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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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人口 | |||||||||||||||||||||||||||||||||||||||||||||||||||||||||||||||||||||||||||
| 39,379,784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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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华人泛指來自中華人民共和國(含香港及澳門)與中華民國,移民國外的华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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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定義
海外華人有多种定义,可以是Overseas Chinese的译名,而在不同情形下有著不同認知。這個詞可以代表著來自很多不同国家的公民,例如於印尼、泰國、马来西亚、美國等国家所出生的華人後裔,也可以專指漢民族。
[编辑] 華人
華人一般指漢民族,在馬來西亞和新加坡將峇峇娘惹(早年到當地華人男子與馬來族女子所生的後代)归为華人。
中華民國成立以前,定居在海外的漢族,在书籍上多以“唐人”的名稱出现。中华民国成立后,始用“華人”、“华侨”或“海外华人”等。老一代的華僑依然有很多自称唐人,稱華埠為唐人街。今日通用的“漢語/普通话/国语/華語/中国话”在中华民国成立以前,是未被廣泛教導和使用的。因此遷移海外唐人一般使用各自的母语方言來交谈。例如福建人和广东人因为语言不通,难以交談良久,遂皆需倚靠各自的会馆和语言群來生存。
有項關於海外華人研究,定義了「非漢民族」海外華人的幾項條件:有證據可以證明他們曾在中國或源自中國;他們仍保有華人傳統文化;有華人習俗,且並非出身於所在國。於此定義下,「非漢民族」海外華人大約有七百萬,約佔海外華人總數的8.4%。[8]
[编辑] 国籍定义
由於当年辛亥革命成功是依靠大量海外華裔人士支持,所以《中華民國國籍法》接受同時擁有中華民國國籍與他國國籍的双重國籍身分,將華裔定義为只要血統上具有華人血緣者,皆為華裔,接受海外華人入籍為中華民國國民。(请看:印尼華人國籍問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表示: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国,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但父母双方或一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并定居在外国,本人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9][10][11]
[编辑] 分类
根据通行的定义原则,出于某种目的、需要、动机跨出国境,在国外长期居住的华人因已入籍所在國而称为海外华人。海外華人由于受到居住国国籍法的規定,華人、華僑在法律上有着严格的界限和区分:
- 华侨,亦被稱作“海外華僑”,華僑屬於尚未加入外籍的中国公民,但長期居於國外;包括已取得居住国永久居民身份者,称之为「华侨」,仍保留本国公民身份,仍然受到本国法律保护。華僑的範疇不包括因公在外工作者,留學生,對外援建工作人員。
- 華人,亦被稱作“海外華人”,因為中国政府不允許雙重或多重國籍存在,所以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前公民因為註銷護照而被称为“华人”,其法定身份已是外国人,受居住国法律保护。
- 华裔,华人或者华侨的后代[12]一般被稱之為華裔,華裔通常出生在非祖籍國的海外,通常對於原祖籍國的語言,文化等相關事宜無法精通地領略。在一些移民大國的存在大量的華裔,如美國,加拿大,澳洲,新西兰等國,華裔成為這些國家少數民族中的一支重要力量。
在臺灣,所有居住在海外的華人皆稱以華僑(亦有台僑之稱呼);行政院僑務委員會定義為「華裔乃泛指在海外出生的華人後裔」。[13]
[编辑] 历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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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人到外国侨居,传说开始于周秦时代,但有史可查的是汉朝。公元前124年,汉武帝建立了中西交通,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内,年年皆有使節和人民来往,多则几百人,少则百多人。華人自汉朝已开辟与东南亚和印度、斯里兰卡的海上交通。由于开展海外贸易,商人、水手可往东南亚进发,其中一部分人定居於當地,成为了第一代的海外移民。
