勝義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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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義根佛教術語,又作淨色根。有色根,指的是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中的前五根。五色根有兩種:一是浮塵根、另一則是勝義根。[1]
相對於浮塵根在有情身外表,而令人眼睛可見的眼球、皮膚、耳、鼻等的器官[2],勝義根是不可見的色法[3],但能因完整的五根為緣於根塵觸而顯發出生六識[4]
勝義根的前五根也屬於色法的一類,所以也是色蘊,由四大淨色所組成,相對浮塵根來說是屬於較清淨的一類色法,淨色根因此得名。
六根中的第六根意根,即是第七識,是屬於心法,不是色法,沒有浮塵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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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文獻[编辑]

  1. ^ 《楞嚴經義疏釋要鈔》卷2:「根有二種一勝義根即清淨四大所造屬不可見有對色二浮塵根是外四大所造屬可見有對色為勝義所依。」(CBETA, X11, no. 267, p. 105, b7-9 // Z 1:16, p. 443, b6-8 // R16, p. 885, b6-8)
  2. ^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卷1:「阿難白佛言世尊。一切世間十種異生。同將識心居在身內。縱觀如來青蓮花眼亦在佛面。我今觀此浮根四塵秖在我面。如是識心實居身內。」 (CBETA, T19, no. 945, p. 107, a12-15)
  3. ^ 《翻譯名義集》卷3:「阿毘曇明三種色。一者可見有對色。即色塵一法。為眼所見。假極微所成。名為有對。二者不可見有對色。謂眼等五根。此勝義根也。」 (CBETA, T54, no. 2131, p. 1109, b6-8)
  4. ^ 《佛果圜悟禪師碧巖錄》卷8:「勝義根能發生識。識能顯色分別。即是第六意識。第七識末那識。能去執持世間一切影事。令人煩惱。不得自由自在。皆是第七識。到第八識。亦謂之阿賴耶識。亦謂之含藏識。含藏一切善惡種子。」 (CBETA, T48, no. 2003, p. 206, b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