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章 (東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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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章在東亞文化傳統佔有很重要的地位,不但是日常生活的用品,印章的圖案、文字雕刻和印章本身的造型都有很高的藝術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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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歷史
印章據说源于中國“三代”的制陶(《后汉书·祭祀志》曰:“三皇无文,结绳以治,自五帝始有书契。至于三王,俗化雕文,诈伪渐兴,始有印玺以检奸萌,然犹未有金玉银铜之器也。”唐朝杜佑《通典》说:“三代之制,人民皆以金玉为印。”)或源于商殷墟甲骨文的契书和青铜铸造的铭文,至今尚未定论。根据历史记载和考古遗物,印章在春秋战国时期已经较为普遍使用。同时,也有说法认为印章起源于“徵识图腾”等。
印章後來傳至東亞其他地區如日本、朝鮮等地,成為這些地區傳統的文化之一。印章在朝鮮的使用最早可追溯至公元前二世紀的扶餘國,
[编辑] 发展
- 印章名称的发展。秦以前,称为“玺”(也作“钤”),到秦一统六国后的“玺”(皇帝专称)与“印”(臣民所称);汉朝时期,称之“玺”或“章”;至唐武后改“玺”为“宝”,而唐至清“玺”“宝”并用。民间对印章的称呼还有“印信”、“记”、“朱记”、“图章”、“戳子”等。日語又稱「判子」。
[编辑] 应用
[编辑] 日常应用
汉代前,印章用于置放竹木简牍的木质方槽上的印泥,又稱。汉代后,印章用于钤盖于纸张。同时,印章也用于烙在马身上以作标记和大件物品发送的封用标记。
印章常用作簽署,統稱為「名印」。古代的名印可分以下種類:
| 名稱 | 例子 | 用途 |
|---|---|---|
| 姓名印 | [李小狼]或[李小狼印] | 表示個人的姓名 |
| 表字印 | [字矗昊]或[矗昊] | 表示個人的表字 |
| 臣妾印 | [臣小明](男性)、 [妾美櫻](女性) | 臣子、妃嬪、命婦、女官於上呈皇帝的文件上所用的印 |
| 書簡印 | [如佩信印] | 用於書信下款 |
| 總印 | [大英伯明皇龍正之章] | 表示名字和來自何方 |
| 迴文印 | [徐永裕印] | 表示姓名,但文字以逆時針方向排列,與一般從上至下、左至右排列文字的印章不同,有時用於寫作的作品(即印於書的自序作為簽署) |
現時東亞地區使用名印簽署仍然很普遍,具備法律效力。因此用作簽署的印章必須妥善保管,以免被人盜用。現時中國、韓國、朝鮮等地的最常見的名印刻有簽署者姓名。日本的一般只有姓氏,一些常見姓氏的現成印章可以於市面上購買。
在日本和韓國,用作簽署用的印章需要登記方有法律效力,日本和韓國各地有專門的政府機構負責登記印章。日本會為已登記的印章發出「印鑑登錄證明書」(日語漢字:印鑑登録証明書),已登記的印章稱為「實印」(日語漢字:実印),未登記的稱為「認印」(日語漢字:認印)。韓國為已登記印章發出的文件稱為「印鑑證明書」(諺文:인감증명서),已登記的印章稱為印鑑(諺文:인감)或實印(諺文:실인),「圖章」一般指未登記的。大部份韓國人有兩個姓名印章,圖章用作一般簽署,印鑑用於重要文件或重大交易、合約的簽署。
[编辑] 书法與繪畫作品中的应用
书法作品中的印章分为名号章和闲章。而按照印章所盖的位置又分为迎首章(盖于作品上首)和押脚章(盖于正文和下款之后)。印章与正文、题款共同构成书法作品的三大要素。
此外,中國畫和日本、朝鮮的傳統繪畫也常有印章,具有簽署和裝飾的作用。一些書法、繪畫的擁有者也會在自己的收藏上蓋上印章。
[编辑] 印章的神话传说
- 汉代纬书《春秋运斗枢》:“黄帝时,黄龙负图,中有玺者,文曰‘天王符玺’。
- 汉代纬书《春秋合诚图》:“尧坐舟中与太尉舜临观,凤凰负图授尧,图以赤玉为匣,长三尺八寸,厚三寸,黄玉检,白玉绳,封两端,其章曰‘天赤帝符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