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省戒嚴令
《台灣省戒嚴令》,正式名稱為《臺灣省警備總司令部佈告戒字第壹號》,是中華民國台灣省政府主席兼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陳誠於1949年5月19日頒佈的戒嚴令,内容為宣告自同年5月20日零時(台北時間)起在台灣省全境實施戒嚴,至1987年7月15日由蔣經國總統宣佈解嚴為止,共持續38年又56天之久。在台灣歷史上,此戒嚴令實行的時期又被稱為「戒嚴時代」或「戒嚴時期」[1]。
需要注意的是,此戒嚴令頒布之時的台灣省轄區包含台灣本島、澎湖群島及其它附屬島嶼,而台北市、高雄市分別在1967年、1979年脫離台灣省升格為直轄市後,仍涵蓋在施行範圍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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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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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國共內戰情勢對中國國民黨執政的中華民國政府趨於不利,1948年12月10日,中華民國政府在全國實行戒嚴,史稱第一次全國戒嚴令,而與戰場較遠未受到影響的新疆省、西康省、青海省、台灣省及西藏地方則不在範圍之內。直到1949年5月20日,台灣省全境宣佈戒嚴。
《台灣戒嚴令》頒佈後,中華民國政府在中國大陸的统治情勢持續惡化,1949年7月7日,代總統李宗仁發佈了第二次全國戒嚴令。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12月遷抵台北市,而中國大陸大部分領土則被中國共產黨控制,兩岸開始進入長期對峙狀態,此戒嚴令開始成為中華民國政府在台穩固統治的重要法律,並等同宣布台灣處於如戰爭般的緊急狀態。
[编辑] 戒嚴令的執行
[编辑] 戒嚴區的劃分
台灣省警備總司令部將台灣省全境分為5個戒嚴區:
- 台北市戒嚴區:以警備旅旅長任世桂兼任戒嚴司令,憲兵第四團團長曾佑民兼任副司令。
- 北部戒嚴區:包括台北縣、新竹縣和基隆市、新竹市,以第六軍軍長戴樸兼任戒嚴司令,副軍長蘇時和基隆要塞司令劉翼峰兼任副司令。
- 中南部戒嚴區:包括台中縣、台南縣、高雄縣和彰化市、嘉義市、屏東市,以第八十軍軍長唐守治兼任戒嚴司令,副軍長林森木和高雄要塞司令呂國楨兼任副司令。
- 東部戒嚴區:包括花蓮縣、台東縣,以憲兵教導第一團團長歐廷昌兼任戒嚴司令。
- 澎湖戒嚴區:包括澎湖群島全部,以馬公要塞司令李振清兼任戒嚴司令。
[编辑] 其他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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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戒嚴令頒佈直到1949年底,中華民國政府相關單位陸續頒佈了一些相關管制法令。較爲重要的有:《戒嚴期間防止非法集會結社遊行請願罷課罷工罷市罷業等規定實施辦法》、《戒嚴期間新聞雜誌圖書管理辦法》、《懲治叛亂條例》等。
[编辑] 連坐保證制度
台灣省政府在1949年7月9日開始全面實行省政府員工的連坐保證制度,未有保證人具保者不予雇用。在此之前最早由台中市於該年5月16日對轄內公務員與教師實施的連坐保證制度。從公務人員開始,該制度逐步擴及到台灣社會幾乎所有公私機構單位,成爲戒嚴時期遍及台灣絕大多數人口的基本政治審查制度之一。部分內容至今仍存在於台灣一些公司行號的人事作業流程中。
[编辑] 戒嚴令的解除
1980年代中期開始,台灣開始出現要求徹底解嚴的運動,尤其以1987年5月19日民進黨於台北市中山堂舉行的五一九綠色行動最為重要,示威抗議的民眾高舉「只要解嚴、不要《國安法》」、「百分之百解嚴」等標語。1987年7月14日,中華民國總統蔣經國頒佈總統令,宣告自同年7月15日凌晨零時起解除在台灣本島、澎湖與其它附屬島嶼實施的戒嚴令(簡稱「解嚴」),在台灣實施達38年又2個月的戒嚴令自此走入歷史。總統令同時還宣佈廢止戒嚴期間依據《中華民國戒嚴法》制定的30項相關法令,而國防部也對237位於戒嚴時期遭軍法審判的民眾予以減刑或釋放。
而接近中國大陸的福建省金門縣、連江縣、南沙的戒嚴(戰地政務)則到1991年《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廢止改為地方自治後才解除,共長達近43年。
解除戒嚴對台灣社會帶來以下改變:
- 軍事管制範圍縮減,行政、司法機關職權普遍擴張,山地管制區由119個大幅減爲61個,台灣本島沿岸海哨撤哨。
- 平民不受軍法審判。
- 出入境及出版物的管理由軍方警備機關移交警察機關及新聞局負責。
- 台灣地區人民可依法組黨結社、組織參加集會遊行及從事政治活動。
- 解嚴後許多事項政府不再實行管制,各主管機關的行政裁量權必須以法律為依據。
[编辑] 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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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嚴令的頒佈是影響台灣社會發展極大的重要歷史事件。依據《戒嚴法》條文的規定,「在宣布戒嚴期間,由戒嚴地域的最高司令官掌管行政事務及司法事務」,即政府有權剝奪人民自由與基本人權,包括集會、結社、言論、出版、旅遊等權利,即所謂黨禁、報禁、海禁、出口旅遊禁等。在此段時期言論自由受到普遍限制,政府運用相關法令條文對共產黨人、政治上持異議人士進行逮捕、軍法審判、關押或處決。根據前立法委員謝聰敏的統計,自1950年起迄1987年解除戒嚴爲止,台灣共發生29,000餘件政治相關案件,牽涉人數達140,000人,其中約有3,000~4,000人遭到處決。這對台灣社會的民主化進程造成巨大負面影響。
謝聰敏曾於早年因對政治提出異議而入監,但解嚴後,於李登輝出任中華民國政府(仍為國民黨執政)總統時,以出任國民黨政府之國策顧問。
部分親國民黨人士認為,對共產黨的鎮壓固然殘酷,但戒嚴的實施為台灣的經濟發展提供了相對穩定的政治與社會基礎。在戒嚴時期内,台灣在中華民國政府主導下先後完成了耕者有其田與三七五減租、幣制改革、十大建設等一系列重大經濟政策與基礎設施建設,台灣的產業形態也由以農漁業爲主順利轉型為以工業製造與商業服務為主,人民的所得與生活水準均有顯著提升。
泛綠認為,反共以及發展經濟不能做為恐怖政治的藉口,共產黨對台灣的軍事壓力和滲透被誇大,而且國民黨對經濟的貢獻言過其實,例如國民黨有過多錯誤政策、執行上也有太多瑕疵;與經濟發展相近的南韓比較,台灣在二戰後並沒有歷經韓戰這種波及本土的戰爭。
雖然在1987年7月15日之後台灣的戒嚴體制就已經終止,但可以說長達38年的戒嚴時期至今仍然對台灣政治與社會有著相當深入廣泛的影響。
[编辑] 參見
[编辑] 參考資料
- ^ 台灣演義 台灣戒嚴史 zh-tw. 民間全民電視公司. 民視新聞台. 2010-10-17. 最后查阅于2010-10-17.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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