唐朝时期,華人移居国外逐渐增多,许多外国人称海外华人为“唐人”,华侨回国也称回“唐山”。至宋、元代,中国沿海居民因受连年兵乱的影响,尤其是福建、广东受元军的残酷摧残,纷纷逃往海外避难谋生。
華人大量移居东南亚始于明朝,郑和下西洋开始了華人历史上第一次海上远征。郑和率领200艘船舰组成的船队在南洋各地访问。从1405年—1433年的28年间,郑和7下西洋,率船队远航30多个国家,最远抵达非洲东岸及红海沿岸港口。在西方殖民者入侵东南亚之前,从中国移居到东南亚的华人主要是在通商贸易的需要上移民至中南半島和海外。至16世纪,特別是17世纪,西方国家相继侵入东南亚各地以后,随着东南亚各国逐步沦为殖民地,華人作为主要劳动力的來源而移居东南亚,跟隨已定居海外的親友赴東南亞學習做生意或從事劳工業(详细全文请看:華人移民史)。越南的移民按照到達時期、原鄉籍及同化程度,被稱為明鄉(Minh Hương)、華(Hoa)及不同名稱。
而在欧美工业革命期间,有大量華人为了淘金,被卖往北美洲、南美洲、大洋洲、南非和俄羅斯等国家当苦力,從事危險的工作,如開採金礦與鐵路工程等。当中有很多是契約華工,俗稱为「賣豬仔」。根据记载,被卖往中美洲殖民地的契約華工的命最苦,死亡人数逾半数以上,当中許多人被骗,契約到期也不得回家。在唐人的这段移民潮里,知识水平高者不多。
在十九世紀,是歐洲殖民主義發展到最高峰之時,也是世界大移民潮的開始。当时有很多欧美的殖民者缺乏資金聘請勞工,同時在康雍乾年間的福建與廣東却是個相對和平的時期,民间一般都富有。惟嘉庆以后,人口過剩,大清的可耕地开始嚴重不足、官吏日益腐败、官民染上鸦片癮等,此时民间累積了過剩的勞力,此際欧美各國开始强盛,满清因此默許平民遠赴海外当歐美殖民地的劳工。清末太平天國平息前後,民间發生饑荒的次數增加,產業被破壞得嚴重,贫穷程度已难以形容,到处有穷人和乞丐。上百万的廣東和福建人為改善生活,皆興起赴外謀生的意向。很多福建人選擇在東南亞與他們在明朝时期已定居海外的前輩學習和工作,廣東人也有不少;廣東省的台山有最多人移居海外。在廣東珠江三角洲土客衝突時期,有些人被賣到秘魯、巴拿馬、墨西哥、古巴一带。
中華人民共和國在1950年代到1980年代間,嚴格限制公民移民的時期。1984年,英國主動洽詢香港主權是否轉移至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引起了香港另一次往英國、澳大利亞、加拿大、美國、拉丁美洲和其它地區的移民潮。1989年的天安門事件也引發了移民潮;当中很多是來自廣東、香港和臺灣。移民潮在1997年香港主權移交之後逐漸平息,而不少移民外國的香港人有些已回流香港。二次大戰後,許多香港原居民和香港人為了改善生活而移居至英國、荷蘭等国。
[编辑] 数量及分布
目前的海外華人估計有四千萬人之譜,主要生活於當地為相對多數民族的新加坡及在當地為相對少數民族的馬來西亞、泰國、菲律賓、印度尼西亞與越南。這些地區的海外華人,主要是在16至19世紀福建省與廣東省,以及後來的海南省。而從10世紀至15世紀的移民,主要是前往马六甲與東南亞。今海外华人总数约为五千万人[14]
[编辑] 統計數據
| 洲/國家 | 當地對海外華人的稱呼 | 海外華人人口 | 佔當地人口比例 | 佔全球海外華人比例 |
|---|---|---|---|---|
| 亞洲 | 36,276,784 (2006) | 0.8% | 78.7% | |
| 泰國華人 | 8,500,000 (2006)[15] | 14% | 11.7% | |
| 印尼華人 | 11,500,000 (2005) | 3.1% | 11.7% | |
| 馬來西亞華人、峇峇娘惹 | 6,400,000 (2008)[16] | 26.5% | 12.1% | |
| 新加坡華人、華族 | 3,700,300 (2009)[17] | 74.2% | 4.3% | |
| 菲律賓華人 | 2,500,000 (2004) | 2% | 2.4% | |
| 緬甸華人、果敢族 | 1,300,000 (2003) | 3% | 2.1% | |
| 越南華人 | 1,263,570 (2006) | 3% | 2%-3% | |
| 日本華人 | 606,889 (2007) | 0.5% | 1.5% | |
| 華裔印度人 | 186,461 (2005) | 0.02% | 0.5% | |
| 柬埔寨華人 | 150,000 (2003) | 1.2% | 0.2% | |
| 韓國華人 | 85,000 (2003) | 0.2% | 0.16% | |
| 汶萊華人 | 57,000 (2006) | 15% | 0.1% | |
| 老挝華人 | 50,000 (2003) | 1% | 0.1% | |
