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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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刷通用漢字字形表》,中國大陸於1965年出版字表,共收6196字,統一規定當時印刷宋體字形標準,以簡化字為主,附以對應之繁體字。
所謂的「新字形」即由此表而來,在這之前通用的字形則稱為「舊字形」;表中用字如「盗(盜)」、「奥(奧)」很多時會看作简化字(注意此新舊字形和異體字屬兩個標準,而「新字形」也適用於印刷繁體字)。
官方說法其字形標準功能在1988年被新出之《現代漢語通用字表》代替;但2009年《通用規範漢字表》徵求意見稿仍根據此表字形原則對44個字作了修訂。
值得一提是表中特別註明十五個繁體字「藉乾摺夥徵覆馀隻準瞭锺鬱叠麽」(注意「馀」「锺」兩字偏旁)「作为人名地名及引用文言文的时候仍有需要」[1]。
[编辑] 另見
[编辑] 注釋
- ^ 《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中国北京:文字改革出版社,198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