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和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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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4月,中国共产党代表团与中華民國政府代表團(以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代表团名義)[1]在北平进行和平谈判,史称“北平和谈”。4月1日,政府代表团自南京飞抵北平。13日至15日,双方代表团进行了实质性磋商,拟定《国内和平协定(最后修正案)》,并商定于20日签字。20日,政府电告南京代表团拒绝签字,中国人民解放军随即发起渡江战役。21日,毛泽东、朱德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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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背景
1949年初,中國共產黨在遼瀋、淮海、平津三大戰役都大獲全勝,國民黨在東北和華北控制局面全面潰敗。1月21日,總統蔣介石宣布下野,由副總統李宗仁代理總統職務。李宗仁代理總統職務後,設法與中共談判停戰。
中共方面,三野在2月20日向所属各部发布“京沪杭战役预备命令”。25日,中共中央军委电示二野、三野:3月中旬或下旬,应准备占领浦口及炮击南京[2]。
[编辑] 過程
國民政府和談代表團由張治中任團長,其他成員有邵力子、黃紹竑、劉斐、章士釗、李蒸;中共方面由周恩來任代表團團長,其他成員包括林伯渠、林彪、葉劍英、李維漢、聶榮臻。4月1日,國民政府和談代表團乘飛機抵達北平南苑機場,中共代表團秘書長齊燕銘到機場接機,隨後代表團抵達六國飯店。下午六時,周恩來率中共代表團與張治中會談。
[编辑] 破裂
經過十多天談判,國共雙方草拟《國內和平協定(最後修正案)》,並商定於4月20日簽字。南京當局19日發表廣播,表示對和平協定未能全部同意,解放軍渡江難以接受,於是國共和談全面破裂。毛澤東、朱德發布《向全國進軍的命令》,解放軍揮軍渡過長江,發動渡江战役,一舉佔領南京、上海等大城市,然後向華南、西南、西北各省進軍。
[编辑] 文艺作品
- 电视剧《北平和談》
[编辑] 相关条目
- 中共中央毛泽东主席关于时局的声明-毛泽东发表的声明,内含八项和平条件
- 中华民国三十八年元旦告全国军民同胞书-蒋介石发表的声明,内含关于和平谈判的五项条件
- 内戰戰爭罪犯名單
- 中國宣判的日本戰爭罪犯列表
- 渡江战役
[编辑] 註釋
- ^ 當時國民政府在1947年行憲後已被中華民國政府取代,然因中國共産黨、中國民主同盟等黨派及人民團體1946年反對中國國民黨召開的制憲國民大會,拒不承認該《憲法》及依該憲法成立的中華民國政府的合法性。1949年南京方面代表團遂以國民政府的名義展開和談。
- ^ 南京市档案馆编. 南京解放. 北京: 中国档案出版社. 2009年4月: 689. ISBN 9787510500169.
[编辑] 参考资料
[编辑] 書目
- 周恩来. 关于和平谈判问题的报告. 周恩来选集·上卷, 314-325页.
- 余湛邦. 我所亲历的三次国共谈判.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4年. ISBN 750044647
- 秦立海. 毛泽东、斯大林与国共北平和谈. 百年潮, 2005年第05期
- 秦立海. 桂系“倒蒋”与国共北平和谈. 文史春秋, 2008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