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記者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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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英语Assocaition of Taiwan Journalists),簡稱台灣記協記協ATJ,是由台灣新聞工作者、新聞相關科系學生自由入會的民間組織,於1995年3月29日正式成立,成立宗旨為「爭取新聞自由、提升專業水準、保障新聞工作者獨立自主、落實新聞媒體為社會公器之責」。目前會長為林朝億

[编辑] 歷史

1994年6月,自立報系爆發股權轉移風波,自立報系員工發起行動抵制具財團背景的新資方。1994年7月12日,自立報系記者陳銘城監察院記者室向《自由時報》記者何榮幸、《中時晚報》記者郭淑媛與《聯合晚報》記者楊汝椿提議幫助自立報系員工尋求外界援助,何郭楊三人表示贊同;1994年7月3日,陳何郭楊四人與自立報系記者李瓊月王幼玲呂東熹蔡慧琳等人會商發動連署事宜,並擬妥〈搶救自立〉聲明草稿。

1994年7月16日,何榮幸、楊汝椿、郭淑媛、張瑞欽(當時《民眾日報》記者)、劉俊宏(當時中華民國公共電視台籌備委員會記者)、陳香蘭(當時《中時晚報》記者)、陳銘城、李瓊月、涂建豐(當時自立報系記者)、蘇正平(當時《自立早報》副總編輯)等10人展開每星期一次的定期聚會,以評估連署成效、思考後續動作。1994年7月19日,《中時晚報》與《自立晚報》同步刊登〈搶救自立〉聲明;但《自立晚報》版因社方強烈反對使用「搶救自立」字眼,最後修改標題為〈關切自立〉。1994年8月3日,這個10人跨媒體小組(當時無固定名稱)達成「推動編輯部公約」的共識,並決定由自立報系成員先在自立報系推動編輯部公約。1994年8月17日,這個10人跨媒體小組決定發起「推動編輯部公約運動」連署。1994年8月21日,這個10人跨媒體小組舉行擴大工作會議,台北之音台長徐璐香港明報》駐台灣記者賴秀如、自立報系記者賀照緹等新組員建議該小組定名,該小組遂定名為「901新聞自主推動小組」,並推舉李瓊月為召集人。

1994年8月30日,《中時晚報》與《自立晚報》同步刊登一千多位台灣各界人士連署的「支持編輯部公約運動」聲明,並預告將於同年9月1日(記者節)舉辦「為新聞自主而走大遊行」。1994年9月1日,儘管颱風侵襲台灣,901新聞自主推動小組照常發動「為新聞自主而走大遊行」,以「落實內部新聞自由、推動編輯部公約、催生新聞專業組織」為三大訴求;遊行至終點立法院後,即在立法院會議室召開「催生新聞專業組織」記者會宣布籌組新聞專業組織,一百六十餘位新聞工作者簽署擔任發起人。1994年10月22日,901新聞自主推動小組決議成立章程小組、活動小組、調查研究小組與總務小組,同時無異議通過原召集人李瓊月推薦何榮幸接任召集人。

1994年10月,《中央日報》非法解僱記者蘇諍,蘇諍向901新聞自主推動小組申訴;1994年11月5日,901新聞自主推動小組公布《蘇諍案調查報告》,認定《中央日報》不合理解僱蘇諍,要求《中央日報》讓蘇諍復職,是901新聞自主推動小組第一個保護記者工作權的個案。[1]

1994年12月15日,901新聞自主推動小組官方刊物《901通訊》第一期出刊五千份;20日後,由於供不應求,《901通訊》第一期再版加印二千份。1994年12月19日,901新聞自主推動小組章程小組經過8次會議討論後完成《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組織章程》草案,其後經901新聞自主推動小組多次討論後定案。

1995年1月14日,901新聞自主推動小組在台大校友會館舉行「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發起人大會」,選出「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籌備委員會」委員25人,901新聞自主推動小組走入歷史;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籌備委員會推舉何榮幸為召集人、賴秀如為發言人、《工商時報》編輯邱奕嵩為總務,並分別成立章程小組、文宣小組與調查小組。1995年1月22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籌備委員會決議於同年3月29日舉行「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成立大會」。1995年2月12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籌備委員會決議以同年3月10日為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創會會員申請入會期限。1995年2月17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籌備委員會決策小組決議,在籌備期間內暫不擔任「黨政軍退出三台運動聯盟」共同發起團體,但成員可以個人名義協助黨政軍退出三台運動聯盟工作。1995年3月20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籌備委員會通過成立大會議程,並重新界定成立大會中「發起人」與「創會會員」之區別。1995年3月26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籌備委員會完成《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組織章程》草案最後修正。

1995年3月29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在台大校友會館正式成立,發表成立宣言,並選出何榮幸、賴秀如、楊汝椿、梁永煌(當時《財訊雜誌》總編輯)、蔡崇隆(當時《財訊雜誌》記者)、馮賢賢(當時中華民國公共電視台籌備委員會製作人)、涂建豐、李永萍(當時台中有線電視台採訪主任)、林少岩(當時《中時晚報》攝影記者)、陳玉華(當時《中國時報》記者)、張瑞欽等11人擔任執行委員,第一屆會長為何榮幸、副會長為賴秀如和楊汝椿。1995年11月19日至1996年7月28日超級電視台於每星期日23時10分首播台灣新聞記者協會製作的節目《媒體怕怕》,共34集。

1996年,台灣新聞記者協會向台北市政府立案登記,全名為「台北市台灣新聞記者協會」。1996年7月底,《聯合報》台中市記者蔡政欣與《台灣時報》台中市記者包克明遭不明歹徒伏擊受傷;1996年8月,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發起「新聞界反暴力威脅聲明」連署,同年9月1日送進行政院的連署書上共有2006人連署,是台灣新聞界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全國性連署行動。

1997年9月1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目擊者雙月刊》創刊,為台灣最具代表性的媒體改造刊物。

1998年5月3日(國際新聞自由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正式成為國際記者聯盟英语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Journalists)一員,每年參與多項國際交流活動。

2000年1月15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監察委員會及監察委員會聯席會議討論通過向大會提出組織章程修正草案,全名改為「台灣新聞記者協會」,主管機關為中華民國內政部

2005年,台灣新聞記者協會改制為全國性人民團體。2009年5月,《目擊者雜誌》因財務問題停刊,最後一期為2009年4月發行的第69期。

[编辑] 參考資料

何榮幸,自主性新聞專業團體的組織過程與實踐經驗──以「台灣新聞記者協會」為例[1]

  1. ^ 〈經調查中央日報記者遭不合理解雇〉,《媒體勞動權資料庫》,2010年1月6日。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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