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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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案小说是中國話本的一個分支,情節經常涉案刑事案件,類似於今日的侦探小说

中国的刑事侦查可追溯到上古时期,秦代有《封诊式》的刑事總結,這些經驗為中國公案小说的發展提供養份。《搜神记》中的《严遵》侦审“双钉案”,《朝野佥载·董行成》写董行成识破盗驴贼,都是推理。公案小说盛行於明朝末年,是由宋朝话本之“公案类”演义而成,〈錯斬崔寧〉是宋朝單篇公案小說。公案小说有時是一種社會寫照,或可抒發民怨,因此廣受歡迎。《包公案》、《施公案》、《彭公案》都是流傳甚遠的公案小说,此外還有《藍公案》、《毛公案》、《林公案》、《郭公案》、《海公案》等。其中《包公案》与《施公案》、《鹿州公案》并称“三公奇案”,《鹿州公案》即《公案偶記》或《藍公案》。朱西甯的作品〈破曉時分〉類似〈錯斬崔寧〉。公案小说上承《尚书》“非佞折狱,惟良折狱”的执法思想,多是颂扬秉公明断的清官,“夫人能如包公之公,则亦能如包公之明”[1]

中国古代公案小说有類似欧美侦探小说之處。宋代《太平广记》“清察”类二卷辑入的公案小说大部分是侦探作品。吴趼人曾选辑了一部《中国侦探案》证明中国古代的侦探比欧美的侦探高明。中国古代公案小说的特色是常借助鬼神的阴助,《施公案》中的第一案“九黄七珠”案即是如此。《三侠五义》也常写到鬼神助包公侦审案件。

評價 [编辑]

王鼎鈞認為中國的公案小說有太多迷信成分,“包公、彭公那样武断草率,任意推理,信任神话和巧合,过程简单粗糙,也是一种可怕。”,公案小說邏輯推理錯誤百出,遠不如歐美的推理小說。[2]

注釋 [编辑]

  1. ^ 李西桥《龙图公案序》
  2. ^ 王鼎鈞回憶錄四部曲之三—《關山奪路》:“施公案、彭公案、海公案是本国古典,当然要拜读。这些奇案虽然知名度很高,一拿来跟福尔摩斯比就索然乏味了!包公、彭公那样武断草率,任意推理,信任神话和巧合,过程简单粗糙,也是一种可怕。包公、彭公的确破了许多冤案,但是用他的方法一定破不了那些冤案,写小说的人为才情功力所限,只能预设破案的结局,支持包公、彭公的行为,为了目的正义、牺牲程序正义。……军中流行一句话,凡是干过三年军需的人一律可以枪毙,保证没有一个是冤枉的。福尔摩斯若是听到这句话,一定嗤之以鼻。”

參考書目 [编辑]

  • 黄岩柏:《中国公案小说史》
  • 鄭春子:《明代公案小說研究》
  • 孟犁野:《中国公案小说艺术发展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