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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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
The Coordination Council of North American Affairs(英語)
Flag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svg 中華民國政府機構
Republic of China National Emblem.svg

主任委員 李大維
組織編制
部門資訊
成立日期 1979年3月1日
所屬部門 行政院,由外交部管理
聯絡資訊
地址 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33號

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簡稱北美會)為中華民國美國斷交後所設立的臺美連絡協調機構,1979年3月1日正式成立。雖直屬於行政院,但實際由外交部所掌管,其對口單位為美國在台協會2012年將直接隸屬於外交部。

美國政府於1994年9月7日公布對華新政策後,同年10月10日外交部將「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國辦事處」正式更名為「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而駐亞特蘭大等十二個辦事處亦更名為「駐(地方)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亦同時正式將中英文名稱改為「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駐美國台北經濟文化代表處總部」 (CCNAA, Headquarters for Taipei Economic and Cultural Representative Office in the U.S.)簡稱為TECRO(Headquarters)。

目录

[编辑] 歷任主委

以下是自2000年以來的主委:

[编辑] 組織

[编辑] 人事

  • 委員三名,由行政院指派,其中一人為主任委員。
    • 秘書長一名。
      • 副秘書長一至二名,視業務所需而設置。
  • 專門委員:視業務需要置專門委若干人,負責本會研究設計工作。
  • 顧問:本會為推展會務之需要,得由主任委員遴聘顧問若干人。

[编辑] 行政部門

業務組
  1. 負責與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經濟組、商務組、文化新聞組、農業組、技術組、聯絡事務組、研究計劃組及華語學校之協調聯繫,受理美方向我政府機構提洽事項,並配合國內有關機關協調辦理。
  2. 協調辦理台美雙方有關經貿、農業、科技、文教、智慧財產權與環保等方面之諮商會議,必要時並代表政府與美方簽署雙邊協議文件。
  3. 負責與美國各州駐華經貿辦事處及美僑商會等機構之協調聯繫。
行政組
  1. 負責與美國在台協會台北辦事處領事組、行政組及安全組之協調聯繫。
  2. 協辦美駐台外交人員之身分證、免稅卡、特權、豁免及簽證事項。
  3. 協辦中央部會官員因公務赴美簽證及國人申請美簽被拒之申覆事宜。
  4. 協助台美雙方法律文書送達案件。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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