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軍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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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軍捐為台灣戒嚴時期,中華民國政府於台灣實施的相當特殊附加勞軍稅捐,徵收期間從1955年-1989年。
該稅捐雖名為勞軍,但實際卻是1950年代-1980年代的「第一夫人」蔣宋美齡主導;俗稱婦聯會的「反共愛國婦女聯合會」所收入運用。其徵收方式,1955年-1981年,每進口1美金的貨物,就必須繳交新台幣五角的勞軍捐,1981年-1987年5月每進口1元美金的外國貨品,則須繳交3角台幣,1987年6月-1989年,則下降至新台幣2毛。因為是附加捐,1970年代之後,台灣許多商品都會將附加捐反應在成本上,並直接向消費者徵收。例如於戲院電影票根上,會印上全票X元,外含附加勞軍捐X元字樣。
因為婦聯會不受內政部管轄,勞軍捐並無明細。據報導,除了蔣宋美齡生活費用支出外,尚節餘千億元(2003.10.31立法院發言紀錄)。另外,類似外圍財團法人黎明文化事業基金會,也有所數十億的獲贈。
2003年,台灣由民進黨執政後,曾接觸辜振甫要求婦聯會「基金保管委員會」七百億元左右資金國家化,提出兩方案,一為將七百億元收歸國有,挪做社會福利之用,另一案是由婦聯會拿出大部份資金買國家公債,支持政府建設,但不被接受[1]。
民進黨曾指控勞軍捐的剩餘金額被中飽私囊落於辜嚴倬雲及陳履安大姊陳幸兩人的私人帳戶[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