟部赴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就ECFA推動進展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2009-10-23 經濟部貿易局副局長出席邱鏡淳委員舉辦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對產業與勞工就業之影響」研討會,說明ECFA及政府因應措施
2009-10-07 經濟部貿易局局長出席侯彩鳳委員舉辦理「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對產業與勞工就業之影響」研討會,說明ECFA及政府因應措施。
2009-08-27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召開會議審查「你是否同意台灣與中國簽訂之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政府應交付台灣人民公民投票決定?」公民投票案,以13票認定,不符規定,駁回前述公投案。
2009-08-18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召開「你是否同意台灣中國簽訂之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政府應交付台灣人民公民投票決定?」全國性公民投票案公聽會。
2009-08-05 鄧前政務次長赴中國國民黨中常會報告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2009-07-29 經濟部部長召開「ECFA經濟影響評估報告」記者會。
2009-04-13 經濟部部長赴立法院經濟能源委員會專案報告ECFA進展。
2009-03-17 經濟部貿易局局長出席潘孟安委員召開之「ECFA對台灣產生存發展之影響」公聽會說明推動ECFA立場
2009-03-03 經濟部部長出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國民黨立委會前會,說明推動ECFA立場。
2009-02-27 馬總統接受年代新聞專訪,說明將推動與中國大陆洽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即ECFA)
2009-02-22 經濟部部長召開記者會說明「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方案」。

[9]

[编辑] 关于签约地的选择

最早时,大陆方面希望签约地在北京,后台湾方面认为是有矮化台湾的嫌疑,故拒绝之。后台湾方提出签约地点在南京,而又因南京亦为中华民国法定首都,大陆方面亦认为过于敏感。后双方商定于重庆签署,原因有二:

  • 一,重庆是现大陆的四直辖市之一,行政级别与上海相当,亦不矮化大陆地位;
  • 二,重庆在1945年中华民国政府首都回迁南京时已将其定位法定永久陪都,若按宪法而言至今其地位依然有效,因此國民黨政府亦认为没有故意矮化台湾。

[编辑] 協議中英文版本之差異與通報WTO

立法委員林濁水表示,ECFA有中文版及英文版,但送交WTO審查的是英文版,英文版與中文版有差且更不利台灣的可能性很高,而且會是雙方各送一份截然不同的英文版條文。如果ECFA的送審版本接近中文及宣傳版本、可能被WTO否決;但若英文版大致符合WTO規範、其要求則是台灣庶民所不可承受的。[10] 亦有學者與智庫對英文版之內容表示疑慮或質疑其在中華民國之法律效力。[11][12]此後,中華民國經濟部表示「鑑於WTO的官方語言為英文、法文及西班牙文,我國為履行WTO通知義務,協助其他會員瞭解ECFA,將主動提供ECFA約本的英文翻譯版,並會依據慣例,在英文翻譯版的卷首加註『本翻譯版本僅供會員參考,ECFA係以中文簽署生效,任何有關ECFA的理解,應唯一以中文約本作準』等文字」[13] 但由於在ECFA簽訂數月後,文本仍遲遲未送WTO,美國於2010年11月要求台灣與中國將ECFA通報送交WTO。[14]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亦於2011年3月批評馬政府「一延再延仍未通報WTO,大搞黑箱作業。」[15]

[编辑] 評價與爭議

[编辑] 台灣方面

[编辑] 支持

[编辑] 目的
  • 據支持者的宣稱,ECFA的目的在於提升整體的經濟競爭力,也是促進轉型升級的重要策略。受惠產業無疑具有為台灣開創更高額外銷市場的重要使命,政府的使命在於對遭受負面影響的產業提前因應與輔導,這一方面政府業已編列預算與配套措施積極協助。
[编辑] 受益產業
  • 據支持者宣稱,第一波公布的早收清單中即有許多產業實質受惠,聯合報認為ECFA「對永安、對石斑的外銷很有幫助」,現在石斑 95% 都外銷香港、中國沿海,價格都很好,對漁民有利,「咱都大力支持、大聲擁護」,需要持久保障漁民權益。[16]
  • 據支持者宣稱,被列入 ECFA 早收清單的文心蘭為例,過去台灣每年生產五千多萬枝,其中兩千多萬枝外銷日本,約新台幣兩億多產值,直接外銷到中國的花卉,卻只有不到一成。因為中國過去花卉進口關稅達 13%,形成過高障礙。簽署 ECFA 之後,預計三年內,可望降到零關稅,外銷花卉到中國門檻大為降低。台灣種植花卉有優勢,包括氣候穩定、生產技術佳等,簽訂 ECFA 後必能為花農開創新藍海。
[编辑] 早收清單
  • ECFA並非如反對者宣稱只對財團有利,在早期收貨清單中,汽車零組件、紡織品、農產品等,多屬中小企業、中低收入戶,可能受益的中小企業家數達22,700家,聘雇員工數約42.6萬人[17][18][19]
  • 目前已整理出各地區可因早收清單而獲利的產業別,詳列如下:
地區 農業 服務業 製造業
苗栗縣 金針菇、茶葉 研發 塑膠原料、紡織下游與製品、玻璃纖維、製鞋、橡膠、輪胎、汽車零組件
台中市 文心蘭切花 民用航空器維修保養服、資訊、銀行等金融服務、醫院 面板玻璃、機械及零組件、小家電、塑膠製品、醫療器材、袋包箱、染顏料、鞋
台中縣 文心蘭切花、金針菇、火龍果、茶葉 資訊、銀行等金融服務、醫院 機械及零組件、塑膠製品、紡織中上游、紡織下游與製品、製鞋、醫療器材、鋼鐵、汽車及自行車零組件
彰化縣 金針菇、火龍果、烏魚、生鮮甲魚蛋、文心蘭切花   紡織中上游、紡織下游與製品、鞋、玻璃纖維、小家電、工具機、機械零組件、醫療器材、橡膠、輪胎、模具、汽車及自行車零組件
南投縣 香蕉、火龍果、茶葉、文心蘭切花、金針菇 染顏料、馬達、機械、醫療器材、紡織(如合成纖維、棉布)、手工具
雲林縣 柳橙、文心蘭切花、金針菇、哈密瓜、茶葉、烏魚、生鮮甲魚蛋 研發 石化原料、人纖原料、紡織中上游及製品、電線電纜、機械、染顏料、鞋
嘉義縣 柳橙、茶葉、虱目魚、烏魚、文心蘭切花、香蕉、哈密瓜 研發  機械、塑膠原料、紡織中上游、紡織下游與製品、袋包箱
台南縣 文心蘭切花、柳橙、火龍果、虱目魚、石斑魚、烏魚、香蕉、哈密瓜 民用航空器維修保養、資訊、銀行等金融服務、醫院 塑膠原料、紡織中上游、紡織下游與製品、運動器材、電線電纜、小家電、製鞋、汽車及自行車零組件
台南市 哈密瓜 虱目魚  會議、研發、銀行等金融服務、醫院 LCD玻璃、塑膠製品、汽車零組件、染顏料、袋包箱、鞋
高雄縣 香蕉、檸檬、虱目魚、石斑魚、生鮮甲魚蛋、哈密瓜、火龍果、茶葉 資訊、銀行等金融服務、醫院 石化原料、人纖原料、電線電纜、機械、醫療器材、針織成衣、袋包箱
高雄市 秋刀魚 民用航空器維修保養、會議、資訊、銀行等金融服務、醫院 鋼鐵、銅及銅箔、鋁及鋁製品、醫療器材、製鞋
屏東縣 文心蘭切花、香蕉、檸檬、石斑魚、生鮮甲魚蛋、金針菇火龍果、茶葉 研發 鋼鐵、針織成衣、鞋 
宜蘭縣     水泥、鋼鐵、針織成衣
花蓮縣 水泥
台東縣 茶葉 汽車零組件
[编辑] 國際評論
  • 美國《華爾街日報》指出,兩岸簽訂ECFA是馬英九總統一項成功施政,台灣不但可不再擔心會從東亞經濟整合過程中出局,還有機會成為亞太地區重要商業中心之一。[20]
[编辑] 國際情勢
  • 東協10國是台灣在中國大陆的主要競爭者。東協在 2010 年已經和中國大陆實施自由貿易區,大部分貨品出口到中國大陆可享受免關稅。另外,南韓和日本也正與中國大陆進行簽定FTA的研究,預計在2012年以前完成。目前東亞地區還沒有簽訂東亞區域內自由貿易協定的只剩朝鲜和台灣,ECFA可有效避免台灣在東亞地區被邊緣化的威脅。
[编辑] 進出口貿易
  • 中國大陆內需市場快速成長,越來越多進口的零組件經加工後是供內銷使用或消費。在 2009 年,從中國大陆出口後再進口的貨品金額高達864億美元,占中國大陆進口總額的 8.6%,原因即是內需市場消費需求越來越旺。在中國大陆從「世界工廠」轉型為「世界市場」的時刻,台湾必須為其企業進軍內需市場作好準備。
[编辑] 民調結果