| 朝鲜華人 | 50,000 (2003) | 0.2% | 0.1% | |
| 以色列華人 | 23,000 | 0.3% | 0.1% | |
| 蒙古華人 | 11,323 | 0.4% | 0.03% | |
| 巴基斯坦華人 | -- | -- | -- | |
| 另見朝鲜半岛华人 | ||||
| 美洲 | 8,900,000 (2005) | 0.6% | 14.4% | |
| 華裔貝里斯人 | 700(2011) | 0.005% | 0.00002% | |
| 華裔美國人 | 4,025,000 (2007) | 1% | 6.8% | |
| 加拿大籍華人 | 1,445,000 (2004) | 3.9% | 3.4% | |
| 巴西華人 | 360,000 (2006) | 0.10% | 0.4% | |
| 秘魯華人 | 2,500,000 | 2.08% | 0.4% | |
| 巴拿馬華人 | 150,000 | 5% | 0.4% | |
| 阿根廷華人 | 120,000 | 0.16% | 0.1% | |
| 尼加拉瓜華人 | 12,000[18] | -- | -- | |
| 牙馬加華人 | 10,000 (2004) | 0.3% | 0.02 | |
| 古巴華人 | 500 | -- | -- | |
| 波多黎各華人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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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哥斯达黎加华人 | 9000(2008)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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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歐洲 | 1,700,000 (2006) | 0.2% | 4.1% | |
| 俄羅斯華人、東干族 | 980,000[15] | 0.5% | 1.9% | |
| 法國華人 | 300,000 | 0.5% | 0.9% | |
| 英籍華人 | 500,403 (2008)[19] | 0.8% | 0.7% | |
| -- | 16,533 (2006)[20] | 0.39% | ||
| 義大利華人 | 111,712 | 0.19% | 0.2% | |
| 西班牙華人 | 99,000 (2006)[21] | 0.22% | 0.16% | |
| -- | 71,639 (2004)[22] | 0.1% | 0.1% | |
| -- | 44,713 (2006)[23] | 0.7% | 0.1% | |
| 羅馬尼亞華人 | 2,249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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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洋洲 | 1,000,000(2003) | 1.9% | 1.7% | |
| 澳籍華人 | ~700,000(2006)[24] | 2.5% | 1.3% | |
| 華裔紐西蘭人 | 147,570 (2006) | 2.8% | 0.3% | |
| 斐濟華人 | 6,000 (2000) | 0.5% | 0.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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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洲 | 103,000 (2003) | 0.02% | 0.3% | |
| 南非華人 | 100,000 (2003) | 0.2% | 0.3% | |
| 模里西斯華人 | 36,830 (2007) | 2.9% | 未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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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總共 | -- | 47,679,784 | 0.6% | 100% |
統據數據使用當地政府數據或可信度最佳的估計。百分比可能因人口普查結果或估計結果而有所不同。
[编辑] 前二十名海外華人人口
統計數據來自中華民國僑務委員會2005年的統計結果。[9].
