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域市政總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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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blem of Regional Council, Hong Kong.svg
區域市政總署
Regional Services Department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機構
首長職銜 廢除
副首長職銜 廢除
部門資訊
成立年份 1986年4月1日
解散年份 1999年12月31日
所屬部門 區域市政局

區域市政總署英文Regional Services Department,簡稱RSD),是香港區域市政局臨時區域市政局的執行部門,於1986年4月1日1999年12月31日期間為新界地區提供市政服務,區域市政總署的署長同時擔當區域市政局的行政總裁

區域市政總署服務的範圍十分廣泛,由文藝、康樂體育,以至環境衛生、社會福利等。區域市政總署的職責,現在由多個不同的部門承繼,如民政事務局接管了文化、康樂及體育等,環境食物局負責了公眾衛生、潔淨服務等事宜。

目录

[编辑] 部門組織

區域市政總署署長

區域市政總署副署長(行政)

  • 行政部【部門主任秘書】
  • 財務及物料供應部
  • 新聞部
  • 管理參議部
  • 策劃事務部 【助理署長(策劃事務)】

區域市政總署副署長(行動)

  • 文娛部 【助理署長(文娛)】
  • 環境衛生政策部 【助理署長(環境衛生政策】
  • 環境衛生事務部 【助理署長(環境衛生事務)】
  • 康樂事務部 【助理署長(康樂事務)】
  • 區域市政總署地區辦事處

[编辑] 解散

2000年1月1日,時任特首董建華推行市政服務改革,區域市政總署與市政總署合併及重組成康樂及文化事務署食物環境衞生署

[编辑] 歷任首長

[编辑] 參見

[编辑] 注釋

  1. ^ http://www.gov.hk/tc/about/govdirectory/po/sed.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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