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氏改名
| 創氏改名 | ||||||||
|---|---|---|---|---|---|---|---|---|
| 日文名稱 | ||||||||
|
||||||||
| 韓文名稱 | ||||||||
|
創氏改名(창씨개명),在現代韓國亦稱為日本式姓名強要(일본식 성명 강요),是朝鮮日治時期朝鮮總督府於昭和十四年(1939年)頒佈的一項將朝鮮名字改為日本名字的法令。原先朝鮮人名中使用的是朝鮮式的姓而不是日本式的氏,根據昭和十四年制令十九號的規定,日本統治之下的朝鮮人有創造自己的氏(即創氏)的義務;而根據昭和十四年制令二十號的規定,朝鮮人可以任意改為日本式名字,並可以獲得一定的報酬。該法令的頒佈推翻了之前朝鮮總督府頒佈的禁止朝鮮人使用日本名字的法令,但其頒佈的真正動機,目前說法不一。
目录 |
禁止使用日本名字的規定 [编辑]
1909年,大韓帝國在日本的操縱下起草民籍法,開始確立韓國現代戶籍制度。根據該法令,女性父親的姓氏、年齡等相關資料都要被官方記載存檔,避免與朝鮮傳統的習慣產生衝突。這項法令的起草直到1910年4月韓國被日本吞併後尚未完成。而此時,一部分朝鮮人將自己的名字改為日本式名字,從而引發了混亂。因此朝鮮總督府於1911年11月1日頒佈了總督府令第124號「朝鮮人姓名改稱相關文件」(総督府令第124号「朝鮮人ノ姓名改称ニ関スル件」)。禁止朝鮮人使用「會與內地人產生混淆的姓名」,嚴格限制朝鮮新生兒使用日本式姓名進行登記。此外,已登記使用日本式姓名的朝鮮人被責令改回朝鮮式姓名。.[1]
創氏改名法令的頒佈 [编辑]
1939年和1940年之際,隨著昭和十四年制令第十九號和第二十號的頒佈,朝鮮總督府對朝鮮人姓名的政策也有所改變。同日本在臺灣所施行的改名政策一樣,改名政策的最初目的僅僅是允許更改姓和名。然而由於朝鮮的姓較少(只有約250個姓),長期實行本貫制度和同姓同宗不婚的制度,為了延續這種朝鮮傳統的制度,朝鮮總督府創立了一種新的方法:朝鮮人必須為自己的名字創立氏,並在官方登記。
根據朝鮮總督府的法律規定,創氏包括「設定創氏」(個人選擇性創造氏)和「法定創氏」兩種。在1940年2月11日至8月10日間的半年裡,由朝鮮人本人自己創造氏並登記(設定創氏);超過這段時間的,由官方強制改為其家族族長的氏(法定創氏)。創氏之後,朝鮮人的姓名就同日本人一樣,同時擁有了姓、氏和名,原先的本貫制度則被廢除。一個家庭裡所有成員擁有自己的氏。妻子嫁給丈夫之後,其氏由父親的氏改為丈夫的氏,而其姓則保持不變(詳見下表)。[2] 此外,朝鮮人使用日本式發音讀自己氏名也是合法的;朝鮮人可以將自己的名字改為日本式名字,並可以獲得一定報酬。同時,收女婿為自己養子(婿養子)這項原先在朝鮮禁止的制度從日本傳入,並被朝鮮總督府定為合法。
自行選擇氏和更改朝鮮名字的法令(1940年2月)最初是以自願為原則施行的。然而,在4月舉行的道知事會議上,由於各地接到了「必須採取特殊手段,在7月20日之前完成使用氏家庭戶數的任務」的訓示,開始強制執行這項政策。從當年4月起,使用氏登記的家庭戶數急劇上升。在當年4月,僅僅3.9%的朝鮮人使用氏;到了8月10日,朝鮮使用氏的百分比高達80.3%。同時,根據《內部安全法》,反對創氏改名的朝鮮人都受到了警察的調查。
對於此數字的急劇增長,學界有不同的觀點。許多學者認為朝鮮總督府強迫朝鮮人改為日本式的氏,是一種使用強權進行的擾民行為。另一種觀點認為朝鮮人創氏改名是一種自願性行為,其目的是為了避免受到日本人的歧視。
事實上,雖然日本對更改自己朝鮮名為日本名的行為進行獎勵,在日治朝鮮生活的朝鮮人,更改自己的名為日本式名字的僅僅只有9.5%;而在在日朝鮮人中,創造自己氏的人僅占總人數的14.2%。
朝鮮姓名復舊令 [编辑]
| 朝鮮姓名復舊令 | |
|---|---|
| 諺文 | 조선 성명 복구령 |
| 朝鮮漢字 | 朝鮮姓名復舊令 |
| 文观部式 | Joseon Seongmyeong Bokguryeong |
| 馬-賴式 | Chosŏn Sŏngmyŏng Pokkuryŏng |
日本投降以後,駐紮南韓的美國陸軍司令部軍政廳(United States Army Military Government in Korea)頒佈《朝鮮姓名復舊令》,同意韓國人根據自己的意願改回朝鮮原本的姓名。然而,並不是所有的朝鮮人都改回原來的姓名。不少曾經創造自己氏的在日朝鮮人沒有改名,以爭取日本人對他們的認同感。[3]庫頁島的高麗人 (俄羅斯),在樺太廳被蘇聯佔領之後,依舊使用日本式姓名直到現在。[4]
創氏改名時期的著名人物 [编辑]
改用日本式名字的人 [编辑]
繼續使用朝鮮式名字的人 [编辑]
創氏改名經過表 [编辑]
| 年份 | 身份 | 本貫和姓 | 氏 | 名 | 全名 |
