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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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改造简称劳改,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罪犯管理的手段,经常出现在监狱裏的一种标语和口号,通过对入狱者强制性的劳动,来达到管理者认可的目的。中國国内外常将劳改与劳教混淆,中國官方也笼统地合称为“二劳”,但二者是完全不同的,后者是一种行政处罚制度。
2001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改造条例》已被《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废止,原因是已由1994年12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和1990年3月17日国务院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替代。[1]
2003年,劳改的拼音“Laogai” 成为了英语新词汇,被收录在牛津字典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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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务院关于废止2000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1),新华网.於2008年9月28日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