根據陸委會委託中華徵信所進行的民調顯示以下結論:

  • 對兩岸制度化協商的看法:對於透過制度化的協商來處理兩岸交流的問題,有六成的民眾(59.5%)表示支持,高於不支持(18.7%)。
  • 對第4次「江陳會談」協商議題的看法:有65.3%的民眾支持兩岸達成工業產品標準檢驗、認證以及消費品安全的協議,17.2%的民眾不支持;有61.3%的民眾認為兩岸達成農產品檢疫、檢驗和疫情通報的協議,有助於維護人民的健康,有27.5%的民眾認為沒有幫助;有56%的民眾支持兩岸達成避免雙重課稅的協議,20.6%的民眾不支持;至於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有50.2%的民眾表示支持,高於不支持(20.8%)。
  • 對兩岸經貿關係的看法:對於目前台灣與的經貿關係,有31.7%的民眾認為「應該再加強」,略高於「剛剛好」(25.7%)及「太過緊密」(27.3%)。
民調資料
民眾對第4次「江陳會談」看法民意調查結果摘要
民眾對第4次「江陳會談」看法民意調查問卷各題百分比配布表

[编辑] 反對

立法院外民眾要求舉行ECFA公投

民進黨台灣團結聯盟為反對ECFA的主要政黨,並多次尋求透過公民投票法由民意決定、或應受國會監督。[21][22] 且反對ECFA者不限於左派、獨派或本土派人士[23];有許多自由貿易的支持者及執行者會反對ECFA。這些自由貿易支持者反對ECFA的原因是認為談判ECFA團隊道德及能力有大問題,由談判資訊不透明及非簽不可的態度就可以知道,且只簽ECFA會提高台灣貿易對象單一化的風險,而且擔心ECFA會被他們惡搞成台灣對中國大陆讓利。許多反對者認為若有良好的ECFA條款則不會反對;但也甚至出現支持自由貿易但與中國例外的聲音。其反對原因為下:

