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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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有文獻記載且較能考證的歷史大約從1624年左右開始,最早文献记载的一般认为是沈莹(三国时代吴国丹阳太守)在其所著的《临海水土志》(约完成于公元268年至280年之间),隋唐时期(公元589—618年)称台湾为“流求”。隋王朝曾三次出师台湾。据史籍记载,610年(隋大业六年)汉族人民开始移居澎湖地区。但在文獻記載之前,臺灣就已有人類活動。臺灣迄今為止最早的人類化石是在臺南縣左鎮鄉發現的,考古學家認為,左鎮人是在3萬年前從歐亞大陸遷來到臺灣,屬於舊石器時代。有部分考古学家认为,“左镇人”是在3万年前从大陆到台湾的,与福建考古发现的“清流人”、“东山人”同属中国旧石器时代南部地区的晚期智人,有着共同的起源,都继承了中国直立人的一些特性。台湾早期住民中,还有少部属于尼格利陀人种矮黑人和属于琉球人种琅峤人。而較晚近的新石器時代,則有較多的考古遺跡,這些遺跡屬於南島語系民族,而臺灣也是南島語系分布的最北端[1]

臺灣的地理位置介於歐亞大陸、日本與東南亞間,是各國船隻的停泊與貨物轉運站。在17世紀上半葉,荷蘭西班牙分別在臺灣西南部及西北部進行殖民統治。之後荷蘭人將西班牙人趕走,統治臺灣西部的大部。1661年4月,鄭森大明招討大將軍的名義,率兩萬五千名將士及數百艘戰艦進軍臺灣,迫使荷蘭在1662年2月1日簽約投降,臺灣進入鄭氏王朝時期。在此期間漢人開始大量移入臺灣。1683年鄭克塽歸順政府,臺灣進入清治時期

1895年,由於中日甲午戰爭的爆發和《馬關條約》的簽訂,臺灣割讓給日本,成為大日本帝國的一部分。日本人征服居住於臺灣東部和中央山脈的原住民,成為第一個有效完全統治全島的政權。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後,日本戰敗,臺灣為中華民國政府所接收,1949年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退出中國大陸後,臺灣澎湖金門馬祖成為中華民國僅存的實際統治地區。然中華人民共和國認為臺灣為其領土的一部分,從此臺灣的主權成為一個具爭論性的問題

臺灣本島各段歷史時期示意圖(1624年起)左起:荷西鄭氏清治日治中華民國(至今)等時期,框内數字為大約的統治時間(年)。

早期臺灣

左鎮人想像圖

就地質學上來說,距離現今三百萬至一萬年的更新世冰河期期間,臺灣曾數次與亞洲大陸本土相連,當兩地相連時,大陸的生物及古代人類可能來到臺灣定居。目前臺灣已知最早的人類,是在而臺南縣左鎮鄉一帶挖掘出的原始人類骨骸,被稱作左鎮人。然而在左鎮地區並沒有相對應的文化存在。此外,在臺灣原住民的傳說中,有一些故事描述可能是關於矮黑人(尼格利陀人),但是目前並沒有考古證據。

而根據考古遺址的發掘,臺灣在舊石器時代晚期(50,000年前-10,000年前),就已經開始有人類居住。以現有的證據而言,目前臺灣最早的文化為長濱文化(以臺東縣長濱鄉八仙洞遺址最具代表性),挖出了大量的粗製石器及骨角器。雖然長濱文化與中國南方的文化有某種程度的相似性,然而以目前的考古學證據而言,尚不能確定臺灣的舊石器時代文化是哪一種族群的人類所留下的。

臺灣地區新石器時代金屬器時代的文化與舊石器時代文化關聯性不高,較著名者有臺北縣八里鄉大坌坑文化十三行文化臺北盆地圓山文化植物園文化臺東縣卑南文化等遺址,其中部分遺址中曾出土來自中國的錢幣等物品,說明部分文化可能與臺灣以外地區有所接觸。目前我們已能夠確定,新石器時代(始於紀元前5,000年)以來的史前文化,是臺灣南島語系民族的遺留。

卑南遺址,由日本學者鳥居龍藏拍攝

日本學者移川子之藏曾表示:「今日在臺灣被視為原住民的諸民族之間,不乏證明存在更早期先住民族的口頭傳承。自史前時代起,在本島即有近20種的先住民族」。此外,也有部分文化可能是今日原住民的祖先,例如十三行文化人可能是凱達格蘭族的祖先,不過目前的考古證據還不能完全確定臺灣原住民與新石器時代文化間的一一對應關係。

臺灣的原住民族呈現多元而複雜的情況,中華民國官方認定的原住民族原為泰雅族賽夏族卑南族阿美族排灣族布農族鄒族魯凱族達悟族等九族。21世紀後,又新認定邵族噶瑪蘭族太魯閣族撒奇萊雅族四族,他們今日多居住在山地與東海岸縱谷,其文化特色至今大抵尚清晰可辨。

