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墉 (清朝)
| 刘墉 | ||
|---|---|---|
《清代学者像传》第一集之《劉墉像》,清叶衍兰摹 |
||
|
大清太子少保体仁阁大学士吏部尚书
|
||
| 籍貫 | 山东省诸城 | |
| 族裔 | 漢族 | |
| 字號 | 字崇如,号石庵 | |
| 諡號 | 文清 | |
| 出生 | 康熙五十八年(1719年) 山东省诸城 |
|
| 逝世 | 嘉慶十年(1805年) 京師 |
|
| 親屬 | (父)刘统勋 | |
| 出身 | ||
|
||
刘墉(1719年-1805年),字崇如,号石庵,山东诸城注沟镇逄戈庄村(今屬高密)人。清朝乾隆、嘉慶年間政治人物,書法家。
目录 |
[编辑] 生平
劉墉為大學士劉統勳之子。於乾隆十六年(1751年)中二甲第二名進士,改翰林院庶吉士,散館授编修,再遷侍講。乾隆二十年(1755年),劉統勳獲罪,劉墉也被奪官下獄。
不久,其事解決,又賞編修,出督安徽學政,改任江蘇學政。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任山西太原府知府,因失察下屬“侵帑”,被發往軍臺效力。年餘被放還,受命在修書處行走。不久,因受其父恩澤,仍以知府用,知江蘇江寧府,任內有清名。次年升江西鹽驛道,乾隆三十七年(1772年)遷陝西按察使。次年,其父統勳病卒,因丁憂去職。
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劉墉守喪結束後,被授予內閣學士,在南書房行走。歷遷戶部、吏部侍郎。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任湖南巡撫,次年遷左都御史,仍直南書房。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奉命與尚書和珅和錢灃前往山東巡按巡撫國泰貪污及縱容下屬之事,查訪案情有功,被授予工部尚書,充上書房總師傅。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署直隸總督,兩年後被授職協辦大學士。乾隆五十四年(1789年),因“諸皇子師傅久不入書房”而被將為侍郎銜。不久,授內閣學士,歷升順天學政、禮部左侍郎、都察院左都御史,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任禮部尚書,署吏部尚書,不久實授。嘉慶二年(1797年),授體仁閣大學士。嘉慶四年,加封太子少保。
嘉慶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1805年),劉墉在北京病逝,享年八十五歲。朝廷追贈太子太保,祀賢良祠,諡文清。[1]
相傳劉墉有駝背,所以他在民間有個外號叫作「劉羅鍋」。
[编辑] 書法
劉墉擅書法,工书,尤长小楷,其书用墨厚重,貌丰骨劲,别具风貌,为清一代书法家,也兼及顏真卿及蘇軾。其書法最初從元代趙孟頫入手,至中年方自成一家,以魏晉為師,筆意古厚。
劉墉書寫杜甫詩句之手卷時,書於水紅色、鉤金花的紙張上,十分別緻。起始的一首詩題名為〈縛雞行〉,敘述小僕綁著雞要到市中去賣,引起了詩人對人、雞、蟲三者間的一些感概,內容頗有意趣。至於在書法方面,圓潤婉轉的字體,看似柔軟無骨,實際上卻是將勁道隱藏於豐厚的外貌中,相當的內斂,前人評論劉墉的書法為棉裡藏針,應即此意了。
七十歲以後則專心於北朝的石碑書法。他的書法,用墨厚重,墨色濃墨豐潤,但是骨架結構則非常剛勁,結合了柔與剛的兩面,別具特色。
[编辑] 文藝作品
[编辑] 註釋
- ^ 《清史稿·卷302·列傳八十九》:墉,字崇如,乾隆十六年進士,自編修再遷侍講。二十年,統勳得罪,並奪墉官下獄,事解,賞編修,督安徽學政。疏請州縣約束貢監,責令察優劣。督江蘇學政,疏言府縣吏自瞻顧,畏刁民,畏生監,兼畏吏胥,闒冘怠玩。上嘉其知政體,飭兩江總督尹繼善等淬厲除舊習。授山西太原知府,擢冀寧道。以官知府時失察僚屬侵帑,發軍臺效力。踰年釋還,命在修書處行走。旋推統勳恩,命仍以知府用,授江蘇江寧知府,有清名。再遷陝西按察使。丁父憂,服闋,授內閣學士,直南書房。遷戶部、吏部侍郎。授湖南巡撫,遷左都御史,仍直南書房。命偕尚書和珅如山東按巡撫國泰貪縱狀,得實,授工部尚書,充上書房總師傅。署直隸總督,授協辦大學士。五十四年,以諸皇子師傅久不入書房,降為侍郎銜。尋授內閣學士,三遷吏部尚書。嘉慶二年,授體仁閣大學士。命偕尚書慶桂如山東讞獄,並按行河決,疏請寬濬下游。四年,加太子少保。疏陳漕政,僉丁不慎,途中盜米,致有鑿舟自沉,或鬻及檣舵,舟存而不可用,請飭各行省僉丁宜求殷實,皆如所議行。九年,卒,年八十五,贈太子太保,祀賢良祠,諡文清。墉工書,有名於時。
[编辑] 參考資料
- 《清史稿》
[编辑] 外部鏈接
- 劉墉像 中國歷代名人畫像細覽
| 官銜 | ||
|---|---|---|
| 前任: 羅源漢 |
工部漢尚書 乾隆四十七年四月甲午-乾隆四十八年七月乙卯 (1782年6月8日-1783年8月23日) |
繼任: 金簡 |
| 前任: 蔡新 |
吏部漢尚書 乾隆四十八年七月乙卯-乾隆五十四年三月乙丑 (1783年8月23日-1789年4月3日) |
繼任: 彭元瑞 |
| 前任: 紀昀 |
禮部漢尚書 乾隆五十六年正月甲辰-乾隆五十七年八月癸酉 (1791年3月3日-1792年9月22日) |
繼任: 紀昀 |
| 前任: 孫士毅 |
吏部漢尚書 乾隆五十七年八月癸酉-嘉慶二年三月癸亥 (1792年9月22日-1797年4月19日) |
繼任: 沈初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