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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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是在中華民國(台灣)代表加拿大的利益的機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加拿大在1970年10月建交時,其中的條件為加拿大要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而台灣是中國不可以分割的一部分」。最終在聯合聲明中,加拿大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唯一合法政府」和注意到(takes note)「台灣是中國不可以分割的一部分」的立場。因此,加拿大不可以同中華民國政府有正式外交關係,更不可以在中華民國設置大使或領事館。在中華民國代表加拿大的利益的辦公室叫「貿易辦事處」來避免有關一個中國的敏感外交語言。
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是在1986年10月成立。這個機構由加拿大政府資助,其職員是來自外交及國際貿易部和公民及移民部。實際上,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與駐其他國家的加拿大大使館的分別不大,它們的工作包括在台灣發出加拿大簽證和推廣加拿大旅遊業。而且,艾伯塔、不列颠哥伦比亚和魁北克省政府也在加拿大駐台北貿易辦事處派出代表。
同樣地,中華民國(台灣)在加拿大設立臺北經濟文化代表處來代表中華民國政府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