[编辑] 政治風險高
  • 經濟離不開政治是基本常識,ECFA可以跳過政治問題的宣傳是謊言;ECFA的政治風險極高,是台灣付不起的,走向一中是最明顯的風險。[24] 國際媒體在報導國民黨親中政策時,經常指出其在政治經濟上,都有高昂而且不可逆的代價及風險。[25][26] 民進黨主席蔡英文連動債來形容ECFA。
  • 跟一個經濟非常不自由的國家談判自由貿易,被整的機率很高;而且很有可能讓台灣成為一個只能依賴人脈關係做生意的特權市場,也可能讓政治獻金更集中於泛藍勢力,例如蔡英文曾經表示ECFA的獲益者很可能只有「兩岸太子黨」。
  • 蔡英文表示,ECFA對日韓也造成風險,日韓不太願意跟中國簽FTA。因為ECFA對台灣造成的衝擊、跟日韓與中國大陆簽訂FTA將對日韓造成的衝擊,相當類似;但是“ECFA會逼日韓為了保持出口中國大陆的競爭力,跟中國簽FTA”。這樣又會把東亞推向以中國大陆為中心的情勢,這會讓中國大陆以外的東亞國家心驚膽跳。林濁水則說:“台灣可能會因為簽訂ECFA而得罪中國大陆以外的整個東亞”[27]
[编辑] 脫離WTO的多邊談判保護機制
  • 蔡英文表示應該利用多邊談判體系來保護台灣權益,ECFA的雙邊談判機制風險高很多。
  • 民進黨執政時代,台灣不開放WTO規定該開放的許多中國產品,但大陆不想製造兩岸對等形勢、不願依循WTO機制與台灣談判,台灣反而在此獲得超額報酬;但ECFA提供大陆可接受的談判管道(兩岸經濟合作會議)。
[编辑] 增加失業人口及貧富差距
  • 各種自由貿易協議經常伴隨必須開放進口、增加被傾銷機會,造成一些產業消失、失業率上升、薪資下降的後果;簽訂ECFA後台灣受害產業不限傳統產業(製鞋業、家具業、寢具業、陶瓷業、農林魚牧業),服務業、資訊業都是高危險群,而且簽署ECFA會比不簽製造更多失業人口。[28]
  • 同樣的開放政策,對中國大陆就是會給台灣造成比較大的衝擊,因為台灣與中國大陆的語言文字及距離相近:台灣喜好的許多農產加工品,大陆也有生產、也可以以低廉運費運來,中國大陆也有許多台商可以輕易設計出產品回銷台灣,也沒有語言障礙保護台灣的受僱者。換句話說,自由貿易的負面影響—「價格要素均等化」是最適用於兩岸關係的。
  • ECFA的衝擊是強烈且即時的,但勞工及產業轉型要花很長的時間,而且輔導成本由受益產業支付會比較符合公益。
  • 對於受害者的補貼及輔導,馬英九只是口頭上撥說九百五十億,未有進一步解釋錢的來源、幫助哪類人、如何幫助,而且明顯低估受害者的人數及需要的補貼。
  • 蔡英文表示,ECFA會讓台灣發生一次規模極大的財富重分配(擴大貧富差距)。
  • 蘇貞昌在參選台北市長時表示,ECFA對台北市也有害,許多人以為ECFA只會傷害中南部,但實際上台北只是較晚受害,未來的大規模開放會讓服務業受到強烈衝擊,而台北市服務業人口達八成。[29]
  • 台灣的房價本來就高到重創台灣經濟、讓許多台灣年輕人沒有未來及提高物價指數,兩岸和解氣氛更是助長台灣房價高漲的推手,ECFA很容易在未來對中開放金融業,中資來台不炒地皮的可能性低,就算實際上中資沒有來台炒作,光是預期氣氛就足以把地皮炒得更高。[30]
[编辑] 最好的ECFA條文也只給台灣極低獲利
  • 反對學者表示,簽訂ECFA後所增加的稅率優惠比馬政府宣稱的少非常多,國民黨宣稱ECFA能給台湾的優惠有許多台灣早就享受到了:例如WTO已規定資訊電子產品零關稅,其他出口產品也有許多因為各國早已實施出口退稅而享有零關稅(各國出口產品所使用的原物料及零組件,若為外國進口者,可以退回關稅),而且由於中國大陆的間接關係下台灣無法透過ECFA來獲得其他的國際合作或關稅減免。[31][32]
  • 前民進黨立委林濁水表示,台灣石化業面對的危機跟ECFA無關(石化業的問題是中國大陆將大幅擴充石化業產能、產能即將過剩),而且ECFA對台灣帶來的獲利極小、甚至為負,不應該以不簽就完蛋的恐懼心態上談判桌,否則只會談出對台灣不利的條約,然後只會重蹈大三通談判的覆轍——陳江會簽出的大三通條約讓台灣航運業者都認為不如不簽。[33]
  • 蔡英文表示,依照財政部統計,台灣出口中國大陆的平均實質關稅是1.9%。關稅減免幫助很小。(平均實質關稅=扣除出口退稅的總關稅/出口總額)[34]
  • 對於東協加一的影響,反對人士認為誇大,因為東協內部有很多歧見及利益衝突需要擺平,尤其是「原產地證明」造成行政成本,抵銷關稅減免的效果[35];況且在經濟上、東南亞國家與中國競爭性比東南亞國家與台灣的高,影響力不可能那麼大;真正該害怕的是東協加三(因為台日韓的競爭比較強烈),但簽訂ECFA反而會加速東協加三的進展。誇大東協加一的威脅是談判及分析的大忌、這種心態才會製造真正可怕的威脅(東協加三)。
  • 中國大陆有太多非關稅貿易壁壘,例如不可能保障智慧財產權、經常推出怪異的產品規範,ECFA最好也只能做到關稅減免,對台灣競爭力的幫助極小。[36](全文在商業周刊1170期:ECFA 六問馬總統