|---|---|---|---|---|---|
| 1909年以前:族譜記錄(族譜由本家族的長老管理,然而當時大部分國民沒有姓) | 夫 | 金海金 | 無 | 武鉉 | 金武鉉 |
| 妻 | 慶州李 | 無 | 無 | 無記錄,女性名字在族譜中不記載 | |
| 1910年至1940年:民籍法制定(部分沒有姓的國民在這段時期擁有了日本式名字) | 夫 | 金海金 | 無 | 武鉉 | 姓+名:金武鉉 |
| 妻 | 慶州李 | 無 | 撫兒 | 姓+名:李撫兒 | |
| 1940年至1946年:創氏改名(姓+名→氏+名) | 法定創氏 | ||||
| 夫 | 金海金 | 金 | 武鉉 | 氏+名:金武鉉 | |
| 妻 | 慶州李 | 金 | 撫兒 | 氏+名:金撫兒 | |
| 設定創氏 | |||||
| 夫 | 金海金 | 大和 | 武鉉 | 氏+名:大和武鉉 | |
| 妻 | 慶州李 | 大和 | 撫子 | 氏+名:大和撫子 | |
| 1946年以後:朝鮮姓名復舊令 | 夫 | 金海金 | 無 | 武鉉 | 姓+名:金武鉉 |
| 妻 | 慶州李 | 無 | 撫兒 | 姓+名:李撫兒 | |
- 創氏的申請期限為6個月,改名沒有期限的限制。
- 子女繼承其父親的本貫和姓。
- 未婚女子的子女繼承母親的本貫和姓。
- 結婚後,雙方的本貫和姓不變。
- 根據朝鮮的習慣,禁止同姓同本貫、8親等以內的血族、6親等以內的血族通婚。
相關條目 [编辑]
腳註 [编辑]
- ^ 水野直樹. 植民地支配と「人の支配」. 京都大学. [2006-11-26].
- ^ 趙義成. 朝鮮人の姓名. 東京外国語大学大学院 総合国際学研究院. [2006-11-26].
- ^ Fukuoka, Yasunori. Beyond Assimilation and Dissimilation: Diverse Resolutions to Identity Crises among Younger Generation Koreans in Japan. Saitama University. 1996 [2006-11-27].
- ^ Baek, Il-hyun. Scattered Koreans turn homeward. Joongang Daily. 2005-09-14 [2006-11-27].[失效連結]
- ^ General Kim Suk Won. Korea Web Weekly. 2002 [2006-11-26].
- ^ * (日文) Nagasawa, Masaharu. 半島に渡った日本語・日本語文学. Saga Women's Junior College. 2001-11-23 [2006-11-25].
- ^ Chun, Young-gi. War criminal, general, but still Korean. Joongang Daily. 2004-03-05 [2006-11-24].[失效連結]
參考資料 [编辑]
- (日文) 中野直樹. 『創氏改名』の実施過程について. 朝鮮史研究会会報 (日本京都: 人文科學研究所). 2004.February, 154 [2006-11-25].
- (日文) Nagasawa, Masaharu. 半島に渡った日本語・日本語文学. Saga Women's Junior College. 2001-11-23 [2006-11-25].
- Korea under Japanese rule. Library of Congress country studies (Washington, D.C.: United States Library of Congress). 1982 [2006-11-25].
- William, Wetherall; Changsoo Lee and George De Vos (eds.). Public Figures in Popular Culture: Identity Problems of Minority Heroes. Koreans in Japan: Ethnic Conflict and Accommodation.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1: pp. Chapter 12, pp. 281–303 (text), 406–413 (notes). Footnote 16 gives bibliographic references for Korean perspectives on the Soshi-Kaimei polic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