勒爾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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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爾謹满语ᠯᡝᡵᡤᡳᠶᡝᠨ转写Lergiyen[1]?—1781年),滿洲人,清朝政治人物、繙譯進士。因甘肅冒賑案貪汙事發,被賜死

生平[编辑]

乾隆十年,登繙譯進士。乾隆十五年,授刑部主事。乾隆十八年,升任刑部员外郎。乾隆二十年,改任直隸天津道。乾隆二十三年,任甘肅寧夏道。乾隆二十七年,任甘肅道。乾隆三十一年,改山東按察使。乾隆三十三年,任陝西布政使。乾隆三十六年,任陝西巡撫。次年,署陝甘總督。乾隆三十七年,授陝甘總督[2]。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甘肅冒賑案發,被乾隆皇帝賜死。

延伸阅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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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文库中的相关文本:清史稿/卷339》,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参考文献[编辑]

  1. ^ 滿語意思是「度量大」。
  2. ^ 國立故宮博物院圖書文獻處清國史館傳稿 ,701005821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