除了官方認定的原住民外,臺灣尚有遭漢化已幾乎不存的平埔族。曾為全臺灣最主要族群的該族群,大致上則可分成十族:凱達格蘭族噶瑪蘭族道卡斯族巴則海族巴布拉族貓霧捒族洪雅族邵族西拉雅族,以及猴猴族。臺灣原住民並沒有文字,因此我們只能由古籍記載及考古證據來推斷原住民的早期歷史,其中重要的歷史文獻包括《東番記》、《蕭壠城記》等。

與中國之政治聯繫

臺灣與古代中國的政治聯繫情況,學者間有不同解讀,但就被中國掌權朝代正式納入版圖的時間點來說,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以後納入中國版圖是較無爭議的[2]依據臺灣漢人移民的祖譜,絕大多數也顯示是康熙末年以後入台[3][4]

中國史書,包括《三國志·吳志》、《隋書·流求傳》及《文獻通考》中,有疑似臺灣的記載出現。例如《隋書·流求傳》記載:「流求國在海中,當建安郡東,水行五日而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及部分學者主張這是臺灣與中國早期聯繫的證據[5],不過一些學者主張並無法證明這些文獻中描述的就是臺灣[6][7],部分人認為史書所記載的是琉球群島[8]

臺灣在納入中國版圖雖也有類似爭論,然臺灣海峽中的澎湖群島及臺灣本島納入中國版圖的歷史起始點是有不同:澎湖群島在大元帝國統治時曾設澎湖寨巡檢司,隸屬福建省泉州府。而臺灣本島則在大清帝國時方納入大清帝國版圖。

荷西殖民時期

《熱蘭遮城與長官官邸鳥瞰圖》約翰·芬伯翁/約1635年/73 x 103 cm/荷蘭 海牙國家檔案館藏

15、16世紀,歐洲國家對外擴張勢力,開闢往東亞的新航路,發現美洲新大陸,縮短了亞洲與歐洲的航行距離,世界從此進入大航海時代。在海權爭霸的國際環境下,臺灣進入歷史時代。17世紀初,除了一些零星的琉球人、漢人海盜遊走進出於臺灣之外,西方重商主義國家也開始注意臺灣。此時遠東海面已成為歐洲三國角逐的形勢:租得大明帝國之澳門的葡萄牙、殖民菲律賓呂宋島西班牙、據有爪哇荷蘭,在遠東海面展開商業和殖民的競爭。此時,各國對臺灣的稱呼不盡相同。日本稱臺灣為「高山國」、「高砂」,葡萄牙人則取名為福爾摩沙葡萄牙語Ilha Formosa),乃「美麗之島」之意[9]

荷蘭人在遠東的商業目的,原以大明帝國為重要對象,但因受制於葡萄牙人的競爭和明帝國的抵制,荷蘭人只好轉向澎湖,先後在1604年1622年兩度進占澎湖[10],但因澎湖為大明帝國領土,所以明政府亦兩度派兵驅離荷蘭人。1604年沈有容成功趕走荷蘭人,但在1623年則,歷經8個月不分勝負,終而議和。在議和訂約中,明政府要求荷蘭退出澎湖,如果退出澎湖,去占領對面的「化外之島」臺灣,明政府則無異議,經此議和,荷蘭人遂在1624年進入南台灣,建「奧倫治城」,後又改建為「熱蘭遮城」。1653年建「普羅民遮城[11]

古荷蘭語和新港文(右)並列的[馬太福音],1650年左右

荷蘭人統治臺灣的第三年(1626年),西班牙也自菲律賓馬尼拉派兵占領臺灣北部,先後佔據雞籠(今基隆)、滬尾一帶,並建造了「聖多明哥城」,與南部的荷蘭人展開殖民與商業競爭,不過情況不佳。此外,西班牙統治者在金山三貂角(San Diego)等地都建有天主教教堂,試圖向原住民傳教。西班牙神父也對原住民語言作了一些研究,著有《臺灣島淡水語詞彙》(西班牙文Vocabulario de la lengua de los Indios Tanchui en la Isla Hermosa)。1642年荷蘭人趕走了西班牙人,佔領了二城[12]

荷蘭統治臺灣前後共約38年。其極盛時(1650年)的統治範圍包括嘉南平原為主的地區,北部的西班牙殖民地二城和以及今臺東沿海一帶。荷蘭人對原住民採取安撫、鎮壓、教化兼施的方式治理,採行「地方會議」(Landdag)制,從各村選出長老,每年集會以宣導荷蘭當局時政措施,地方會議分北路、南路、淡水和卑南四區,長老須向荷蘭當局宣誓效忠,擁有荷蘭當局授予的藤杖後在社內行使司法權。荷蘭人還廣泛宣傳基督新教,在傳教同時推廣文教工作,新港文是為其範例之一。當時,移居臺灣的漢人也已有一定數量,也有部分漢人被招募來臺開墾。漢人在很多方面扮演輔助荷蘭人統治的角色,包括擔任「社商」(包稅商)等,但由於賦稅沉重、人民無土地所有權[13],部分臺灣人民對荷蘭統治者時有不滿;在1652年,因甘蔗減產與人頭稅加重,而爆發了郭懷一事件。此外,1635年1636年也分別發生麻豆溪事件蕭瓏事件兩次大型的原住民反抗活動。

