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車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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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車駕駛,於鐵路列車上擔任行車人員,與列車長共同合作運轉列車,或於部份無配置列車長之列車上,獨力運轉列車之鐵路機構工作人員。參見司機。
有關「列車駕駛」或使用「列車駕駛員」的名稱:目前在台灣,火車或鐵路列車的駕駛人員職稱並不一致,台鐵稱為「司機」(但EMU700型電聯車則在司機員所在的駕駛室掛牌稱為「駕駛室Driver Cab」),台北捷運和高雄捷運稱為「司機員」,台灣高鐵稱為「列車駕駛」。
依據「鐵路行車人員技能檢查規則」,傳統鐵路的火車駕駛人員分為機車長、司機員及機車助理。高速鐵路的駕駛則僅區分旅客列車駕駛人員及維修車輛駕駛人員。
在中国大陆列车驾驶员通常被叫做“机车司机”;更专业的叫法是“机车乘务员”,该“乘务员”有别于“列车乘务员”,“列车乘务员”指旅客列车上为旅客提供服务的乘务人员,大约等同于空姐;目前中国大陆的铁路列车驾驶员通常配备两名,一个是司机其具有列车驾驶权,另一个称为副司机亦可看做是司机的助手不具备列车驾驶权;也有列车配备两名相同的司机,都具备列车的驾驶权。目前更多的动车组列车则只配备一名司机负责驾驶列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