  • 民進黨認為,在可以由關稅減免獲利的產業很少的情況下,針對這些個別產業與中國大陆談判是比較正確的談判策略;採取ECFA的策略很容易造成為了這些少數產業犧牲多數產業的後果,甚至可能造成「犧牲多數產業,但少數產業還是無法列入早收清單」的結果。林向愷指出,ECFA的可能獲利比一次颱風的損失還小,所以就算要談ECFA,一定要擺出條件不好就不簽的態度——不能只是在辯論會喊喊而已。[37]
[编辑] 在十年內須開放九成免關稅
  • ECFA對於農產品及勞工等敏感性產品不開放的保證只能在前十年執行;依照WTO規範,這十年內必須漸次撤銷九成產品的關稅及貿易障礙,此時只能擋住一小部分的敏感性產品。[38]
  • 台灣商業周刊的報導表示如果簽約後十年內沒有調整好台灣的體質,一定會完蛋[39];蔡英文則表示,十年內調整到能適應跟中國大陆自由貿易,難度遠高於過去花了十五年左右適應加入WTO的衝擊。
  • 專長在國際貿易法的許忠信博士表示,沒有辦法違反WTO的規範;若在十年後終止ECFA或不執行開放義務,所有會員國有權會向簽約雙方求償。簽訂ECFA很可能讓台灣在十年後必須退出WTO。[40]
  • 蔡英文表示,依照台灣的經貿地位,ECFA是很難規避或延長十年大限的;而實際上,大規模開放的惡果在簽訂兩年後就會出來,屆時台灣的中下游產業會很慘。
  • 中興大學國際政治研究所教授卓慧菀指出,各國簽訂FTA都沒有規避十年大限,馬英九舉出的FTA其實還是符合十年開放九成的規定。[41]
  • 敏感性產品絕對不只是農業而已,許多產業若提升開放程度,會給台灣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在語言文字屏障非常小的情況下,台灣永遠不應對中國大陆開放敏感性產業絕對非常多。例如馬政府擋了一次開放醫療業、會計業產業,但簽了ECFA後最多能擋十年;光是兩個產業的大幅開放就會讓醫師會計師淪落為新貧階級,更打擊台灣醫療品質及增加假帳的嚴重性及傷害性[42];而金融產業也是台灣永遠不能對中國開放的產業,因為華人愛炒房價,多開放同為華資的中國金融業會讓已經漲到重創台灣內需的台灣房價又會被炒得更高。
[编辑] ECFA可以幫助大陆得到FTA、但無法幫助台灣
  • 反對人士認為跟中國大陆簽訂ECFA無法取代與其它國家簽訂FTA(自由貿易協定),台灣與其它國家簽訂FTA被中國大陆擋住,中國大陆才是造成台灣經濟問題的主因,若台灣得不到所需的FTA卻簽訂ECFA,還不如連ECFA都不簽。
  • 台灣經濟研究院副研究員趙文衡投書台灣蘋果日報表示,台灣最懼怕、大陆最期待,而且久無進展的東盟加三(日韓也加入中國大陆與東盟的自由貿易區),會因為台灣想簽訂ECFA而加速實現;原因在於韓國會害怕ECFA而與中國簽訂FTA,然後日本也會因為要與台韓競爭而跟中國大陆簽訂FTA,使得ECFA給台灣的關稅減免無效化。因此ECFA反倒成為台灣自我毀滅、自我圍堵的協定(在台灣只有ECFA、沒有FTA的情況下,台日韓產品賣中國都有關稅減免;但日韓產品賣其他國家也有關稅減免、台灣卻沒有)。但由於簽訂ECFA可以加速中國大陆達成完成東加三的戰略部署,台灣在簽訂ECFA時有絕佳的談判條件,而且只有在簽訂時有麼好的條件;如果不在ECFA簽訂時加入東協、獲得FTA,那未來就沒機會了,這種ECFA只會重創台灣。[43]
  • 只簽ECFA會增加產業外移中國大陆的誘因,因為在中國大陆設廠銷往各國及回銷台灣都沒有關稅壁壘,但在台灣設廠只有銷往中國大陆沒有關稅壁壘,FTA才能減少台灣製產品外銷的障礙;若考慮到ECFA確實可以幫助中國大陆獲得FTA,台灣只有ECFA沒有FTA會很有效的加速產業西進、並減少外資在台灣設廠的意願。
  • 簽訂ECFA必須滿足許多基本條件,立即跟台灣主要貿易夥伴簽訂FTA是其中之一[44][45];自由時報在專訪馬英九時詢問ECFA是否為FTA的保證,他無法保證[46]
  • 2010年6月1日對此中國大陆外交部發言人馬朝旭表示,關於台灣與其它國家簽自貿協定的問題,「依照中國大陆官方原則性發佈新聞,陆方對於台灣同其它國家開展非官方的經貿往來不持異議,但是對於官方性質的協議,我們是反對的。」[47] 由於FTA必須具有官方協議性質,因此代表兩岸簽署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後,中國大陆仍阻礙台灣獲得所需FTA(自由貿易協定)的風險很高。
  • 也有人認為,加入WTO已經讓農業付出相當代價,ECFA及FTA都會開放更多農產品,都不是台灣能承受的;FTA比ECFA好的就只有不會犧牲主權。[48] 美國官方也告訴台灣人,若台灣想與美國簽訂FTA,必須要有大幅開放市場的準備,開放的市場包括稻米與牛肉等台灣人不想對美國開放的市場;台灣必須思考這些問題以後再決定要不要簽FTA。
[编辑] 台灣出口過度依賴大陆

