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川区 |
| {{{Photoname}}} |
| 汉语拼音 |
Nanchuan Qu |

南川区的地理位置、Nanchuan.s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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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重慶的地理位置//zh.wikipedia.org/wiki/File:China_Chongqing.sv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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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概览 |
| 国家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区划类别 |
市辖区 |
| 政府驻地 |
东城街道 |
| 乡镇街道数 |
34 |
| - 乡数 |
31 |
| - 街道数 |
3 |
| 地理 |
| 总面积 |
2602 km² |
| 人口及經濟 |
| 总人口(2006) |
650,000 |
| 其它 |
南川区,中国重庆市下辖的一个市辖区,因南江之源而名南川。公元637年置县,1994年撤县设市,重庆直辖后被定为重庆市的地区中心城市之一,2006年10月22日,撤县级市设立为重庆市的市辖区。境内多山,矿产植被资源丰富,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
[编辑] 历史
[编辑] 地理
南接贵州省道真县、正安县、桐梓县,东临重庆市武隆县,北面是涪陵区,西面与巴南区、綦江区接壤。
[编辑] 辖区
幅员面积2602平方公里。辖31个乡镇、3个街道。
- 街道:东城街道,南城街道,西城街道。
- 乡镇:水江,铁村,石墙,骑龙,中桥,鱼泉,兴隆,大观,木凉,乾丰,土溪,白沙,太平,河图,南平,石莲,神童,金山,头渡,德隆,大有,庆元,古花,合溪,鸣玉,福寿,石溪,冷水,民主,丰岩,三泉。
[编辑] 人口
[编辑] 经济
2006年南川地区生产总值69.52亿元,比上年增长12.3%。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3.35亿元,减少4.3%;[[第二产业]]增加值34.38亿元,增长20.3%;[[第三产业]]增加值21.79亿元,增长12%。三次产业比重由上年22.1:46.9:31调整19.2:48.3:32.5。财政总收入4.78亿元,增长20.8%,其中地方预算内财政收入2.54亿元,增长25.1%;地方预算内财政支出6.33亿元,增长20.4%。年末城乡居民储蓄存款余额36.17亿元,增长11.9%。农民年人均纯收入3166元,增长3.6%。 [[农业]]总产值20亿元,减少1%;增加值13.35亿元,下降4.3%。主要农产品产量:粮食30.1万吨,减少13.3%;油料1.7万吨,减少1.4%;烟叶2769吨,减少15.2%;水果3.9万吨,增长9.3%;茶叶2401吨,增长7.4%;麻类2348吨,减少12%;水产品5260吨,减少13%;肉类6.3万吨,增长8.4%;禽蛋5118吨,减少2.3%;出栏生猪70万头,增长10.8%。乡镇企业总产值74.39亿元,增长26.4%;营业收入 65.4亿元,增长29.8%;利润16900万元,增长56.4%;上缴税金18886万元,增长40.1%。 [[工业]]总产值71.88亿元,增长19.5%;增加值27.99亿元,增长25.2%;[[规模以上企业]]实现销售产值46.95亿元,增长33.8%;利税6.79亿元。国有及年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非国有企业增加值14.02亿元。其中,重工业增加值13.5亿元,增长30.9%;轻工业增加值5123万元,减少30.4%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利润4.25亿元,增长48.9%。工业经济效益综合指数208.6,提高32.7个百分点。主要工业产品产量:饮料(酒)8961千升,增长54.5%;原煤103.07万吨,增长2.1%;发电量65651万千瓦小时,增长12.5%;水泥81.54万吨,增长12.8%。 [[建筑业]]增加值6.39亿元,增长6.8%。房屋施工面积84.2万平方米,增长45.8%;竣工面积16.04万平方米,减少26.9%。建筑业从业人员6983人。 [[交通运输]]完成客运量1840万人次,减少12.9%;客运周转量46030万人公里,增长7.3%;货运量338万吨,减少14.7%(其中铁路126万吨,增长14.5%;公路212万吨,减少38.5%)。邮电业务总量2.05亿元,增长14%。电话交换机总容量14.2万门,增长5%。城市电话用户2.88万户,减少0.3%;农村电话用户5.6万户,增长7%。 [[外贸]]出口额3530万美元,增长11.7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2.74亿元,增长15.1%。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36.47亿元,增长9.7%。其中建设与改造投资 32.63亿元,增长7.1%;房地产开发投资3.84亿元。
[编辑] 交通
渝湘高速公路(重庆至湖南长沙)贯穿全境,有三级以上出入境公路有7条,各乡镇及98%以上的村通公路,另有万(盛)南(川)地方铁路并与国铁连接。
[编辑] 文化
[编辑] 旅游
[编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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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批资源枯竭型城市名单(2008年3月17日公布,共1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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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级市(10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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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市(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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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区(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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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批资源枯竭型城市名单(2009年3月5日公布,共3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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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级市(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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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市(1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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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辖区(6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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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批资源枯竭型城市名单(2011年11月15日公布,共25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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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级市(8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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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级市(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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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5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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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辖区(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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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享受政策城
市***(9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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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重庆市市辖区,当作地级市对待。
** 贵州省铜仁地区下辖的 特区,当作县级市对待。
***非名单内县级单位,参照执行资源枯竭城市财政转移支付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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