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金单位兑换券
海關金單位兌換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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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金券10圆 |
关金券20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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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地 |
中华民国 |
| 單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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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00 |
分 |
| 硬幣 |
无 |
| 紙幣 |
10分,20分,1圆, 5圆, 10圆, 20圆, 50圆, 100圆, 250圆, 500圆, 1000圆, 2000圆, 2500圆, 5000圆, 10 000圆, 25 000圆, 50 000圆, 250 000圆 |
| 中央銀行 |
中央银行 |
| 網站 |
www.cbc.gov.tw |
| 印鈔局 |
美国钞票公司等(参见文章) |
| 此處列出了貨幣被廢止前的最近資料。 |
关金券,全称“海关金单位兑换券”,是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的海关用以计算税收的金本位单位。后来中央银行发行关金券,用以收纳关税,渐渐成为通货的一种。
中国的海关本来以白银征税,但是由于1929年世界银价大跌,金贵银贱,影响了海关的收入。政府于1930年1月改用海关金单位收税,以0.601866克纯金(合0.4美元)为单位作标准计算,称“海关金单位”,价值为0.40美元。1931年5月中央银行发行关金兑换券,供缴纳关税。初时的关金券流通量有限。1942年2月,关金提高含金量至0.88861克纯金,即一关金等于一美元。同年4月,定关金为一元折合法币二十元,与法币自由兑换,并且同时在市面流通。之后法币快速贬值,政府亦发行大额关金券,成为比法币面额更高的货币。1948年金圆券发行前,最高面额的关金券面值为关金25万圆,相等于500万法币。1948年11月20日金圆券发行后,关金与法币同时停止流通。关金券总共流通17年半,期间正式发行的关金券种类有47种,未发行的有4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