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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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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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立時間 | 1990年2月1日 |
| 管轄範圍 | 高雄市、 屏東縣、澎湖縣 |
| 所在地 | 高雄市鼓山區 |
| 授權法源 | 法院組織法 |
| 上訴法院 | 中華民國最高法院 |
| 網址 | http://ksh.judicial.gov.tw/ |
|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院長 | |
| 現任 | 尤三謀 |
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是中華民國的二級法院之一,屬於普通法院,行政組織上係臺灣高等法院的一個分院,並受該院之監督;但二者於審級上不相隸屬,各以最高法院為上級審法院。
目录 |
[编辑] 沿革
本院目前轄區,在國府接收台灣初期,原屬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管轄,後因轄區內工商發達,人口眾多,並由於高雄市升為直轄市後,臨時市議會建議在高雄市設立高等法院之分院,本院遂於1990年2月1日成立,管轄高雄屏東及澎湖地區地方法院之第二審上訴、抗告案件及該地區屬於高等法院管轄之第一審案件,同年5月1日,開始受理案件。
1999年9月15日,高雄少年法院成立,該院亦成為本院的轄區法院。
[编辑] 管轄
- 土地管轄-高雄市、屏東縣及澎湖縣,亦包括由高雄市管理之東沙群島、南沙太平島與中洲礁,總面積近5,850平方公里,總人口約375萬人;轄區法院為高雄地方法院、屏東地方法院、澎湖地方法院及高雄少年法院4座。
- 事務管轄
- 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判決之民、刑事訴訟上訴案件。
- 不服地方法院第一審裁定之抗告案件。
- 內亂、外患及妨害國交之第一審案件(以本院為第一審)。
- 其他法律規定之訴訟案件。
[编辑] 特色
- 本院是第四座也是目前最晚成立的臺灣高等法院分院。
[编辑] 參考資料
[编辑]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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