經濟方面,荷蘭人引進了許多新物種,包括豌豆、蕃茄等等,同時也引進了黃牛。當時荷蘭人所使用的土地面積單位「摩爾亨」(Morgen),相當於「」,一直沿用至今[14]。此外,荷蘭人在臺灣發展貿易,並以臺灣作為轉口站,臺灣成為大明帝國日本南洋歐洲等地的貨物集散中心。此時的臺灣已躍入以出口貿易為導向的海洋貿易體系,有別於傳統中國自給自足的封建式小農經濟。不過,荷蘭人在臺灣的統治畢竟是剝削式的統治,1650年左右,荷屬東印度公司在臺灣的每年淨收入約40萬荷幣(約4噸黃金)。

大肚王國

主条目:大肚王國

另外在16世紀中期,臺灣原住民巴布拉族與貓霧捒族、巴則海族和一部份洪雅族成立了一個名為大肚王國(Kingdom of Middag)的「跨族群準王國」。領域範圍主要在今天的臺中縣,以及彰化縣和南投縣的一部分。大肚王國與鄭氏王朝之間關系不友善,曾多次發生沖突。

鄭氏王國時期

主条目:鄭氏王國
樹立於安平古堡的鄭成功像

1644年,來自滿洲大清帝國軍隊攻佔了北京大明帝國部分遺臣在中國南方,先後擁立幾位宗室為帝,組織流亡政府,繼續抗清,鄭森就是當時抗清的一股強大勢力。鄭氏於1658年1659年出兵南京失敗後,決定轉進其父親鄭芝龍顏思齊等人曾經經營過的臺灣。1661年鄭成功率領軍隊約25,000人先抵澎湖,然後轉進臺灣,迅速登陸,展開對荷蘭人之熱蘭遮城的進攻,終於在翌年攻下熱蘭遮城,驅逐了在臺灣的荷蘭人政權,建立了臺灣歷史上第一個漢人政權[15]

有學者將鄭成功攻台之役形容為「人類有史以來一場空前的大規模跨海登陸作戰,也是決定臺灣爾後四百年命運的戰爭」[16]

鄭成功占領臺灣後,改臺灣為東都,設承天府,以新港溪(今鹽水溪)為界,北路為天興縣(縣治在今臺南縣佳里鎮)、南路為萬年縣(縣治在今臺南縣仁德鄉)。由於島內糧食不足,鄭氏軍隊各營各鎮部隊,分批在平原上屯田開墾,故該地區留下帶有「營」、「鎮」、「勁」、「協」等稱號的地名(例如:左營前鎮柳營等),延用至今。

鄭成功1662年,於39歲過世,之後由他的兒子鄭經接替其位置。鄭經將所有留守廈門的鄭氏殘存勢力撤到臺灣。鄭經改東都為東寧,天興、萬年二縣為州,稱東寧建國、別立乾坤,國際普遍稱呼他為「The King of Tyawan」,鄭經儼然已成為獨立於大清帝國之外的國王[15]

「全臺首學」臺南孔丘廟

在參軍陳永華的輔佐下,鄭經經營與英國、日本及東南亞的貿易,以取得武器彈藥的補給。主要的出口品是糖。英國東印度公司也一度在臺設立商館,但經營並不理想。此外,鄭氏政權也有計劃的在臺灣植入漢文化,鄭經在陳永華的建議下,於1656年在臺南建孔廟,設學校,是為「全臺首學」。沈光文則成立了臺灣最早的詩社「東吟社[17]

在鄭經時期,鄭氏王國曾經和大清帝國五度談判,但鄭經堅持比照朝鮮事例辦理、不剃髮易服、世守臺灣、稱臣納貢等四個條件,大清帝國不允,最終談判沒有結果。1674年耿精忠尚可喜吳三桂等三藩反清。鄭經率兵攻打大清帝國治下的福建,奪下漳、泉、湖、惠數府。至1680年,鄭經海戰失利,盡棄福建、撤回臺灣[18]。翌年,鄭經去世,鄭氏王國發生政變,監國鄭克臧遇害,馮錫範立其弟鄭克塽,國政日壞,人心渙散。1683年大清帝國將領施琅率軍攻臺,鄭克塽大清帝國投降,結束鄭氏三代在臺23年的統治[19]