歐盟WTO代表團官員提醒台灣應注意「過度依賴」的風險,金融危機顯露台灣經貿的弱點之一就是過度依賴出口,尤其是依賴單一市場,而台灣對大陆的出口比重已達四十一%。[49]

[编辑] 對國共兩黨不信任
  • 馬政府採用引導式問答製造出「ECFA民調高支持率」的假象,實際上馬政府的民調比較接近「民意調整」。過去經常低估泛綠民意的統派媒體,民調結果也比馬政府民調更不支持ECFA,而雅虎台灣網路民調粗估網路族群對ECFA反對率達到七成。[50][51]
  • 馬政府以自由競爭的態度來要求弱勢者、ECFA受害產業;但卻使用類似保護主義的說帖替強勢者、ECFA受益產業宣傳。馬政府會加強「檸檬社會主義」對台灣的傷害。
  • 國共兩黨紀錄不佳
    • Google等跨國企業在大陆遇到的難題顯示,ECFA很可能被執行成台灣對大陆單方面開放,而非雙向開放。
    • 馬政府與中國大陆辦的幾次江陳會都談出對台灣不利、假開放真鎖國的條約。
    • 曾經以炸彈抗議台灣農業政策的楊儒門接受自由時報專訪,表示與中國大陆簽訂ECFA時若內容不當,將會傷害台灣農業,而且國、共兩黨記錄不佳,曾經聯手對台灣農民開出「購買1200噸台灣柳丁」的空頭支票、惡整台灣農民[52],而受骗的中國大陸数百家超市和水果批发商亦上街抗议。
    • 自由時報以馬政府2009年與美國談判牛肉進口的例子,證明馬政府缺乏談判能力。[53]
    • 對於ECFA不會多開放中國大陆農產品的保證,並不被信任。「農產品安全標準」可以保障台灣人民健康及台灣農業,還有「專案進口數量」可以影響台灣農業;很可能因為ECFA受害產業的代表則指出,中國大陆農產品不但已經傾銷台灣,而且連保護消費者的安全標準都大幅放寬,執行方法也讓安全檢驗形同虛設;另外藍綠立委也砲轟馬政府大量開放專案進口中國農產品。[54]
    • 馬政府本來說不反對ECFA公投,但實際行為卻否決ECFA公投提案;馬政府本來說要送國會實質審查,但實際行為卻是逕付二讀(失去實質審查效果);馬政府本來說ECFA談判不惜破局,可是在談出不利條約後仍然使用公帑登謊言廣告(明明民進黨的許多質疑已經成真,仍在反駁這些質疑)。雖然政客總是說謊,但若相信馬政府的謊言,傷害性比相信其他政客的謊言大很多。
  • 馬政府短視近利、無視代價的宣傳及心態
    • 馬英九及國民黨把「民進黨開放中國大陆農產品」當成口頭禪,但實際上這是加入WTO的義務,而且開放的種類對台灣衝擊較小;簽訂ECFA會讓台灣在十年內有開放更多農產品的義務,此時將被迫開放敏感性農產品;馬英九及國民黨無視這兩點事實,蔡英文當面澄清及警告也聽而不聞,他們的人格因此遭到批評。
    • 對於產業開放的惡果,馬英九與國民黨以「現在沒有開放」為反擊,無視十年內要大幅開放、而且有很多產業無法在十年內適應衝擊的事實,態度很像要把未來大幅開放的惡果丟給繼任者處理;若質問有些產業沒有列入台灣早收清單,他則表示會有第二波早收清單,此時他們就想起十年開放進程。
    • 江春男表示:對於ECFA的利弊得失,馬政府缺乏分析控管能力,還不負責任把ECFA的宣傳為「百利而無一害」或「傷害可以輕易彌補」;代表反對一方的陳博志、前財政部長顏慶章和林向愷擁有WTO談判實務經驗及豐富的學養,對於開放政策要付出的代價及到底是誰意識型態作祟,只要一辯論就知道。[55]
    • 許多條文(例如明列簽訂FTA的保證;明列充足的緩衝期;明列若東協加三尚未成功、ECFA暫不執行等條件;將許多產業明列為敏感產業)若不列入,保證對台灣弊大於利。這些攸關生死的條文不能只靠馬政府一方的口頭保證,應該由簽約雙方直接列為基礎條文;但泛藍反而批評這些要求、甚至反問你怎麼確認做不到,只會讓人相信泛藍有意犧牲台灣基本利益。自由時報社論認為,中國大陆談判時的要求太超過,如果馬英九真的要信守承諾,那ECFA一定會破局;林濁水也提醒,如果國共兩黨只要相當遵守不傷害台灣庶民及讓利承諾,可能會造成ECFA被WTO否決的結果。
    • 馬政府表現出的態度是談判大忌:包括非簽不可的態度,限期簽訂等。甚至擺出「台灣人是馬政府的主要敵人、中共是次要敵人」的態度,到最後對台灣弊大於利的可能性極高,與馬英九的宣示剛好相反;很難讓人不懷疑ECFA是為了傷害台灣、為終極統一的準備工作。
    • 馬英九宣稱的ECFA可以幫助FTA,失敗率高,因為在把台灣獲得所需的FTA放在ECFA條款是最佳機會,連最佳機會都放棄,簽訂ECFA之後能獲得台灣需要的FTA不可期待;就算能在這種模式下得到FTA,ECFA及FTA中間會有很長的空窗期,很長空窗期會打擊台灣經濟,中國大陆也很可能採用「沒跟中國大陆簽FTA就不能跟台灣簽FTA」的手段讓台灣無法跟主要貿易夥伴簽訂FTA。其前例是:香港與紐西蘭在2001年簽的FTA在2002年被中國大陆擋下,到了2008年紐西蘭與中國大陆簽訂FTA後,香港與紐西蘭才能簽FTA。[56]
    • 台灣商業周刊指出,馬政府對ECFA對台灣的衝擊輕描淡寫、談判過程不透明、缺乏配套措施,馬政府根本沒有準備。
[编辑] 香港前車之鑑
  • 香港工會幹部宋治德則指出香港簽訂CEPA的經驗是:香港簽CEPA僅對企業在内地投資有利,但代價是工廠繼續北進、就業環境惡化、工資持續下降,而且企業在内地獲利會在香港製造泡沫經濟(如超高房價),讓香港人再次受害[57]
  • CEPA是内地對香港單方面開放服務業,而ECFA則無此條款,更何況香港很早就比台灣更能適應全面開放的經濟;在香港擁有這些良好條件的情況下,簽訂CEPA都造成很嚴重的衝擊,台灣簽訂ECFA對庶民的衝擊只會更劇烈[58]
  • 民進黨反ECFA廣告以香港為例,指出「香港簽署CEPA至今,已成為全球貧富差距最大的城市」,獲得許多香港人的認同[59]
[编辑] 條約對台灣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
  • 負責談判的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可以規避民意的監督,若台灣民意覺醒發現應該終止ECFA或撤換ECFA談判代表,台灣人可能會發現沒有管道(就算被宣判違憲、大法官也經常給予緩衝期,會喪失寶貴的自保時效)。ECFA也規避由WTO談判解決爭議的管道(這是台灣自保的方法)。[60]
  • 該有的條約都沒有列入:馬政府都在反駁「緩衝期只有十年」、「無法在緩衝期後阻擋大量敏感性產品」、「台灣仍無法獲得所需FTA」;但卻沒有把這些問題的解決條款列入ECFA條約。
  • 湊數字給台灣看的早收清單:台灣的早收清單乍看之下不難看,但實際上列入早收對台灣有利的產品中,只有少數列入早收,如工具機、汽車、石化產業的多數關鍵產品並未列入台灣早收;有許多產品是列入早收也賣不了或不列早收也賣很好,如許多台灣農產品是空包彈、如台灣茶葉是關稅再怎麼高也供不應求;而且有些產品如零組件、高污染高耗能產品看似列入台灣的早收清單,但這其實是台灣對中國讓利。[61]
[编辑] 有該開放卻不開放的產業
  • ECFA簽訂後,面板產業仍要求西進,這是因為面板並沒有列入早收清單;換句話說,ECFA仍然無法把許多重點產業留在台灣。[62]

[编辑] 大陆方面

[编辑] 支持

  • 大陆国几乎所有主流媒体都统一声调支持ECFA和反驳台湾部分民众对ECFA的质疑。
  • 2010年7年27日臺灣的中國時報報導,中國大陆商務部副部長高虎城面對路透社記者26日詢問,表示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是在「一個中國」原則下,兩岸簽署的一個不涉及主權的協議;反對台灣與東協等任何國家簽定涉及主權國問題的自由貿易協定(FTA)。 之後國務院新聞稿改以「兩岸最近簽署的ECFA協議,屬於兩岸貿易中優惠安排,不但促進兩岸經濟的發展,也能造福兩岸人民福祉,同時也得到了兩岸相關企業的廣泛支持」,及ECFA是在「一個中國」和「九二共識」的前提下簽署,兩岸在貿易方面的優惠措施,並不涉及到主權國家當中的自由貿易協定方面的安排。

[编辑] 反对

[编辑] 各國反應

[编辑] 世界貿易組織

2010年7月5日、7日世界貿易組織(WTO)在瑞士日內瓦Sallie Du Conseil大會議廳,舉行台灣貿易政策檢討會議(TPR),發言的會員國代表讚許ECFA有助兩岸經貿交流及亞太地區和平,WTO貿易政策檢討處長Richrad Eqlin、主持會議的土耳其駐WTO大使Bozkurt Aran,以及列席Valentine SendanyoyeRugwabiza)等向台澎金马特别关税区駐WTO代表林義夫致意。經濟部國貿局準備荔枝、火龍果、芭樂、鳳梨等台灣特產水果在5日晚間酒會款待WTO會員國代表。

