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物品
公共物品(Public good,又譯公共财、公共财产)在經濟學的解釋裡,是一種財貨,從消費方面的觀點上,具有「非敵對性」(或稱「非獨享性」、「共享性」、“非竞争性”);從供給方面的觀點上,具有「無法排他性」。
公共物品的效用不可分割地影响整个公众,而不管其中任何个人是否愿意消费。
在現實生活中,幾乎沒有完全的非敵對性,以及無法排他性的財貨。而大略具備這兩種特性的財貨,稱為「公共物品」。例如空氣、國防、知識等。如果每一位消費者的邊際成本趨近於零,我們稱這種公財為「純公共物品」。
经济学家认为公共物品应该由政府提供或者有政府干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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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编辑]
共享性[编辑]
共享性,是指当一个人消费该物品时并不会减少其他人对这种物品的消费。
非排他性[编辑]
非排他性指的是:財貨可任意讓多人共用而不減少該財貨的效用,而且我們無法禁止某人不付代價而享受該財貨。比如說,如果某人吃了蛋糕,該蛋糕就不能讓另一個人吃,所以蛋糕就不具有非排他性。換言之,蛋糕這種財貨具有排他性(或稱獨享性)。又比如一個人多呼吸了一口空氣、多喝了一口溪水,並不會明顯影響到另一人的呼吸與喝水的權益,具備像免費公司、空氣與溪水這種特性的財貨,便稱為非排他性的財貨,要阻止一个人享用该物品的代价,將會非常大。
其他[编辑]
公共物品的特征除了共享性和非排他性,还有一些其他的属性[1]:
- 不可分性:要么向所有人提供,要么不向任何人提供
- 投资大,经营成本小
- 自然垄断
- 消费具有非排他性
- 收费的成本过高
- 消费具有社会文化价值
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编辑]
公共物品和私人物品这一对概念是“混合经济”理论的重要依据。由于市场经济自身存在失灵的情况,一些经济活动必需由政府出面进行组织,政府经济部门就有某种存在的必要。其区别主要表现在:
- 公共物品没有排他性,私人物品有排他性。
- 公共物品的特征是多人可以共享的,私人物品是獨享的。公共物品是市场经济无法有效提供的,必需由眾人共同合力提供,也就是眾人有錢出錢、有力出力、共同組成的組織(如政府)提供之,但也有私人會提供,并不是只向哪些具体的人或哪些利益集团提供,因而公共物品具有共享的性質。
若同時具備「獨享性」以及「可排他性」的財貨,稱為私有财产或私人物品。大部分可見、可買賣的財貨都屬於私有財。
分类[编辑]
只要具备了共享性或非排他性,就属于公共物品。严格满足公共物品所有属性的是纯公共物品,部分满足的是准公共物品。
| 纯公共物品 | 准公共物品[1] |
|---|---|
| 国防、外交、公共安全、法律、货币发行、公共政策、环境保护、消防、传染病防治、基础科学研究 | 基本农产品、能源、交通、通讯、城市公共服务、教育、传播、社会保障、产品质量认证 |
「公共物品」與「公物」的分別[编辑]
「公共物品、私人物品」這一對概念與「公物、私物」這一對概念的意義不同,但是常常被混淆,其實「公共物品」並不是一般大眾所指的「公物」。
「公共物品、私人物品」這一對概念定義於共享性、非排他性等兩個性質。而「公物、私物」這一對概念定義於物品的所有權;「公物」指多數人共同擁有該物的產權,也稱為「共有資源、共有物品」,不能算是「公共物品」,反而較接近無法判斷擁有者的「無主物」;而私物則指一個人(或法人)擁有該物的所有權。
在人數較多時,增加一些人的消費對營運成本沒有影響,其邊際成本為零。但是超過一定人數後,生產者的邊際成本就會大於零,稱此種財貨為「準財貨」。
| 排他的 | 非排他的 | |
| 竞争的 | 私有财产 食物、汽车、衣物 |
共有财产 鱼、水 |
| 非竞争的 | 集团财产 卫星电视信号 |
公共财产 国防、免费电视节目、空气 |
参考文献[编辑]
- ^ 1.0 1.1 胡家勇. 政府干预理论研究. 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1996: 194. ISBN 7810441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