大清帝國統治時期

主条目:臺灣清治時期
《臺南地圖》作者不詳/十八世紀

早期的消極政策

大清帝國雖領有臺灣,但剛開始對臺灣卻沒有強烈的領土野心。大清帝國部分官吏認為「臺灣僅彈丸之地,得之無所加,不得無所損」,倒不如「徙其人而空其地」,因此皇帝有意放棄臺灣,後因率兵攻臺的將領施琅力爭,才將臺灣留下,併入大清帝國之版圖[20]。清治初期,與福建廈門合署臺廈道,道署下設一府三縣,即臺灣府諸羅縣臺灣縣鳳山縣,隸屬於福建省。但是,自從朱一貴事件後,大清帝國1723年清雍正元年)不但將臺灣與廈門分署,從臺廈道升格為臺灣道,又在諸羅縣北部增設淡水廳彰化縣。1727年(清雍正五年),正式於臺南運作的臺灣道行政區劃之下,除既有一府四縣一廳外又於澎湖群島增設澎湖廳1812年(清嘉慶十七年),在宜蘭地區增設噶瑪蘭廳大清帝國統治臺灣共計212年(1683年1895年),儘管大清帝國最後並未放棄臺灣,但早期對臺灣仍然採取為「為防臺而治臺」的消極態度,規定駐臺官吏任滿三年,立刻調職,官吏不得攜家帶眷;駐軍採班兵制[21],三年輪調換班,家眷不得隨軍來臺。可見大清帝國臺灣極不放心,視臺灣為危險之地,嚴禁閩粵漢人無照移民臺灣,且不準攜帶家眷;但閩粵人民因山多田少,資源有限,乃不斷湧入。他們或正式持有墾照入臺,或買通船頭偷渡,皆不計九死一生,甘冒「黑水溝」波濤之險,進入臺灣,臺灣乃成為閩粵移民的新天地。禁渡措施對臺灣的社會產生巨大影響,不少已經定居在臺灣的漢人被迫返回原籍;同時由於禁帶家眷,導致臺灣男女人口比例失衡,因此不少漢人男子娶平埔族女子為妻,造成平埔族人口減少;並致產生童養媳等問題。大量無業的單身男子(被稱作羅漢腳)游手好閒,亦使社會治安敗壞。直到1874年牡丹社事件後,大清帝國福建巡撫沈葆楨才奏請解除該禁令[22]

定居來臺的漢人,著重於土地開墾和水利建設。土地開發的區域呈現為「由南而北,先西後東」的順序。今日臺灣尚有大量帶有「股」「份」「結」的地名(例如:五股五結等),顯示當時已有墾戶股份或結首制的形式來開發土地。為了提高農作物收成,大量水利設施開始興修,著名的如位於今彰化八堡圳、今臺北瑠公圳、今高雄曹公圳[23]。農業生產的主要作物則以稻米甘蔗為主。同時,經濟的發展伴隨了港口與商貿的興起,隨著貿易量的發展,在臺灣府城之後,又有鹿港艋舺等口岸發展興起,有所謂的「一府二鹿三艋舺」的說法。

平埔族之一的西拉雅族人物畫像。右圖男子用鼻子吹,是為特色。

由於臺灣吏治不良,官逼民反,在大清帝國統治臺灣的這兩百多年,臺灣民變迭起。班兵制度三年輪調,擾民侵民;清之政策又無法配合臺灣移墾社會的發展,部分臺灣民眾乃因之起而反抗,發生民變,較大規模者有70多次。「三年一小反,五年一大亂」的俗諺乃形容清領二百多年,臺灣社會動亂的頻繁情況[24]。其中最著名的反抗清政府的民變有朱一貴事件林爽文事件戴潮春事件等。除了對大清帝國統治反抗的民變之外,各族群內部也經常發生分類械鬥,其中既有不同族群間的(如頂下郊拼閩粵械鬥漳泉械鬥)、不同姓氏間的(如同治年間竹塹北門的蘇黃二姓械鬥)、職業團體間的械鬥和因商業利益而起的械鬥等[25]

大清帝國將原住民分為「生番」(以高山族為主)和「熟番」(以平埔族為主)兩類,其中大清帝國對生番採取封山隔絕政策,劃定「土牛溝」為界,嚴禁漢人越山開墾,而熟番和漢人之間常因土地問題衝突,不少平埔族的土地被漢人用欺騙或搶占等方式占有。部分平埔族因此開始進行大遷徙,有的進入蘭陽平原;有的進入埔里盆地,還有的進入東部山區,也有很多則日益漢化。

近代化與國際勢力的再進入

億載金城,為1875年沈葆楨延請法國工程師設計建造,建築仿巴黎要塞

大清帝國對臺灣的消極態度一直要到19世紀中葉才有了改變。然而,造成這種改變的原因卻不是源於大清帝國內部,而是由於國際環境的改變。鴉片戰爭1840年-1842年)以後,歐洲勢力衝擊著大清帝國大清帝國治下的臺灣英法對清戰爭後,大清帝國同意開放臺灣(今安平港)和淡水兩港口通商,不久又開放了打狗(今高雄港)和雞籠(今基隆港)二港。此後,臺灣的對外貿易相當熱絡,臺灣盛產的茶葉蔗糖樟腦大量出口,這增加了就業機會與政府稅收,一些新的城市也紛紛興起;同時也產生原住民族東移、客家人地位上升、買辦興起與水土環境被破壞等社會影響。

