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家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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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家謀(1814年—1853年),仲為,一字芑川福建省福州府侯官縣人,道光十二年(1832)中舉,後科場不順,道光二十六年(1846)初任寧德訓導[1]

劉家謀於道光二十九年(1849年)任台灣府儒學訓導[2],隸屬於台灣道台灣府,為台灣清治時期的地方官員,該官職主要從事台灣府境內之教育行政部分,受台灣府儒學教授制約,該官職亦通常為閩籍,讀書的語音可較與台灣話相通,事實上,教學上也以閩語發音為主,官話為輔。任臺灣府學訓導時期,觀風問俗,針砭社會問題,曾言臺灣綠營班兵除白晝劫奪財物擄掠婦女之外,更開妓館、開鴉片煙渣館、開當舖、設賭局詐財及放高利貸營生[3][4]。咸豐三年(1853年)夏天,劉家謀病卒於任內[2]

相關著作[编辑]

  • 《鶴場漫錄》2卷
  • 《海音詩》2卷:對台灣的風土人情及官吏施政利弊,皆有論述。
  • 《東海紀程》1卷
  • 《東海小草》4卷
  • 《觀海集》4卷
  • 《開天宮詞》2卷
  • 《操風瑣錄》4卷
  • 《懷藤吟館隨筆》1卷
  • 《攬環集》10卷
  • 《外丁卯橋居士初集》8卷

相關條目[编辑]

參考資料[编辑]

書目
  • 劉寧顏編,《重修台灣省通志》,台北市,台灣省文獻委員會,1994年。
引用
  1. ^ 全臺詩作者個人資料 《劉家謀》. [2020-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8). 
  2. ^ 2.0 2.1 翁聖峰〈劉家謀的《觀海集》〉. 臺灣文獻》第45卷第4期,1996年12月. [2020-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8-12). 
  3. ^ 李毓嵐,《徐宗幹對臺灣營務班兵之整頓(一八四八~一八五三)》. 臺灣文獻季刊52卷1期,2001年3月. 
  4. ^ 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劉家謀》. [2020-07-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07-18). 


前任:
曾紹芳
台灣府儒學訓導
1850年上任
繼任:
鄧承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