剩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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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马克思主义理论,剩余价值是指剥削自劳动者劳动价值中的利润(劳动价值和工資之間的差異),即“劳动者创造的被资产阶级无偿占有的劳动”。关于剩余价值,社会主义国家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剩余价值应该归无产阶级所有。
[编辑] 定義
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理论认为劳动是价值的源泉,即劳动价值论。“价值是凝聚在商品中的无差别的人类劳动”。这一定义表明,首先价值是商品社会所特有的现象,没有市场就没有商品;其次价值是劳动的凝聚,所以机器不能创造价值。但是马克思主义理论也认为,机器和其他的原材料,虽然不能创造劳动,但是可以把其作为商品的价值转移到新的产品中去。这种转移是通过生产过程完成的,而新价值的产生也是通过这个过程完成的。这一个统一的过程隐盖了工人创造剩余价值的过程。
马克思认为,商品流通是资本主义经济的基础,而商品流通具有两个基础的表现形式——为要买而卖,以及为要卖而买;如果用W表示商品,用G表示货币,则前者可以简写为W-G-W(商品-货币-商品),后者亦可写作G-W-G(货币-商品-货币)。马克思提出,这两种流通形态的主要不同在于,前者是为了换取商品而出卖已有的等价商品,后者则是为了得到增额的货币而进行商品买卖。在W-G-W的流通过程中,虽然前后商品的使用价值会有不同,但是价值量是基本相等的,即遵循等价交换的原则;货币在其中只是充当“垫支”的媒介。而在G-W-G的过程则大不相同,在一轮交换过程结束后,商品买卖者可以从中取回一笔增加的货币:譬如,用¥100购买棉花,再将此棉花贩卖出去而得到¥110,最终所得的货币比开始时增加了¥110-¥100=¥10;此时,这一过程的表示应该写作G-W-G’,而G’比G增加的货币量,即G’-G=ΔG被称作剩余价值,即流通过程中的价值增值额。
通过剩余价值,我们很容易推出,工人们所得的总收入是永远比他们所生产出来的产品的价值要少的(否则没有剩余价值),也就是说,在资本主义社会里,社会的购买力是低于社会所生产的物质财富的,因此,经济危机也就是不可避免的了。
[编辑] 反對者
在奧地利經濟學派的學者認為,剩余价值並非無償被資产階級佔有,因為資本家創業的過程中有擔負種種風險(例如舉債創業、市場走向不確定性)所以剩余价值有時為正,有時為負;而不論正負都由資本擁有者來承擔,所以承擔風險者的無形勞動也該獲得一種「價值」,因此剩余价值並不是被資本家強佔而是資本家無形勞動(承擔風險)的所得。勞動者的最低狀態就是勞動所得為零,並不會為負,因為當風險出現時勞動者並不必分擔資本家的風險。(事实上是要的,劳动者可能面临失业等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