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根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 此条目没有列出任何参考或来源。(2009年4月1日) 維基百科所有的內容都應該可供查證。 请协助添加来自可靠来源的引用以改善这篇条目。无法查证的内容可能被提出异议而移除。 |
六根,佛教用語。指包括眼、耳、鼻、舌、身、意六個識根(感官器官)。五根則只包括眼、耳、鼻、舌、身。
前五根曰浮塵根(粗色根):眼、耳、鼻、舌、身外現之形狀。
意根曰勝義根(淨色根):依浮塵根而能發生見聞覺知等功用。意根(第七識)是意識(第六識)所依的根。第七識(末那識)專執第八識(阿賴耶識)的見分爲真我,致成我執,由我執發生意識,而見有萬法,故六識以七識為根。
[编辑] 六根、六塵、六識的關係
塵是指世間一切因緣而產生的事物和法理等等,有動搖、染污的意思。因爲這些不斷變化、動搖不停的塵染污了六根。其中:
眼所見者為色塵。
耳所聽者為聲塵。
鼻所嗅者為香塵。
舌所嘗者為味塵。
身所覺者為觸塵。
意所分別者為法塵。
| 六根 | 眼 | 耳 | 鼻 | 舌 | 身 | 意 |
| 六塵 | 色 | 聲 | 香 | 味 | 觸 | 法 |
| 六識 | 眼識 | 耳識 | 鼻識 | 舌識 | 身識 | 意識 |
六根、六塵(又稱六境)合稱十二處(又稱十二入)。
六根(界)、六塵(界)、六識(界)合稱十八界。
根、塵、識三者同時發生作用,根塵相對而識生其中。以眼、色、眼識為例:眼見色時,塵(色)是所見,識(眼識)是能見,根(眼)是識所依托而生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