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旗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至: 导航搜索
降半旗的奥地利国旗

半旗指國家、團體、個人為表示哀悼或弔唁,而將旗幟上升至正常最高點後,下降至旗桿一半高度的位置,或下降相當於旗幟一半長度的距離。另外,個別地區(例如中国大陆香港)下半旗時,須先將旗幟升至桿頂,然後降至旗頂與桿頂之間的距離為旗桿全長的三分之一處[1] 。此儀式稱作降半旗下半旗。這項儀式是源自英國水手

目录

起源 [编辑]

1612年的某一天,英國船哈茲·伊斯號在探索北美北部通向太平洋的水道時,船長不幸逝世。船員們為了表示對已故船長的敬意,將桅杆旗幟下降到離旗杆的頂端有一段距離的地方。當船隻駛進泰晤士河時,人們見它的桅杆上下着半旗,不知何意。一打聽,原來是以此悼念死去的船長。到17世紀下半葉,這種志哀方式流傳到大陸上,遂為各國所采用。

用法及例外 [编辑]

為下半旗的旗幟降旗時,需將旗幟上升至桿頂後,方才下降至最低點收藏。

下半旗儀式通常使用國旗,但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別行政區區旗日本都道府縣旗等地區性旗幟團體性旗帜社旗校旗企业旗帜等,都可以用於下半旗誌哀。

沙烏地阿拉伯國旗索馬利蘭國旗是不得降半旗的國旗。原由是旗上記載清真言,清真言中含有真主之名,所以不得降半旗。

各國作法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 [编辑]

至於下半旗的日期和场所則由国家成立的治丧委员会或国务院决定。

 香港 [编辑]

 日本 [编辑]

 韩国 [编辑]

 菲律宾 [编辑]

 中華民國 [编辑]

相關規定 [编辑]

  • 副總統在職期間逝世時,全國機關團體必須降半旗以示哀悼(國殤)時間至出完殯為止。
  • 其它邦交國元首在職期間逝世時,外交部領事館可降半旗一日,以示哀悼。
  • 每年228和平紀念日
  • 國家重大傷亡事件(如戰爭、造成重大傷亡的自然災害或不幸事件,如八七水災921大地震八八水災),總統可宣佈全國或部份機關降半旗,以示哀悼。
  • 前任總統逝世時,以降半旗作為哀悼。

實例 [编辑]

 英國 [编辑]

 美国 [编辑]

 法国 [编辑]

2009法國航空公司空難,全國於6月8日下半旗志哀。

 海地 [编辑]

海地大地震,全國於1月19日下半旗志哀。

 德国 [编辑]

古騰堡中學校園槍擊案,全國於5月3日誌哀

圖片 [编辑]

参考文献 [编辑]

  1. ^ 國旗、國徽及區旗、區徽 - 國旗、國徽、區旗及區徽的展示
  2. ^ 《國旗下半旗實施辦法》第三條

另見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