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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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机(Aircraft hijacking),也被称为飞行器劫持,即以武器或威胁等暴力手段劫持民用飞机军用航空飞行器的行為。

目录

劫机的目的[编辑]

政治流亡恐怖活动等目的意識明確的劫机行为,也有对交通工具自身有异常的兴趣,精神錯乱等引起的劫机行为。

Hijack一词的由来[编辑]

此词据说源于劫车大盗抢劫前假装成搭便车的路人,拦车前先假装友好,跟司机打招呼时说“Hi, Jack!”。后引申为劫持飞机,汽车等,日本由此派生出大量如,“Busjack”(劫公车)、“Seajack”(海劫)、“Carjack”(劫车)等和製英語单词。不过,在欧美也有描写劫持飞机的“Skyjack”(空劫)的小说存在。

此詞來源還有另外一種說法,即highway(高速公路)与jacker(劫持者)的結合。後來被廣泛使用於劫機、劫船以及劫車等各種交通工具上的搶劫事件。

主要劫机事件[编辑]

1930年第一起劫机事件以来,1940年代后期 - 1950年代后期,社会主义国家逃往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逃亡性质劫机事件多有发生。1960年代後期 - 1980年代前期,巴勒斯坦人民解放战线(PFLP)、日本赤軍德國赤軍(RAF)等极左激进派组织了多起劫机事件。1990年代,中國客機曾多次被劫持往台灣,近年来著名劫机事件有2001年蓋達組織策划实施的911恐怖袭击事件

事例[编辑]

  • 1970年日本赤軍派策划的淀号劫机事件是日本最早的劫机事件。在这次劫机事件中日本的運輸政務次官被顶替当作人質,劫匪成功流亡北朝鮮,事件有众多未能得到解决。並且由於此事之前沒有關於劫機的处罚法律存在,暨此教训,日本设立了《劫机防止法》。
  • 1990年10月2日:中國厦门飞往广州的厦門航空8301號班機波音737型)遭劫机要求飞往台湾。飞机因油料耗尽在广州白云机场紧急降落时,歹徒与飞行员发生打斗,并导致飞机失控再次加速,撞上停机坪上一架满载乘客等待起飞的波音757型飞机和另一架波音707型飞机,最终导致128人遇难,三架飞机全部报废。[1]
  • 1994年4月7日聯邦快遞705號班機被一名隨機非當值員工劫持,機上三名機員全被打至重傷,但最後仍成功制伏劫機者,貨機最後亦安全降落。事件是少數貨機被劫持案例。
  • 1994年6月6日:中國福州飞往廈門中国南方航空班机遭劫机,劫机者要求飞往台灣。此後飞机被迫降落中正國際機場(今桃園國際機場),着陸后劫机者投降、被台灣政府逮捕。这起劫机事件目的被认为是政治流亡。從1993年4月6日起開始至此,2年間前後共有12架次的中國民航機先後被劫往台灣。
  • 1999年7月23日日本全日空61航班遭劫机,劫机者威胁空中乘务员后,闯入操纵室,将机长刺杀后,自行驾驶飞机急速降落。据称劫机犯对飞机以及飞机运行系统有异常的兴趣导致此事件发生。

兩岸劫機事件[编辑]

1950年代到80年代期间,中華民國政府以巨额奖励鼓励中國人民解放軍劫持战斗机飞往台湾,这些劫机者被为「反共義士」,自1949年1989年,先後有16名中國人民解放軍空军飞行员劫持13架苏制米格战斗机飞往臺灣。

在1990年代后,特别是在1993年,还出现了中國劫机者将民用客机劫持飞往台灣的“劫机潮”[2],在这一年内有数十次的劫机,其中十次成功抵達台灣。劫机者中有中共的贪官“领导”们劫机的,有犯罪分子因为被通缉希望到台灣能够减刑而劫机的,还有对中共當局统治不满的农民劫机的。1998年10月28日,中國國際航空CA905次航班機長袁斌夥同妻子徐梅,挾持飛機往台灣,是最後一次劫機到台灣的事件,結束了長達15年的劫機潮。1990年代以後的劫機犯,一律被判刑後,在台灣服刑,或減刑或假釋,才陸續分批遣返中國大陆。2008年2月28日,最後一名劫機犯王志華被遣返大陸。

2000年后,由于台灣本身的民主化,而且要遵守世界的秩序特别是“国际反劫机公约[3] 与国内法[4]”,所以对中國来的劫机者不再是以往那么热情了,因为劫机者有可能是恐怖分子,对劫民航客机者通常以“非法劫持客机罪”定罪,待服刑期满,以遣返方式送还给中國,由中國政府处置。对于“政治犯”,台灣政府会给予保护,不会遣返给中國。

劫机防治对策[编辑]

1970年代开始,激进派组织的劫机頻发,各国为应付这种情况,完善了机场保安系统,并创立了处理劫机事件的特种部隊,1980年代1990年代劫机事件相对有所减少。

2001年9月11日美国多部飛機遭到劫持並墜毀,911恐怖袭击事件發生,使得劫機防範再次成为世界性課題,各国机场开始大力加強保安措施,如实施行李检查,乘客名单提交警察当局,严禁随身携带包括指甲刀在内的任何带刃金属物品,机内餐具全部塑料製造,强化安全检查等等。

參考文獻[编辑]

参见[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