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韓自在1997年12月金泳三政府時期對23名罪犯執行死刑以後,已有12年沒有執行死刑,被納入“實際上已廢除死刑的國家”行列。但在暫停執行死刑的1998年至2007年10年里,平均每年有800人因殺人罪而被送上法庭,殺人犯增加了32%。[1]
而在近期,南韓的法院裁定死刑並不違反國家憲法而未被真正廢止,同時間南韓也出現空前的民意壓力要求恢復死刑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