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
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英文:Committee on Review of Public Service Broadcasting)2006年1月17日成立、是由香港行政長官委任的七人委員會,主要負責檢討香港公共廣播的方針、架構。由前電視廣播有限公司新聞部主管黃應士擔任委員會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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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成立背景
香港唯一由政府資助的廣播機構香港電台,一直以來,都是香港政府一個部門,經費全部由政府預算撥付,大部分員工均是公務員,其他員工是合約制員工。
儘管廣播處長與政府簽署了一份框架協議,確認香港電台的編輯自主權。但香港朝野雙方,對香港電台的定位都不盡滿意。親北京陣營認為,香港電台作為政府部門,應該負起為政府宣傳政策的責任。而泛民主派認為,香港電台要在架構上維持編輯自主,在捍衛言論自由上扮演重要角色。在兩種意見的角力下,香港電台的定位長期引起爭論。
[编辑] 爭議
助理廣播處長張文新質疑委員會的7名成員均從未參與公營廣播機構的工作,他們的建議未必有足夠的代表性[1]。香港電台節目製作人員工會則期望與工商及科技局局長直接會晤,交流意見以釋除不必要的疑慮與臆測,商討港台過渡為公共廣播服務事宜,並且希望參與局方研究工作,令公共廣播諮詢工作更見全面[2]。
有指,曾蔭權成立這個委員會,就是呼應親北京人士的號召,藉檢討香港電台架構,藉此迫香港電台扮演宣傳政府政策的角色。主席黃應士,曾被《蘋果日報》指責為左王。但在檢討第一階段,委員會表示公眾意見,傾向支持香港電台成為獨立於政府架構的公共廣播機構下。不過,2007年3月委員會發表報告建議成立全新的公共廣播服務公司,不適宜考慮香港電台全面過渡成新公司,與其在第一階段的立場相矛盾,時任廣播處長朱培慶則對報告沒提及港台去向感到失望[3][4]。
[编辑] 職權
- 探討在香港的廣播市場中,提供公共廣播服務的理據、其角色和公共目的,並評估提供該廣播服務所需的公帑及其他資源。
- 釐定公共廣播服務就不偏不倚的編輯方針、節目政策和良好管治這幾個範疇,如何對公眾負責的課題。
- 釐定讓行政機關評估公共廣播服務的效能的措施,和讓公眾參與評估過程的安排。
- 根據上述課題的討論結果,就在香港提供公共廣播服務的合適安排,提出建議。
- 就短期、中期及長期的實施計劃提出建議。
(根據香港公共廣播服務檢討委員會網頁資料)
[编辑] 重要日程
- 2006年1月17日 政府宣布成立香港公共廣播檢討委員會。
- 2006年1月25日 主席黃應士出席立法會廣播及資訊科技委員會會議。
- 2006年2月8日 香港立法會通過由余若薇提出「香港公共廣播政策」動議。
- 2006年3月24日 委員會公布第一階段諮詢結果。
- 2006年9月27日 委員會屬下的管治架構專題小組初步建議,日後香港電台脫離政府,由獨立的董事局監管,行政總裁為總編輯。
- 2007年3月28日 委員會完成報告並提交行政長官。
[编辑] 委員會成員名單
主席
黃應士先生 電視廣播有限公司前助理總經理、香港浸會大學及香港公開大學校董會成員
成員
馮美基女士 香港浸會大學校董會成員
[编辑] 參見
[编辑] 參考資料
- ^ 檢討報告:設新廣播公司 港台不宜過渡 朱培慶表失望 稱積極面對 張文新:報告迴避港台角色 《明報》2007年3月29日
- ^ 約見王永平《正在公共廣播》2007年5月9日
- ^ 檢討報告:設新廣播公司 港台不宜過渡 朱培慶表失望 稱積極面對《明報》2007年3月29日
- ^ 梁天偉指港台轉型有困難《星島日報》2007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