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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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則」英文譯為:Principle反譯回來也包括「定律」、「原理」 一詞,是在「方法論」中我们所认知的集合范围内可以预测现象的高機率結果自然规律, 常是客观存在的。使用原則概念的有科學、哲學、宗教、法律等。原則通常被定义为与事实或实在有潛在可推論性。然而,由於并没有任何一个真理的定义被学者普遍接受的情況下,邏輯性地使人产生了对近似真理的「原則」權充自然绝对性规律的認知,常使「原則」成为指导行动的"最高准则"或"標準"。许多不同的原則定义一直被广泛争论。许多与原則定义相关的主题同样无法获得共识。普世價值的「原則」更與絕對「真理」 是兩個不完全等同的概念,儘管它們經常性地被人們所混淆,甚至有人造出「真理原則」的矛盾覆詞產生。
因此,我們可以說:除了部分邏輯命題與數學命題以外,世界上大部分所謂的「真理」實際上多是「原則」。例如:「給我一個支點,我就能撐起全世界。」、「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沉默是金」....等均只能是原則命題或是普世價值觀,而未能解決問題核心,無法判定為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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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编辑]
回顾关于「原則」这一课题的思想史,會發現少有人專門的注意這個詞而進行研究,因為這詞就像葉子般的前面被冠上各式各樣的名詞,幾乎使原則成為語尾助詞。
原則与意义的主体通常被认为密切相关,只有有意义的事物才能有慣常性。这一关联在古代就确立了,长期令人感兴趣的关联是類比於「真理」与逻辑有效性的关系。“因为逻辑最基础的概念是有效性,而它可通过真与假来定义。”(涅尔夫妇,16)而讓各種現象類比套用於「原則」方法之下。
对于原則的哲学探讨[编辑]
原則是哲学家面对人生的意義、存在問題的時候绕过問題核心的概念化處理方式之一。许多哲学家都亟欲以原則代表真理,然而彼此之间可能毫无共同之处,甚至针锋相对。日常生活中,不少人也自称自己的观点是個定律(原則)。探求原則可能是人类的本性之一,然而有意识地歸納為近似真理与禁忌。
主要的原則理论[编辑]
实质(强)理论[编辑]
其他关于原則谓词的理论[编辑]
语义学原則理论[编辑]
政治原則理论[编辑]
宗教原則理论[编辑]
法學原則理论[编辑]
科學的原則[编辑]
科學的原則是利用邏輯的實驗方法觀察方法獲得或經過驗證而來。近代的科學旨在理性、客觀的前提下,用知識(理論)與完整實驗證明出原則。在將知識的研究歸納和系統化後,便成為科學中的原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