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鴻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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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鴻訓(1565年-1634年),字默承,号青岳,山東長山(今淄博市周村区)太和庄人。

劉一相之子。萬曆四十一年(1613年)進士,授庶吉士,改授翰林院编修,曾参修国史。泰昌元年(1620年),出使朝鲜,回国时辽阳被清军占领,朝鲜为其建造二舶舰,繞境而返。途中收容多位难民。后任右中允,又改左谕德。

天启六年(1626年),任少詹事,因忤魏忠贤,被削籍为民。思宗時,官礼部尚书[1]崇祯二年(1629年),因痛斥魏党杨维垣李恒茂杨所修田景新等人,謫戍代州(今山西代县)。崇祯七年(1634年)五月,卒於戍所。著有《四素山房集》、《皇华集》等。

[编辑] 文化

[编辑] 參考書目

  • 《明史》卷二百五十一

[编辑] 参考文献

  1. ^ 明季北略》(卷3):“十一月,廷推阁员,以钱龙锡、杨景辰、来宗道、李标、周道登、刘鸿训为大学士,入阁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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