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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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年國建1991年1997年),全名為國家建設六年計畫,為中華民國政府1990年代初期提出的國家整體建設之一。

六年國建為中華民國政府的國家長期經濟計畫中的一環,被視為接續蔣經國「十年經濟建設計劃」,總金額為八兆二千億元,其中五兆二千億元為公共投資金額,但是在行政院提請立法院審核預算時,由於行政院長郝柏村的背景加上六年國建的預算過於龐大,必須大量舉債,規模比之蔣經國的十大建設有過之而無不及。當時在野的民主進步黨曾經強力杯葛,甚至連國民黨王建煊也有持有異議,經建會主委郭婉容則強力主張財政沒有問題,立法院民進黨團甚至於因此多次與郝柏村發生衝突。

1993年2月郝柏村下台,連戰繼任為行政院長,內閣緊急檢討改進,停止大部分六年國建計畫,維持近3年之久的六年國建至此草草收場。

[编辑] 內容

  1. 電力建設
  2. 航空客運
  3. 鐵路建設
  4. 環保
  5. 醫療保健
  6. 住宅建設
  7. 文教設施
  8. 社會福利
  9. 十大新興工業
  10. 八大關鍵技術
  11. 台灣地區劃分為十八個生活圈(六個屬都會生活圈 )

[编辑] 影響

六年國建率先開啟了台灣財政赤字之大門,1991年至1993年度間公債發行依序為1,450.03億元、3,1290.03億元及3,408.86億元,到了1995年度各級政府債務總餘額高達2兆3千億元新台币,從此再無收斂的跡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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