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窖惨案发生于1943年5月9日至5月12日,侵华日军在华中方面军司令官畑俊六的率领下,在中国湖南省洞庭湖区的南县厂窖镇屠杀了三万余中国平民百姓,强奸当地妇女两千多人,犯下滔天罪行,震惊中外,史称厂窖惨案。后来当地建有厂窖惨案遇难同胞纪念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