[编辑] 美國

  • 2010年5月29日前美國在台協會理事主席、現任布魯金斯研究所東北亞研究中心主任卜睿哲今天表示,隨著中國國力的增強,台灣未來經濟發展勢必受到影響,加入國際經貿組織是可行的方法,但仍須中國大陆同意,這將是一條漫長的道路。在區域經濟方面,中國在東亞佔有重要地位,不僅是政治霸主,經濟方面也有一定影響力,隨著中國大陆與東亞各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形成單一區域經濟後,沒能與各國簽訂協議的台灣很可能遭到邊緣化。
  • 2010年7月7日美國國務院亞太事務副助理國務卿施大偉今天表示,台澎金马特别关税区身為世界貿易組織(WTO)會員,有權與其他會員洽談自由貿易協定(FTA),首度反應美國行政部門立場。美國樂見ECFA強化兩岸人員往來及經貿關係,但施大偉也強調,ECFA不是僅限於台灣與大陆的協定,ECFA要能真正成功,必須讓美國與其他國家的企業享有參與機會,但施大偉也說:「美國沒有計劃此時與台灣展開關於簽署自由貿易協議的談判」,由於美國一直要求日本、韓國和台灣接受更多美國牛肉,導致貿易摩擦,美國與台灣關於投資框架協議的談判在2007年中止。
  • 2010年7月5日華盛頓時報報導,台灣與中國大陆雖已互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但反對者民進黨及部分工會組織認為必須讓全民透過公投表達意見。雖然中國大陆與台灣都不將ECFA視為國際條約,但台灣立院審查時執政黨要求必須視同條約,要求立委包裹表決。
  • 2009年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美國經濟學者奧利弗·威廉姆森(Oliver E. Williamson)2010年6月24日在台北演講,他認為兩岸簽訂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應該對雙方都有利,他舉美國與加拿大和墨西哥,以及歐盟例子指出,ECFA應該是對雙方互利,也不用太過憂慮中國大陆會對台灣傾銷的問題。不過這就像是兩家公司簽署合作契約一樣,凡是交易都會有成本,原本立意良善的事情也可能出錯,因此他提醒馬政府應該好適當配套,把風險降到最低,必須準備好適當方案,自我防衛措施。
  • 2010年7月10日美國在台協會(AIT)台北辦事處處長司徒文說,台灣對於要將那些農產品放入早期收穫清單是非常謹慎的,沒有把所有的農產品都納入。通常美國的FTA都是全面性的貿易,美國和韓國、澳洲和其他國家所簽署的FTA,包含一切的貿易領域。
  • 2010年7月13日美國國務院前亞太副助卿薛瑞福13日指出,台灣正在面對「兩個中國」:一個是藉由ECFA多方拉攏台灣之中國,另一個是繼續以軍事威脅台灣之中國。 他發表《台灣面對兩個中國》(Taiwan Faces Two Chinas)。文中指出,兩岸關係不斷改善,繼直航、台灣成為世界衛生組織觀察員之後,兩岸簽署ECFA,無疑是兩岸「經濟及政治的里程碑」。 台灣還面對另一個中國,中國在軍事上未嘗放鬆,而且更見積極「以台灣為目標的飛彈就達到1500枚」,美國必須堅定立場,「只要解放軍繼續威脅台灣,美國就必須繼續提供足夠的防衛性武器給台灣」。
  • 2010年7月14的新聞局長江啟臣拜會「美國外交政策全國委員會」會長史瓦博(George D. Schwab)、資深副會長柴哥里亞(Donald S. Zagoria)、理事錢尼士(Jonathan Chanis)及「亞洲協會」現任榮譽會長卜勵德大使(Nicholas Platt)、美國務院東亞局前首席副助卿李維亞(Evans J.R. Revere)等人,就兩岸關係、ECFA及美國對台軍售等議題交換意見。「美國外交政策全國委員會」認為,馬英九總統使兩岸關係踏出關鍵的一步,馬總統未來的工作應是逐步落實ECFA;不過雖然兩岸經濟合作增加,中國大陆將更強烈地反對美國對台軍售。
  • 2010年7月15日 美國貿易副代表馬蘭提斯表示,美台今年要恢復貿易暨投資架構協定(TIFA)的談判不樂觀。雙方在農業問題上還問題待解決。美國歡迎兩岸簽署ECFA,但無意談雙邊自由貿易協定。在加入世貿組織WTO過程中,美國與臺灣1991年簽署協定,台灣承諾在進口食品管理建立MRL制度,但至今無進展以致雙方對殺蟲劑限量標準不一,美方進口到台灣的草莓和櫻桃頻出狀況,且牛肉進口影響了台灣的信譽,美方雖未向世貿組織提告但難以面對國會和業界壓力,並擔心對其他國家釋出錯誤訊息。
  • 2010年7月20日中國時報導,美國前任亞太副助理國務卿薛瑞福(Randall Shriver),由新台灣國策智庫在臺北所舉辦的「崛起的中國霸權對區域的挑戰」表示:(一)台灣最大的挑戰是鞏固民主制度,美國過了200年所有美國公民才有投票權,也因此證明民主是長期努力的功夫。(二)台灣兩岸交流上須因應兩個狀況,一是台灣選擇一條非常謹慎小心的道路,讓台灣更加被孤立;二是兩岸交流進展太快,忽略了中國的企圖或野心反而限制台灣未來發展。台灣必須注意中國「統一」或「一國兩制」的意圖。(三)面對中國大陆的軍事挑戰,臺灣要能有嚇阻中國大陆軍事威脅的能力,在區域上負起建設性、協助性的角色。(四)台灣除強化與美國關係,並加強日本、印度關係,如果中國對台灣關係有所變化,這些國家將成為台灣保命關鍵。(五)他支持兩岸經貿發展,但在兩岸簽署ECFA之後,台灣仍須有備案加強台美關係。
  • 2010年7月20日中國時報報導,美國前任亞太副助理國務卿薛瑞福(Randall Shriver)與媒體茶敘,認為兩岸簽署ECFA有助兩岸關係,台灣可藉此與他國開啟自由貿易協定談判,並強調若共和黨再度執政,將支持台美簽訂FTA。有關台灣希望美方出售F-16C/D戰機與柴油電潛艦卻未獲回應,認為美國對台軍售至今沒有進度不正確。美國前總統雷根對台灣所提出的「六項保證」,其中美國不會就軍售議題與中國大陆諮商,但美方至今未出售戰機給台灣就是因為北京反對。關於潛艦,他指出美國2001年曾承諾協助台灣取得柴油潛艦,因為美國本土不生產柴油潛艦,希望台灣自行生產。

