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小時制
| 廿四小時制 | 十二小時制 |
|---|---|
| 00:00 | 午夜12:00 |
| 01:00 | 上午1:00 |
| 02:00 | 上午2:00 |
| 03:00 | 上午3:00 |
| 04:00 | 上午4:00 |
| 05:00 | 上午5:00 |
| 06:00 | 上午6:00 |
| 07:00 | 上午7:00 |
| 08:00 | 上午8:00 |
| 09:00 | 上午9:00 |
| 10:00 | 上午10:00 |
| 11:00 | 上午11:00 |
| 12:00 | 中午12:00 |
| 13:00 | 下午1:00 |
| 14:00 | 下午2:00 |
| 15:00 | 下午3:00 |
| 16:00 | 下午4:00 |
| 17:00 | 下午5:00 |
| 18:00 | 下午6:00 |
| 19:00 | 下午7:00 |
| 20:00 | 下午8:00 |
| 21:00 | 下午9:00 |
| 22:00 | 下午10:00 |
| 23:00 | 下午11:00 |
| 24:00 | 午夜12:00 |
十二小時制是一個時間規則把一日24小時分為兩個時段,分別為上午(a.m.,拉丁文ante meridiem表示中午之前)和 下午(p.m.,拉丁文post meridiem表示中午之後)。每個時段由12個小時構成,以數字12、1、2、3、4、5、6、7、8、9、10、11依次序表示。上午時段由午夜至中午,而下午時段由中午至午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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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史及使用 [编辑]
十二小時制起源於埃及。[來源請求]然而,每個小時的長度會由於季節而不同,從黃昏到黎明12個小時,從黎明到黃昏也是12個小時長。羅馬人也使用12小時制:全天平均的分為12個小時(因此一年中各天的長度是不盡相同的),夜間被分為3個小時。這是因爲在水鐘發明之前,人們使用太陽作爲計時工具,所以沒有辦法準確的劃分時間。
羅馬人對於早上的時間計數同現在是相反的:例如,"3 a.m.",或3 hours ante meridiem意味著中午以前的第三個小時,而不是現代意義的“午夜以後的第三個小時”
今天,十二小時制仍然是大多數指針式鐘錶顯示時間的方法,每12個小時旋轉一周。對於24小時旋轉一周來說,時針每小時僅僅轉動了15°,這個角度太小以至於難以分辨。
儘管它在現代世界中已經廣泛的被二十四小時制所代替,尤其在書寫通信中。但是,12小時制使用的a.m./p.m.形式仍然是當前在澳大利亞和美國書寫和交談時使用的主要形式。在加拿大(尤其是魁北克)、英聯邦、阿爾巴尼亞、希臘和其他的英語地區,以及南美洲的西班牙語地區,它也是常常和24小時制同時使用。縮寫“a.m.”和“p.m.”也常常在英語和西班牙語中使用。在阿爾巴尼亞,也有意義相同的詞“PD”和“MD”,在希臘則是“πµ”和“µµ”。其它的多數語言中很少有正式場合中使用“上午”和“下午”的提法,但是在民間則使用非正式的12小時制。
在埃塞俄比亞,12小時至仍然使用從黃昏到黎明記為12,1,2,……,10,11,然後再從黎明到黃昏記為12,1,2,……,10,11的記法。同其他大多數國家不同的是:每一天從黎明黃昏開始,而不是從午夜開始。
批評及實用問題 [编辑]
很多在24小時制的環境中成長的人們認為12小時制有點不習慣和不正規,尤其是在書面通信,計算機和數字時鐘領域。支持和反對的討論在很多方面同十進制的討論非常相似。
同24小時制相對比,12小時制常常被反對者提到的缺點有:
- 容易混淆正午和深夜的時間。
- 容易混淆在凌晨時間的正確日期
- 在排版上要輸入 a.m.或p.m.,需要更多空間
上午與下午意義模糊 [编辑]
「午前」(A.M., ante meridiem)及「午後」(P.M., post meridiem)這兩個詞在形容「正午」及「午夜」時可能會造成混淆。
在美國,已經約定成俗將「正午」以 12:00 p.m. 表示,而「午夜」為 12:00 a.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