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邪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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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後,宣佈不與中共政府合作的教派均屬於反動會道門組織而取締,共取締300多種會道門,信徒總計超過1300萬人,其中以對一貫道的鎮壓最為彻底。1999年,中共對法輪功展開鎮壓後,也動用各種力量[1]打擊其他一些邪教組織。

目录

[编辑] 中华人民国和国政府宣布为邪教的宗教性组织列表

(按照取缔日期排列):

另外还有中华大陆行政执事站天父的儿女达米宣教会新约教会灵仙真佛宗观音法门世界以利亚福音宣教会统一教[2][3]

[编辑] 相关法律

  • 1982年制定的《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中规定:“已被取缔的一切反动会道门和神汉、巫婆,一律不准恢复活动。凡妖言惑众、骗人钱财者,一律严加取缔,并且绳之以法。”
  • 1997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对组织和利用会道门、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予以定罪量刑......
  • 1999年10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第一句是:“为了维护社会稳定,保护人民利益,保障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必须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

[编辑] 参见

[编辑] 注释

  1. ^ 公安,國安,國保,武警,610辦公室,檢察院,法院等等
  2. ^ 简论当代中国邪教演变的历史轨迹
  3. ^ 我国已认定的邪教组织情况

[编辑] 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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