| 國家 | 2005年人口 | 排名 |
|---|---|---|
| 7,566,200 | 1 | |
| 7,053,240 | 2 | |
| 6,187,400 | 3 | |
| 3,376,031 | 4 | |
| 2,684,900 | 5 | |
| 1,612,173 | 6 | |
| 1,300,000 | 7 | |
| 1,263,570 | 8 | |
| 1,146,250 | 9 | |
| 1,101,314 | 10 | |
| 998,000 | 11 | |
| ~700,000 | 12 | |
| 519,561 | 13 | |
| 343,855 | 14 | |
| 296,623 | 15 | |
| 230,515 | 16 | |
| 189,470 | 17 | |
| 185,765 | 18 | |
| 151,649 | 19 | |
| 144,928 | 20 |
[编辑] 华人在海外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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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克勤克儉、具有生意眼光和文化上的誤會,海外華人有時候會受到敵對的眼光與歧視(參閱反華情緒)。這樣的對待是否合理,時常是海外華人與本土主義者的爭論點。一個主要的爭論點就是海外華人在經濟上擁有著與人口比例差距甚鉅的影響力(支配了東南亞的經濟),以及他們對於後代的主體意識。如1998年印尼排華事件與馬來西亞的五一三事件即是諸多爭論點所引起的案例。
所在國的種族政策也有可能是雙方爭論的來源。在馬來西亞,海外華人傾向於讓各個族群在公家機關工作、大學入學等的機會平等。然而很多的馬來人以他們的族群需要保障的理由來反對。於是,定義一個人是馬來人、華人或其它「本地人」,在馬來西亞是個很敏感的政治問題。在議會中提出關於保障政策,對華人政治家而言是一個禁忌,會被視為煽動種族衝突。
在印度尼西亞,華人被禁止將孩童送去就讀正規的華人中等學校,具有文化象徵的事物(如農曆與華文招標)也是被禁止的;此一情況至2004年方解禁。
為了防止岐視,有些海外華人明確地以國別來辨認自身身份(即他們是從那個國家來,或目前居住在那個國家)。
在美國與加拿大,很多職業與鐵路相關的北美海外華人於十九世紀深受種族歧視之害。儘管今日有些不平等的法律已經廢除或不復施行,但兩個國家都曾經立法禁止華人入境移民,如美國有排華法案,加拿大有1923年華人移民法案。
[编辑] 同化
海外華人對於同化的接受程度,周遭國家的相互作用(參閱唐人街),與對中國的關係皆不盡相同。在泰國,海外華人大量地與當地人互相通婚、同化。在緬甸,華人很少與當地人通婚(甚至不與講其它方言的華人通婚),但又大規模接受緬甸文化和維持華人傳統文化。印尼與緬甸皆禁止國民以外國語文(包括華文)命名;尤其於印尼,華人進入政府組織內工作的前提是:不通華文。惟至2003年,印尼政府同意海外華人在出生證明上用他們的華文名字或華文姓氏。
在越南,華文姓名以越南文拼寫。舉例:胡錦濤(漢語拼音:Hú Jǐntāo),轉成越文即「Hồ Cẩm Đào」。大多數情況越南人與華人姓名沒有明顯差別。在西方國家,華人普遍使用羅馬文字來拼寫姓名,而名字使用所在國通用的名字的情況也很普遍。另見中文姓氏羅馬字標注
而馬來西亞華人則維持公開的華人身分;雖然他們少數因轉變信仰伊斯蘭教而受同化。在這個例子中,多元社會普遍存於華人社區中(參見:峇峇)。
在菲律賓,很多年輕的海外華人被徹底同化,然而老一輩的華人則傾向被視為「外國人」。華人也為一些國家帶來文化影響力,如繼承大量中華文化的越南;並且於越戰結束後,大批人口逃往海外,未返中國。[25]
[编辑] 職業
東南亞國家的海外華人們已經奠定了他們的商業與財政地位。在北美洲、歐洲與大洋洲,華人所從事的職業則多樣化,範圍從餐飲業到重要類別如醫學、會計、投資、法律、藝術與教育等專業。
[编辑] 與官方的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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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華人稱祖籍地有個別不同的稱呼:如“唐山”、“原鄉”、“祖國”、“大陸”、“祖國大陸”及“中國”[來源請求]等。
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兩者皆與海外華人有著高度且複雜的關係。兩者皆成立中央部會來處理海外華人事務。
由於海外華人在1911年辛亥革命供應了絕大部分革命資金。抗戰时期,海外华人也提供了中華民國大量财力,支持抗日事业,另有数万人回国参战;当时中華民國空軍战斗机飞行员中华侨後裔几乎占了四分之三(在1950年代至1970年代,中華民國基於孫中山所建立的基礎,由中國國民黨的海外分部尋求海華華人社群支持),因此中華民國保障了海外華僑在立法機關的席次與華僑(僑居國外國民)的選舉名額。這些名額由中華民國各個政黨在立法院選舉(國會改選)時之「政黨票」獲得的票數比例來分配(僑選立委席次計入全國不分區,兩者共選出34席)。大多數當選人具有雙重國籍,惟於上任前必須放棄外國國籍,成為完全中華民國國民(華裔美國人可向美國在台協會辦理)。