[编辑] 歐洲

  • 2010年6月經濟學人原預測台灣今年經濟成長率5.6%,日前上修至8.5%,是主要機構中最高的預測值,環球透視上修台灣的經濟成長率至6.6%,高盛上修至7.2%,花旗上修至7.0%,國際貨幣基金在今年4月已將台灣經濟成長上修至6.5%。
  • 2010年6月26日英國《經濟學人》雜誌,針對中國大陆和臺灣預計6月29日簽署ECFA,可能是台海關係六十年來最大的變化,但強調兩岸間沒有免費貿易這回事,中國大陆對台灣如此慷慨,顯然具有政治性。根據兩岸協議的早收清單,中國大陆對台灣開放項目達539項,價值138億美元,台灣對中國大陆降低關稅的項目則只有267項,總值29億美元。中國大陆對台灣可謂超級良善甜美。但過去的經驗,1996年時,中國大陆以飛彈威脅台灣,導致台灣人選出傾向台灣獨立的元首,這一次中國大陆企圖使用糖衣,希望促使台灣選民在2012年總統大選時把選票投給國民黨。2010年6月30日歐洲聯盟表示歡迎台灣和中國大陆簽署ECFA。歐盟對外關係主任艾什頓說,海峽兩岸努力尋找實際方法解決問題,並且和平發展關係,台灣和中國大陆簽署ECFA對東亞穩定跟安全有重大貢獻。
  • 2010年7月1日德國官員對ECFA持肯定態度,但不願對台灣與歐洲聯盟是否談判自由貿易協定表示意見,只強調中國大陆的態度很重要,但或許有變通的做法。
  • 2010年7月2日經濟學人指出,ECFA不能被視為台海和平或中國追求統一之保證,只是在政治與經濟面向上有益台灣的一項「貿易」協議,但有三個理由是台灣以及西方樂見ECFA的簽署。第一、對台灣出口經濟有利進一步打開中國大陆市場降低了台灣區域中被孤立風險。第二、對台灣內部政治衝擊有限,台灣民眾都十分清楚中國大陆的企圖,多數民眾傾向維持現狀。第三,中國大陆藉由ECFA向追求統一國內強硬派證明,兩岸現況已傾向對自己有利的一邊。台灣當局應注意協商 ECFA 的隱密形式未來不會變成常態,且中國大陆對台灣與其它貿易夥伴簽署自由貿易協定 (FTA) 的容忍度亦有待觀察。
  • 2010年7月25日臺灣中央社於布魯塞爾報導,盧森堡法語報刊「盧森堡之聲」認為ECFA架構協議讓歐洲國家與大中華地區加強經貿交流,更可把台灣當作區域性營運平台。台灣是歐盟亞洲的第四大貿易夥伴,2009年盧森堡在台北設立辦事處。

[编辑] 日本

  • 2010年6月25日「日本經濟新聞」指出,兩岸ECFA及800項關稅調降項目,將對台灣企業在中國大陆市場有利。 馬政府上台簽署ECFA則超過正常化的領域,邁入加強戰略性經濟關係新階段的意味。對日本企業,ECFA的生效提供在兩岸可彈性分散生產據點環境,如何運用台灣法人的戰略似將成為日本企業的課題。
  • 2010年6月25日「產經新聞」指出,關稅調降項目是對台灣有利,且未對台灣競爭力弱的農產品和勞動力市場加以開放。中國大陆有意鞏固兩岸經由經濟統合邁向政治統合的立足點,民進黨認為ECFA是台灣被中國合併的第一步為由而強烈反對,料將更升高反對運動。
  • 2010年6月25日「朝日新聞」ECFA內容整體是中國方面作出較多的讓步。
  • 2010年6月25日「讀賣新聞」指出,ECFA內容中國大陆對台灣大幅讓步,也可視為是針對統一的懷柔政策。
  • 2010年6月30日 日本外務省外務副報導官側(山鳥)秀展今天向中央社記者表示,日本對有關台灣問題的立場是,期待兩岸當事者之間經由直接對話和平解決問題,基於這項觀點,對兩岸這次的成果,表示歡迎。
  • 2010年6月30日朝日新聞分析台海締結自由貿易架構協定令台灣對中國大陆的貿易得到優先權,這使得與台灣一起爭奪中國大陆市場的日本和韓國都處於劣勢。 在中国大陆日韓三國合作研究締結自由貿易協定FTA中,三國對開放農產品市場的立場分歧很大,中國大陆與日韓也有知識產權問題的不同立場。日本希望與韓國先締結自由貿易協定來迫使中國大陆讓步,但現在台海兩岸締結了自由貿易架構協定,韓國很可能會跟進,令日本陷於不利境地,因此必須修訂中國大陆市場戰略,其中一個途徑是要加強與台灣企業合作開拓中國大陆市場。(←此點呼應反對者對ECFA的指控)
  • 2010年6月30日共同社表示台海通過締結自由貿易架構協定,不僅走向經濟一體化,而且可能影響東亞安全保障局勢。
  • 2010年6月30日立場親臺灣的產經新聞分析,這次台海締結自由貿易架構協定中國大陆單方面作出重大的政治性讓步,是中國大陆為了推進統一速度。在社論中呼籲日美兩國儘快與台灣締結自由貿易協定,以阻止台灣經濟過分依賴中國。這次台海締結自由貿易架構協定本身,決定了「一個中國」前提下的特殊關係,不是主權國家之間的自由貿易協定,日美兩國從安全保障的觀點來看也需要作出積極的應對。

[编辑] 韩国

  • 2010年6年30日韓國朝鮮日報報導,若依韓國貿易協會和對外經濟政策研究院(KIEP)的分析資料,韓國和台灣的對中出口商品中,排名前20的商品有14個商品重疊,主要是半導體、半導體部件、液晶面板、石油化工等產品,佔韓國對中國大陆出口的6成,若範圍擴大到前50個商品,重疊的商品會增加到33個。石油化工、機械、紡織、汽車部件等108個台灣商品將在ECFA生效的時,享受到中國大陆的零關稅優惠,韓國企業的競爭力馬上就會減弱,應盡快推進韓中自由貿易協定,同時擴大和東南亞國家的貿易,以應對兩岸經濟一體化。
  • 2010年7月22日臺灣中央社於首爾報導,韓國對外經濟政策研究院(KIEP)指出,中國大陆與台灣簽署ECFA,讓韓國石化產業蒙受嚴重打擊,但令人欣慰,ECFA並不包括PVC等韓國部分主力出口產品。 在ECFA的539項早期收穫清單中,臺灣與韓國出口中國大陆產品重覆的有494項,出口的比重達17.9%,集中在石化(12項)、鋼鐵(6項)、運輸裝備(4項)領域,韓國需要推動韓中自由貿易協定(FTA )。