西方文化伴隨著臺灣開港再次傳入臺灣。在西方各教派中,以臺灣基督教長老教會影響為最大,著名的來臺傳教士有馬雅各馬偕甘為霖巴克禮[26]等。同時,各國的勢力也紛紛侵入臺灣,1867年(清同治六年),發生了羅妹號事件,十數名美國船員在恆春一帶被原住民族殺害。最後美國駐廈門領事李仙得與恒春半島十八社首領簽訂了《船難救助條約》,這等於否定了大清帝國在番地的管轄權,為其後大日本帝國出兵臺灣提供了理由。1871年,五十四名琉球漁民因颱風而漂流到恆春半島,被原住民族所殺。大日本帝國派代表要求大清帝國處理,大清帝國以「生番係我化外之民」[27]為由拒絕,結果在1874年(清同治十三年),大日本帝國派兵攻打臺灣南部牡丹社的原住民,是為牡丹社事件。之後大清帝國照會大日本帝國,要求大日本帝國撤軍,並承認大日本帝國此行動乃「保民義舉」,等於放棄對琉球王國的宗主權。(實際上自從1609年日本出兵琉球之後,琉球王國就同時向大明帝國日本薩摩藩雙方朝貢,成兩屬狀態。)同時自此以後,為因應國際局勢的變化,大清帝國於是積極擬定經營臺灣的方針。1884年十月,清法戰爭中,法國海軍將領孤拔也曾占領基隆,進攻淡水,並下令封鎖臺灣。[28]

1875年沈葆楨大清帝國欽差大臣身份再度來臺,儘管他在臺灣僅停留不足一年,卻對臺灣近代化有所建樹。他推行開山撫番的政策,以下令開北、中、南三路通往後山,鼓勵漢人入山開墾,至此臺灣東部才逐漸納入清的領土中,但在以武力開拓東部的過程中,也殺害了不少原住民。此外廢除渡臺禁令,積極推動近代化建設,如機器採煤;在安平建新式炮臺億載金城等。沈葆楨數度奏請調整臺灣行政區劃。次年(清光緒元年),增設臺北府恆春縣埔里社廳新竹縣淡水縣基隆廳,並改噶瑪蘭廳宜蘭縣諸羅縣嘉義縣及增設卑南廳,全臺至此共被分為二府八縣四廳[29]。之後經營臺灣的是大清帝國福建巡撫丁日昌,他繼承了沈葆禎的現代化政策,修建了臺灣最早的電報線。1885年大清帝國決定提升臺灣的行政層級,將隸屬於福建省將近兩百年的臺灣獨立出來,改設為行省,並任劉銘傳為首任臺灣巡撫。伴隨臺灣建省,行政區劃再次調整,全臺從南到北分為臺南、臺灣和臺北三府;一臺東直隸州;淡水、新竹、苗栗、臺灣、彰化、雲林、嘉義、安平、鳳山、恆春與宜蘭十一縣;基隆、澎湖和埔里社三廳。劉銘傳在臺灣積極實施建設,於是,臺灣在1891年有了大清帝國第一條官辦客運鐵路(基隆—新竹),南北普設電報可通大清帝國福州,同時也設立郵政與新式學堂,臺北城的街頭亮起了路燈。在劉銘傳的積極治理下,臺灣成為當時大清帝國近代化程度最高的行省[30]。其後的臺灣巡撫邵友濂唐景崧也繼承了其政策方針,不過由於經費緊縮,建設步伐相對放緩。但是,臺灣建省還不到十年,由於清日戰爭1894年-1895年)的失敗,大清帝國大日本帝國簽訂《馬關條約》,將臺灣和澎湖的主權割讓給了大日本帝國

臺灣民主國

主条目:臺灣民主國
臺灣民主國國旗

清日戰爭大清帝國戰敗後,大清帝國欽差大臣李鴻章代表大清帝國割讓臺灣給大日本帝國,並以臺灣為「鳥不語、花不香,男無情、女無義」之地來塘塞大清帝國政府,稱棄臺並不可惜。大清帝國將臺灣割讓給大日本帝國的決定,在部分臺灣住民中引起不滿,時稱「紳民奔走相告,聚哭於市」,希望大清帝國改變態度。1895年5月25日,臺民宣佈脫離大清帝國成立「臺灣民主國」,推舉巡撫唐景崧為總統、劉永福為大將軍、丘逢甲為義勇軍統領。同時,臺灣民主國制定「藍地黃虎旗」為國旗、刻有「臺灣民主國寶印」文字的國璽、並以「永清」為年號。發表宣言,向各國通告建國宗旨,希望能藉此引發國際干涉,使臺灣免於被割讓。[31]

未料,大日本帝國軍隊在5月29日基隆背後的澳底登陸,6月3日占領基隆。於是,臺灣民主國政府的首腦們,包括唐景崧和丘逢甲,都爭先恐後地逃跑到大清帝國內地。6月下旬,餘眾又在臺南擁立大將軍劉永福為臺灣民主國第二任總統,為籌措經費,劉曾經發行紙幣郵票。有些學者將劉永福在臺南所建的政權稱之為「臺南共和(Tainan Republic)」[32]或「第二共和(Second Republic)」[33]。之後三個月,臺灣民主國和大日本帝國軍隊發生不少規模不小的血戰。但到10月下旬,劉永福也棄守內渡大清帝國內地,大日本帝國軍隊佔領臺南,這個只存活184天的短命政權,終於完全畫下了句點[34]

