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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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北市政府 New Taipei City Government(英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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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長 | 朱立倫 |
| 副市長 | 李四川、許志堅、侯友宜 |
| 秘書長 | 陳伸賢 |
| 副秘書長 | 陳嘉興、許育寧 |
| 組織編制 | |
| 內部單位 | 4處 |
| 附屬機關 | 22局、1委員會 |
| 部門資訊 | |
| 成立日期 | 1875年設立臺北府 1920年設立臺北州 1946年1月16日設立臺北縣政府[1] 2010年12月25日改制為新北市政府 |
| 員額 | 13,860人 |
| 聯絡資訊 | |
位於板橋新板特區的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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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 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一段161號 |
| 網站 | www.ntpc.gov.tw |
新北市政府是中華民國新北市的最高行政機關,在中華民國政府架構中屬於直轄市政府位階,直隸於行政院管轄。
目录 |
[编辑] 沿革
新北市政府的組織架構,最早可追朔至台灣清治時代末期的1875年(光緒元年),欽差大臣沈葆楨奏請設立的臺北府;之後歷經日治時代的多次改制,在1945年臺灣光復後,日治時期的臺北州改制為台灣省臺北縣,又改制為臺北縣政府,直到台北縣於2010年12月25日升格為直轄市後改為今制。
[编辑] 組織
新北市政府所轄組織,在市長及副市長之下,設有22局、4處、1委員會,並管轄29區公所、市立學校(284所),及數個市屬機構。
市政府並置市政會議,為市政最高決策機構,每週舉行一次,由市長、副市長、秘書長、副秘書長、局長、處長、委員會主任委員,與市長指定之人員組成。市長為市政會議之主席,市長因故不能出席時,由市長職務代理人擔任主席;必要時,市長得邀請或指定其他有關人員列席。
- 新北市市長(民選產生)
[编辑] 一級機關與單位
一級單位主管或所屬一級機關首長除主計、人事、警察及政風主管或首長,依專屬人事管理法律任免外,其餘職務均比照簡任第十三職等,由市長任免之。
[编辑] 局 |
[编辑] 處 |
[编辑] 委員會 |
[编辑] 所屬機構
[编辑] 區公所
[编辑] 市政府大樓
台北縣政府時代,其縣政府大樓原位於板橋區府中路板橋舊站前,後因機關逐漸擴編不敷使用,因而在板橋市(今 板橋區)新板特區內擇地新建辦公大樓,於2002年完工,興建經費新台幣100億元;台北縣改制為新北市後,繼由新北市政府使用。
新北市政府行政大樓樓高140.5公尺,共三十四樓,頂樓設有直升機停機坪[2]。
2009年台北縣升格為準直轄市時,因辦公廳舍不足,台北縣政府擬再蓋新大樓作為第二行政大樓[3]。
[编辑] 參見
[编辑] 網路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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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外部連結
维基文库中相关的原始文献:
- (正体中文)(英文)新北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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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正体中文)「我的新北市粉絲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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