[编辑] 東南亞

  • 2010年7月1日泰國「民族報」(The Nation)資深媒體人鍾嘉賓(Kavi Chongkittavorn)表示兩岸簽署ECFA,對台灣和區域各國的經濟發展有正面影響,但台灣政府不要漠視發展與東南亞國家的關係。正式外交關係突破不易,但台灣可以透過非官方管道如救災或是推廣中文教育等文化交流擴展外交。 過去15年來,超過100萬泰勞到台灣工作,可說是泰國與台灣最好的聯繫,台灣應該利用這些擁有「台灣經驗」的泰國勞工建立網絡,形成對台灣有利的政治影響力。 鍾嘉賓也認為ECFA有助於台灣與其他國家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但還要進一步觀察中國大陆後續的態度[64]
  • 2010年7月1日「曼谷郵報」(Bangkok Post)今天刊登法新社(AFP)哈姆森(Peter Harmsen)一篇分析報導指出,簽署ECFA後,台灣和中國都面臨說服2300萬台灣人的一項難題:北京沒有隱密的政治動機。
  • 2010年7月1日新加坡工商聯合總會總裁鄧騰達表示,這是很正面的發展,對未來亞洲區域整合有重要影響;駐星代表史亞平則趁勢鼓勵星商與台商合作進軍中國大陆。
  • 2010年7月2日新加坡國務資政吳作棟表示,對星國出口而言,電子產業很可能受影響,影響細節還待觀察,但整體言對亞洲是個好的發展,是首位發表看法的新加坡高層官員。 對新加坡出口來說,電子產品很可能受到影響,因為台灣和我們一樣是電子產品主要生產者,影響細節還待觀察,要看台灣在哪些方面享有更好的優惠,但相信新加坡可以應付。ECFA整體上會使陆、港、澳、台經濟整合,形成大中華市場,這是個正面的發展。
  • 2010年7月5日外交部與陸委會共同邀請駐台的所有使節參加ECFA說明會。各國使節與代表多對ECFA表示正面肯定,包括新加坡以及馬來西亞等國家,更關心ECFA對自己國家是否能帶來更多的經濟效益,不過儘管馬政府間接透露,東南亞國家已經透過非正式管道,表達台湾簽署FTA的高度意願,但會議上卻顯得低調。

[编辑] 參見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網站

[编辑] 新聞

[编辑] 腳註

  1. ^ 尹建議英文名ECFA「A擱發」,馬定調兩岸經合架構協議NOWnews今日新聞網,2010年2月27日,於2010年7月7日查閱。
  2. ^ 總統拍板 ECFA正名:兩岸經濟協議中國廣播公司,2010年1月6日。
  3. ^ (王金平)王院長應邀在國立台灣大學發表專題演講:「立法、台灣發展與國際競爭─對台大人的期許」. 立法院全球資訊網. 2007-11-16 [2009-4-26]. "而且共產黨採用兩面手法,軟硬兼施,表面上維持對台灣的和平政策,私底下則採取各種手段打壓我們。中國處處打壓台灣加入各種國際組織,並且反對其邦交國與中華民國簽訂自由貿易協定;而與台灣在地緣上最接近的東南亞國協加三,台灣也被排除在外。" 
  4. ^ 中華民國入東南亞國協 阻力真在中國大陸. 自由時報. 2009-3-27 [2009-4-26]. 
  5. ^ [ http://www.ecfa.org.tw/ShowNotice.aspx?id=50&catalogue=ECFA 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利益]
  6. ^ [1]
  7. ^ 噗友接力聽打之「雙英辯論全文逐字稿」
  8. ^ 林河名、李明賢. 立院三讀ECFA 明年元旦上路. 聯合報. 2010.08.18 [2010.08.18]. 
  9. ^ [ http://www.ecfa.org.tw/event.aspx 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重要事件推動進展一覽表 ]
  10. ^ <非典型論述>馬政府在怕什麼(林濁水)林濁水
  11. ^ 學者:ECFA英文版本 將戳破馬政府謊言
  12. ^ 通報WTO,不送立院/ECFA英文版 恐不具法律效力
  13. ^ 有關自由時報錯誤報導「ECFA英文版本未經兩岸雙方認可簽署,未經立法院審議,恐不具法律效力」之說明,2010/07/15
  14. ^ 薄瑞光會施顏祥 談美牛、ECFA 中央社, 2010/11/30
  15. ^ ECFA遲不通報WTO 被批黑箱作業
  16. ^ 陳菊:ECFA有利石斑漁民聯合報2010年7月6日,於2010年7月7日查閱。
  17. ^ ECFA早收 2012年9成零關稅
  18. ^ 財部:437項2012年銷陸零關稅
  19. ^ 2012年元旦起 437項貨品銷陸零關稅
  20. ^ 華爾街日報:台灣將成區域商業中心聯合報2010年6月30日,於2010年7月7日查閱。
  21. ^ ECFA公投的正當性與合法性(黃昆輝主持出席群策會論壇引言稿),台灣團結聯盟,2010/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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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3. ^ 黃越綏─獨愛台灣參選總統記者會,公投護台灣聯盟,2011年5月16日
  24. ^ 林向愷:兩岸簽署CECA 等於實質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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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 路透社China offers risky drip line to recession-hit Taiwan中國給經濟衰退的台灣,打冒著風險的滴帶
  27. ^ <非典型論述>雙英輸贏的熱鬧與門道(林濁水)2010年4月29日台灣蘋果日報
  28. ^ 自由電子報:製鞋業將串連 反對簽署ECFA學者憂心 台灣農業恐遭瓦解ECFA首場研討會 滿場反對聲就業人口比一比!// 簽ECFA 台灣因小失大
  29. ^ 蘇:基於北市就業結構 堅決反ECFA
  30. ^ 柯建銘:ECFA炒房元凶
  31. ^ 自由電子報:政府不讓你知道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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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3. ^ 林濁水:別在恐懼中上ECFA談判桌
  34. ^ 給杜震華教授上一課(陳博志)台灣蘋果日報2010年4月27日
  35. ^ 國內將爆更大沖突,自由時報,2009年12月21日(其中有提到原產地證明的行政成本很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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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 自由時報學者警告:ECFA 比CEPA還毒
  59. ^ 民進黨首波選舉廣告 香港網友比台灣討論熱烈
  60. ^ 自由時報《駁陸委會廣告》邱俊榮:ECFA簽訂 台灣主權喪失
  61. ^ 台灣商業周刊:解密ECFA早收清單
  62. ^ 聽大老闆號令 政府願景在哪?
  63. ^ (简体中文)ECFA对大陆弊大于利,应当缓行
  64. ^ 泰專家:台應藉ECFA擴展東南亞關係. 中央廣播電台. 

[编辑] 外部連結

http://zh.wikisource.org/wiki/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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