大日本帝國治理時期

主条目:臺灣日治時期

初期的統治與民眾的反應

1895年日軍進臺北城的想像圖,遠方中國式城門為北門

臺灣民主國瓦解後,大日本帝國已基本控制全臺,但各地仍常有抗日事件。早期著名的抗日領袖有簡大獅柯鐵林少貓等,但到1902年就先後被鎮壓下去。之後的重要抗日事件有1907年發生的「北埔事件」、1912年的「林圯埔事件」,1913年的「東勢事件」與「苗栗事件」和1915年余清芳領導的「西來庵事件」。後期的抗日運動除了「西來庵事件」外普遍規模較小,且在密謀階段就被剿殺,此後漢人就不再有大規模的武裝抗日。

「西來庵事件」被捕人士頭戴竹籠,自臺南刑務所(監獄)押至臺南地方法院受審

1896年大日本帝國公布「六三法」,授權臺灣總督得頒布具有法律效力之命令,早期總督都是武官,權力極大,融行政、立法、司法、軍事權於一人。樺山資紀桂太郎乃木希典這三任總督的任期都不長。第四任總督兒玉源太郎的任期長達八年,但實際治理臺灣的是民政長官後藤新平。後藤加強了臺灣的保甲與警察制度,用嚴格的手段對付抗日活動。醫師出身的後藤新平自命以生物學的原理治理殖民地,其著名的治台三策,認為台灣人的弱點是「貪財、怕死、好面子」,所以同時採用高壓與懷柔的兩面手法,將台灣的游擊活動完全彌平。并派大量警察監視人民的舉動,1922年時,平均每547名臺灣人中就有一人是警察。不過,日人在台灣建立了詳細的戶政與地政檔案;統一了度量衡;設立臺灣銀行以與日本統一幣制;大興電信事業,至1919年,全臺已有7146支電話與六條電報線;1908年完成了從基隆到高雄的鐵路,并加緊修筑基隆與高雄兩港;推動「綠色革命」,使臺灣成為「米糖王國」。而在文化上,則施行同化懷柔的策略,對臺灣人教授日語,并實行日本人、漢人和原住民三種不同的教育體系。佐久間左馬太總督在任時開始對原住民施行理蕃政策,以使其順應接受日本的統治。社會方面,總督府致力廢除「三惡」,即阿片纏足辮髮。同時加強衛生體制,改造下水道并進行捕鼠工作。改農曆為公曆,在街頭放置時鐘,培養臺灣人的守時觀念。推行市區改正計劃,對後來臺灣城市的營建影響深遠。

文官總督時期與臺灣的發展

台灣地方自治聯盟成員合影

伴隨著民族自決的風潮與日本進入「大正民主」時代,1919年後,台灣總督可由文官擔任,軍權另設台灣軍司令官掌管,治理台灣的策略也改為同化政策。臺灣在許多方面與日本逐漸接軌。1922年,「臺灣教育令」通過,臺灣實行與日本相同的學制。1921年,日本國會通過「法三號」,修正部分六三法的內容,臺灣開始通用日本的民法、刑法與商法。1920年,全臺行政區劃改為州廳、郡市與街莊三級制,并推行有限的地方自治。在經濟上,臺灣陸續完成了數個大中型基礎設施建設,如桃園大圳嘉南大圳日月潭水力發電所等。米糖產業也進一步發展,特別是蓬萊米的研發成功大大提高的稻米產量[35]

日治中期,臺灣社會受到各種新思想的啟迪,民智已開,一些留日人士大力推行政治、社會文化運動,力求平等待遇。1914年林獻堂奔走成立台灣同化會[36],追求台灣人與日本人的地位平等,但成立不久即被勒令解散。1920年1月,留日臺灣青年在東京發起新民會,推舉林獻堂為會長,主張改革臺灣政治體制[37]。并有台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等社會政治運動的展開,要求臺灣自治[38]1921年蔣渭水等人在台北成立了「台灣文化協會」,藉著對台灣文化活動的關心,增進台灣人的知識以及對政治關心,以求喚醒台灣人的覺醒,啟蒙台灣人的意識,尤其想要喚起台灣人對日本殖民統治政策的批判。蔣渭水1927年7月10日成立台灣民眾黨,台灣第一個政黨宣告誕生[39]。總督府終於在1935年1939年在臺灣舉行州會議員和市會議員的選舉,這是臺灣人首次擁有選舉權。同時,農工運動也蓬勃展開,簡吉成立了臺灣農民組合[40],是日治時期臺灣最大的農運團體。1928年,蔣渭水指導成立臺灣工友總聯盟,發動勞工罷工以爭取權益;同年,臺灣共產黨上海成立,其主張臺灣獨立[41],被總督府認定為非法團體。面對農工運動的蓬勃展開,臺灣總督府開始進行全面鎮壓。1929年2月12日,臺灣農民組合與臺共數千名成員被捕,是為二一二事件1931年,臺灣民眾黨被查禁,附生於民眾黨的臺灣工友總聯盟也趨於式微。之後,臺灣地方自治聯盟也在1937年7月自動解散,日本治臺進入緊縮階段。

