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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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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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入口處 (與士林地檢署同建築辦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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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立時間 | 1984年(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 1995年(士林地方法院) |
| 管轄範圍 | 台北市士林區、北投區、大同區、內湖區、南港區及新北市汐止區、石門區、三芝區、淡水區、八里區 |
| 所在地 | 台北市士林區 |
| 授權法源 | 法院組織法 |
| 上訴法院 | 臺灣高等法院 智慧財產法院(智慧財產案件) |
| 檢察機關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檢察署 |
| 網址 | http://sld.judicial.gov.tw/ |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院長 | |
| 現任 | 吳景源 |
| 首長上任時間 | 2010年6月28日 |
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是中華民國的三級法院之一,位於台灣台北市,屬於普通法院,一般被簡稱為士林地方法院或士林地院,法界人士通常更會簡稱為士院,與同在台北地區的臺北地方法院、板橋地方法院合稱北三院。
目录 |
[编辑] 沿革
- 本院目前轄區之民、刑事案件及非訟事件原屬臺北地方法院管轄,由於轄區人口漸增,1984年8月1日,將臺北縣北部的7個鄉鎮市及台北市東、北部的5個區劃出,成立臺北地方法院士林分院。
- 1995年7月1日,士林分院再改制為臺灣士林地方法院。
- 1998年7月1日,因臺北縣萬里鄉、金山鄉(今新北市萬里區、金山區)距本院遙遠,為免當事人長途跋涉,於是改隸屬基隆地方法院。
[编辑] 管轄及組織
- 管轄
- 台北市-大同區、士林區、北投區、內湖區、南港區,共5個區。
- 新北市-汐止區、淡水區、八里區、三芝區、石門區,共5個區。
- 主要組織
- 下設士林簡易庭與內湖簡易庭。第一審之民、刑事案件之簡易訴訟程序及第一審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事件中除內湖、南港、汐止屬內湖簡易庭受理外,其餘由士林簡易庭受理。
[编辑] 特色
- 本院原為臺北地方法院之分院,在本院正式改制為士林地方法院後,中華民國已無地方法院之分院。本院亦為中華民國第三晚成立的法院,僅次於苗栗地方法院和連江地方法院。
- 本院成立後,臺北市也成為唯一有兩座地方法院的縣市。
- 2000年本院與苗栗地方法院被司法院指定率先行實施「檢察官全程到庭實行公訴」制度,並自同年6月1日起開始實施法庭交互詰問制度,是最早實施這兩個制度的法院之一。
- 本院也是柯賜海最早開始舉牌抗議的法院。[來源請求]
- 本院為台灣本島緯度第二高的地方法院,僅次於基隆地方法院。若論管轄範圍,則士林地方法院為台灣本島管轄緯度最高的地方法院。
[编辑] 本院曾經審理之著名案件
[编辑] 地址
- 士林地方法院院本部:台北市士林區11154士東路190號
- 士林地方法院士林簡易庭:台北市士林區重慶北路四段2號
- 士林地方法院內湖簡易庭:台北市內湖區民權東路六段91號
[编辑] 外部連結
[编辑]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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