海外华人亦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占有重要地位,上将叶飞即是菲律宾归侨,实业家陈嘉庚也出任政协副主席的要职。不过,中華人民共和國到了文革时期,与海外华人的联系受到严重影响,当时有海外关系甚至会受批斗,许多归侨都受到不公正的待遇。經濟改革开放后,對海外華人的政策恢复到原有水准并得到加强。在1980年代,中華人民共和國嘗試積極地在其它方面尋求海外華人的支持,尋求他們的技術與資金來幫助發展。現在,很多海外華人投資中國大陸,提供了包括財政來源、社會與文化網路、互相交流與機會。今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民意機關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設有歸國華僑的席次。
[编辑] 参考资料
- ^ Population Trends 2009. Singapore Department of Statistics.
- ^ Christmas Island. 世界概况.
- ^ 3.00 3.01 3.02 3.03 3.04 3.05 3.06 3.07 3.08 3.09 3.10 3.11 3.12 3.13 3.14 3.15 The Ranking of Ethnic Chinese Population. 中華民國僑委會全球資訊網.
- ^ 2007侨务统计年报. 中華民國僑委會. 2008年9月.
- ^ [1]
- ^ [2]
- ^ [3]
- ^ "A Survey of the Study on Huanqiao-Huaren in PRC (1950-2000) —With Reference to the Study on Ethnic Minority Huanqiao-Huaren".
- ^ http://www.gov.cn/banshi/2005-05/25/content_843.htm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第五条明确地区分出外国人和中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说明了“出生时即具有外国国籍的,不具有中国国籍”,也就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了。
- ^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五條規定:
- 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本人出生在外國,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並定居在外國,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的,不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4]
- ^ 《国籍法》第五条,海外出生的华人/唐人/华夏族/中国人后代为非中国公民,一般称华裔。
- ^ 華人經濟力與台灣經貿發展關係之研究
- ^ 海外华侨华人总数约5000万
- ^ 15.0 15.1 The Ranking of Ethnic Chinese Population Overseas Compatriot Affairs Commission, R.O.C.
- ^ Malaysia, Background Notes, United States: Department of State. December 2008 [2009-05-08]
- ^ http://www.singstat.gov.sg/pubn/popn/population2009.pdf
- ^ Rank and statistics of Han Chinese worldwide on joshuaproject.net
- ^ "Population of the UK, by ethnic group, 2001" (Note that in UK usage Asian in this context refer to South Asia) [23 June 2006].
- ^ http://beyond2020.cso.ie/Census/TableViewer/tableView.aspx?ReportId=1842
- ^ Instituto Nacional de Estadística: Padrón 2006[5].
- ^ Federal Statistical Office Germany [6].
- ^ Dutch Census Bureau (excludes ethnic Chinese not from China)[7].
- ^ 200 Australian Bureau of Statistics [8].
- ^ The Urban History of the Southeast Asian Coastal Cities.
[编辑] 參考書目
- 陳烈甫,《華僑學與華人學總論》,(臺北,台灣商務印書館,1986)。
- 李安山,《中國華人華僑學》〈中國華人華僑學的科學定位與研究對象〉,(北京:北京大學出版,2006)。
[编辑] 相關條目
[编辑] 外部链接
| 海外华人主要族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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