1930年10月27日,霧社地區原住民因不滿日本政府壓榨統治,在莫那魯道的帶領下,爆發「霧社事件」,砍殺了各地警察及霧杜公學校舉行秋季運動會的日本人一百三十六名,輕重傷百餘人。日方隨後進行武裝鎮壓,殺害霧社原住民近千人。時任臺灣總督石塚英藏等官員因此下臺。[42]

嘉義街外/ 陳澄波/ 1926/ 畫布、油彩/ 64×53cm/ 第七回日本「帝國美術展覽會」入選

隨著社會運動的展開加上西方文化與當時中國新文化運動的影響,臺灣的文學、美術、繪畫等方面開始走向與日本和中國大陸都不同的方向。臺灣新文學運動1920年展開,領導者有黃朝琴等,他們主張使用白話文;認為文學的目的應是啟發民智。其中賴和被譽為「臺灣新文學之父」。1933年,臺灣作家與日本作家組建「臺灣文藝作家協會」,刊行中日文并用的《臺灣文學》雜誌。之后,又成立了完全由臺灣作家組成的「臺灣文藝聯盟」。這一時期令人矚目的畫家則有陳進林玉山郭雪湖陳澄波廖繼春等。雕塑藝術上以黃土水成就最大,他的代表作是「水牛群像」。著名的音樂家有江文也等。電影廣播也在這時進入臺灣。

皇民化与南進基地

臺北公會堂,該建筑見證了臺灣主權的交接與兩次中華民國總統選舉

1936年,隨著中日關係的惡化,自第十七任總督小林躋造起,台灣總督復由軍方將領擔任。在這期间,日方推行對台灣人的「皇民化」、台灣產業的「工業化」、使台灣成為進出東南亞基地的「南進基地化」三大政策。在日治中期蓬勃開展的社會與文藝運動也逐漸停擺。

皇民化運動展開后,總督府大力推廣講日語,在各地設立國語(日語)講習所。并取消報紙中的漢文欄,廢止學校中的漢文課。1940年2月,總督府公布改姓名辦法,準許臺灣人改為日式姓名。最初臺灣人對此并不熱心,但后期在獎勵政策下,不少人改用日本姓名。同時,總督府大興日本神道,廣設神社,強迫學生參拜,同時壓抑民間信仰,裁并地方寺廟,這點引發不少臺灣人的反對。日本以「農業義勇團」等名義招募臺灣人從軍,人數達12萬人以上、同時前后對原住民進行八次動員,計有四千名左右的「高砂義勇隊」前往戰場。1942年,總督府實施志愿兵制度,總督府前后三次招募男子志愿軍,總數為一萬六千人。1945年1月,全面實施征兵制度。臺灣籍日本兵總計207183人,陣亡30304人。1941年4月,日本政府成立皇民奉公會,其與皇民化運動不同,是以皇民為口號達到戰爭動員的目的,但總的來說成效有限。

台北街頭慶祝光復情景,當時不熟悉中國的臺灣人將中華民國國旗左右弄顛倒。

1936年,總督府成立臺灣拓植株式會社,積極推動臺灣工業化,扮演「工業臺灣,農業南洋」的角色。1935年在高雄港成立煉鋁工廠。1937年,臺灣總督府推動第一次生產力擴充五年計劃,增設水力與火力發電所。珍珠港事變后,臺灣總督府又在1942年推行第一次生產力擴充五年計劃,力求臺灣工業自給。1939年,臺灣工業產值首次超過農業產值。

1944年10月起,美軍開始轟炸臺灣,大量官衙和工廠被炸,各項生產事業幾乎停頓,工業產量急劇減少。臺灣人在軍事管制、經濟統制金額消息封鎖下,自由全無保障。日本軍方控制了報紙、廣播等事業,戰爭真相消息全被禁絕,但是民間依然流言不斷,人心浮動。全臺各大城市都籠罩在戰爭的炮火下,人民經常需要「跑空襲」,生活節奏完全被打亂,不少都市居民被迫遷徙到鄉間。1945年8月15日,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10月25日,最后一任臺灣總督安藤利吉台北公會堂簽署降約,日本在臺灣的統治宣告結束。

台灣戰後時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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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專制到民主

版畫「恐怖的檢查」

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戰敗並簽署《日本降書》,當時的中華民國政府代表何應欽接收台灣,而後設立與中國大陸省級行政體制不同的「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並由陳儀出任台灣行政長官。但因為陳儀等接管官員貪污嚴重,軍警紀律敗壞,陳儀本人大權獨攬,加上戰後經濟崩潰導致人民生活陷入困境,和政府急於「去日本化」造成文化上的隔閡,以及部分新住民外省人)相對於老住民(本省人)在社會地位上具高度優勢的不平等待遇,導致在1947年初,因查緝私煙所引發的警民衝突,「二二八事件」全面爆發。數星期後,國府派兵來台鎮壓,後續還有「清鄉」行動,許多與事件無關的各界菁英與百姓也被無故殺害,或逮捕之後不經審判而被監禁、處死或就此失蹤。此事件揭開了1950年代「白色恐怖」政治高壓的序幕,並埋下後來族群對立態勢與台灣獨立運動的種子。二二八事件后,國民政府調整臺灣地方政治制度,廢除臺灣省行政公署,改設臺灣省政府,由文人出身的魏道明任首屆省主席,縮小公營事業范圍。1949年(民國卅八年),陳誠就任臺灣省主席,改革幣制(舊臺幣以四萬比一的比率兌換新臺幣),實行三七五減租[43]通貨膨脹形勢得到緩解。

