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證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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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證法(又稱歸謬法、背理法)是一種論證方式,他首先假設某命題不成立,然後推理出明顯矛盾的結果,從而下結論說原假設不成立,原命題得證。
反證法常稱作Reductio ad absurdum,是拉丁語中的「轉化到不可能」,源自希臘語中的「ἡ εις το αδυνατον παγωγη」,阿基米德經常使用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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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理據
給出命題p和命題
(非p),根據排中律,兩者之中起碼有一個是真(更強的說法為,除了真和假之外並無其他的情況),所以若果其中一個是假的,另一個就必然是真。給出命題q和命題
(非q),根據無矛盾律,兩者同時為真的情況為假。給出命題p和r,根據否定後件律,如果若p成立時出現r,則r為假時p即為假。反證法在要證明p時,透過顯示出若
成立時出現矛盾(q和
),即
為假,從而證明p為真。
[编辑] 例子
是無理數的證明(古希臘人)
证明:假设
是有理数,那么不妨设其能写成p/q的形式,且p,q互质。那么有
p=
×q
p²=2×q²
于是有,2可以整除 p²,所以2可以整除p。于是4可以整除p²,于是2可以整除q²,于是2可以整除q。 这样,2是p,q的公因数,这与p,q互质矛盾,反证假设不成立! 因此
为无理数。
[编辑] 引文
[编辑] 进一步阅读
J. Franklin and A. Daoud, Proof in Mathematics: An Introduction, Quakers Hill Press, 1996, ch.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