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臺南縣知事官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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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臺南縣知事官邸
臺南縣知事官邸
中華民國(台灣)法定古蹟
原臺南縣知事官邸.JPG
原臺南縣知事官邸正面
其他名稱 時鐘樓、(原)臺南州知事官邸
等級 市定古蹟
類別 日治建築
建成年代 日本明治三十三年(1900年
位置 台南市東區衛民街1號

原臺南縣知事官邸位於臺灣臺南市東區,為市定古蹟。過去是日治時期臺南縣的知事所住的官邸,後來臺南縣改為臺南州後,繼續延用為州知事官邸。而當有日本皇族來臺時,偶爾也會將該建築做為「御泊所」供皇族居住。日本大正十二年(1923年)時,當時還是皇太子的昭和天皇在他4月17日到27日的遊臺期間中,便在4月20日晚上於此處居住。而其別名「時鐘樓」一說是因為官邸中曾設置有報時用的時鐘而來,但也有說法指出是正面入口上方原有的弧山牆有圓形裝飾,被附近居民誤以為是時鐘而有此別名。

原本在戰後周圍有許多違建,現已拆除,並於近年完成整修,開放參觀。[1][2]

目录

[编辑] 沿革

日治時期(1901年)的臺南縣全圖

臺灣進入日治時期之初,臺南因襲清制設縣,但同年(1895年)因全臺尚未平定又改為民政支部,不過隔年又改回縣,劃分為3縣3廳:臺北縣、臺中縣、臺南縣、宜蘭廳、臺東廳、澎湖廳,「臺南縣」管轄區域涵蓋現今嘉義縣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約與清朝時期「嘉義縣」、「臺灣縣」、「鳳山縣」轄區相當。直到明治三十四年(1901年)改為臺南廳為止,臺南縣知事官邸即在此時期中創建。而1901年改為臺南廳後(轄區縮小,「臺南廳」約與今日臺南縣市相當),在此官邸東北新蓋臺南廳長官邸,而臺南縣知事官邸則閒置不用。而大正九年(1920年)改制為臺南州,轄區約為今日雲林縣、嘉義縣市、臺南市,自原臺南廳長升任為州知事的枝德二將原本的縣知事官邸改為州知事官邸,重新使用。

二次大戰後,該建築先後作為臺南市地政事務所、民防指揮所、東區區公所、臺南市機關員工消費合作社聯合社,於民國八十七年(1998年)成為市定古蹟。

[编辑] 建築特色

該建築之風格為巴洛克建築,兩層樓高,座東朝西,前後都有拱廊,而中間與兩側均突出成八角狀。拱廊與拱柱的磚材外露,與其他塗上灰白泥的部分紅白相間,頗有美感。室內的木造樓梯在扶手部分有細緻雕飾,而窗簾與門簾的木罩亦有特別的造型,相當少見。在正中間的入口上方原有巴洛克風格的弧山牆(circular pediment),但已毀損,現用一簡單的山牆修補之。

該建築可做為臺南市日治磚造建築的代表。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腳註

  1. ^ 中華新聞網——台南州知事官邸用途 爭議多
  2. ^ 知事官邸 春節辦音樂會

[编辑] 書籍

  1. 傅朝卿. 台南市古蹟與歷史建築總覽. 台南市: 台灣建築與文化資產出版社. 2001.11:  174頁. ISBN 957-30880-4-5. 
  2. 范勝雄. 府城叢談 (4). 臺南市政府. 2001-07-01:  80、81頁. ISBN 957-02-2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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