自由中國雜誌封面

1949年,中國大陸易主,國民革命軍中華民國政府撤退至台灣,中國共產黨在大陸宣告成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黨新敗來台初期,一直揚言要反攻大陸,但缺乏美國的全力配合,只是有一些小規模戰役,直至金門炮戰雙方暫時停火後,反攻都未能實現。國民黨政府在台灣透過「戒嚴令」和《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等法令,配合黨、政府、軍隊、特務的結合掌控,持續政治與社會上的強勢壓制,鞏固一黨專政、獨裁的體制,造成許多人因實際或是指稱的反對言論或行動,甚至無故被指為「匪諜」而受到非法迫害的案件(即白色恐怖)。

1950年起(民國卅九年),臺灣開始實行地方自治,縣級以下民意代表與行政首長及省議會由公民直選產生。1950年代起雷震等知識分子在《自由中國》雜誌上批評時政,要求民主。1960年(民國四十九年),雷震等人士籌組中國民主黨,但很快就被政府鎮壓[44]。在國民黨政府解除戒嚴之前,台灣的「黨外」團體一直透過私下發行的政論雜誌,醞釀對國民黨政府進行大規模抗爭,要求全面落實民主政治與言論自由。

1972年蒋经国担任行政院长后,实行“革新保台”路线。在组阁时积极起用李登辉等本省人,冀求化解省籍矛盾,开始推行国民党的「本土化」。1975年4月5日,蔣中正去世,國民黨對社會的控制力亦開始下降。1979年5月,当局解除了1978年发布的停止杂志登记的禁令,党外人士掀起了创办杂志的热潮,知名的有《八十年代》、《美丽岛》等,這些杂志对国民党展开了前所未有的抨击,與執政當局矛盾日益激化,终于酿成1979年12月的「美丽岛事件」,党外人士遭到大规模的逮捕。1986年9月28日,黨外人士在圓山大飯店成立民主进步党,國民黨未予取締。1987年7月15日零时,台灣和澎湖地區解除戒嚴(不含金門、馬祖等外島),黨禁、報禁相繼解除。1988年1月13日,蒋经国辭世。

經由「狂飆年代」中不斷的民眾運動,民主意識深植民心,民主政治在臺灣的推行速度也進一步加快。在國民大會代表超過四分之三絕對多數決下,動員戡亂臨時條款被廢止,總統李登輝宣佈自1991年5月1日零時起,結束施行長達44年的「動員戡亂時期」。李登輝继承蒋经国的民主化與本土化路线,陸續推動六次修憲,萬年國代在1991年宣告退職,並在1996年舉行首次正副總統公民直選。

第七屆立委席次分布圖,顯示臺灣政治有再度一黨獨大的趨勢

2000年3月18日總統大選,因為由國民黨分裂出來的另一組候選人分散了票源,最終由民進黨提名的陳水扁呂秀蓮以些微票數之差當選中華民國第十任正、副總統。2004年,陳水扁及呂秀蓮在總統大選前一天,發生震驚中外的三一九槍擊案,隔天陳呂二人以些微領先票數當選連任,因此泛藍陣營就三一九槍擊案的真實性,及陳水扁當選的合法性提出質疑。

2005年任務型國大通過憲法修正案,規定國會選舉改採單一選區兩票制,這有利于兩黨政治的形成[45]2006年9月9日,因民進黨政府爆發多起弊案,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發起百萬人民倒扁運動,一度引發社會風潮,但對立政黨仍陷入「信者恆信,不信者恆不信」的政治僵局之中。2008年1月14日,國民黨在立委選舉中取得壓倒性勝利。在2008年3月22日舉行的中華民國第12任總統選舉中,國民黨的馬英九、蕭萬長取得勝利。民進黨則再度成為在野黨。

臺海兩岸關係與國際地位的變化

1953年,台灣台東鹿野鄉敬老會全體合影。背後建物,以超過兩人寬的中文字體,「由右至左」書寫著「反共抗俄」字樣。

1943年底,《開羅宣言》發表,其中表示日本所佔據的中國所有領土要歸還予中華民國。該《宣言》並於1945年所發表的《波茨坦公告》重申。1945年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盟軍統帥令在台日軍向中華民國政府投降。在台日本政府於1945年10月25日在台北市中山堂向中華民國代表陳儀投降,中華民國政府正式接管台灣。1951年,日本正式簽署《舊金山和約》,但因國共內戰中國情勢不明,《和約》沒有注明台灣主權歸屬。在1952年的《中日和約》第二條中,日本依據《舊金山和約》,重申了放棄對台灣、澎湖、西沙群島南沙群島的主權,但從未提起台灣主權的最後歸屬。1972年日本與中華民國斷交,並單方面宣佈《中日和約》失效,同時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簽訂了《中日聯合聲明[46]

在開放探親與解嚴之前,國民黨政府從早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