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市政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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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gional Services Depart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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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長職銜 | 廢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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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首長職銜 | 廢除 |
| 部門資訊 | |
| 成立年份 | 1986年4月1日 |
| 解散年份 | 1999年12月31日 |
| 所屬部門 | 區域市政局 |
區域市政總署(英文:Regional Services Department,簡稱RSD),是香港區域市政局或臨時區域市政局的執行部門,於1986年4月1日至1999年12月31日期間為新界地區提供市政服務,區域市政總署的署長同時擔當區域市政局的行政總裁。
區域市政總署服務的範圍十分廣泛,由文藝、康樂、體育,以至環境衛生、社會福利等。區域市政總署的職責,現在由多個不同的部門承繼,如民政事務局接管了文化、康樂及體育等,環境食物局負責了公眾衛生、潔淨服務等事宜。
目录 |
[编辑] 部門組織
區域市政總署署長
區域市政總署副署長(行政)
- 行政部【部門主任秘書】
- 財務及物料供應部
- 新聞部
- 管理參議部
- 策劃事務部 【助理署長(策劃事務)】
區域市政總署副署長(行動)
- 文娛部 【助理署長(文娛)】
- 環境衛生政策部 【助理署長(環境衛生政策】
- 環境衛生事務部 【助理署長(環境衛生事務)】
- 康樂事務部 【助理署長(康樂事務)】
- 區域市政總署地區辦事處
[编辑] 解散
2000年1月1日,時任特首董建華推行市政服務改革,區域市政總署與市政總署合併及重組成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食物環境衞生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