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
| 此條目或章節閱讀起來像是新聞稿,或包含過度的宣傳性語調。 請協助以中立的觀點來重新撰寫本條目,以減少內容的宣傳性質。 非常明显的广告内容会被快速删除,请使用 {{delete|G11}}注明。 |
目录 |
[编辑] 簡介
電子道路收費系統(Electronic Toll Collection,以下簡稱:ETC)是公路收費系統的一種新類型,就封閉型的道路系統而言,收費系統可分為「閘門式」與「匝道式」兩類。閘門式收費系統多半出現於城際間、或者是橋樑之收費系統,其優點為人力與設備較為節省,但缺點為易影響車流、減低車流速度;匝道式收費站則主要用於需「里程計費」之公路,如日本之高速公路即為此類型,其優點為對於用路人收費較為公平,且不易對主線道車流構成影響。
電子收費系統除了能夠提高車輛運行效率外,還能夠運用「道路定價」(Road Pricing)的原理,以改善高速公路尖峰時間的壅塞問題。所謂道路定價,簡單來說是將車輛使用者所產生的外部成本內部化,如車輛產生之空氣污染、噪音,以及車輛過多道路壅塞時所造成之擁擠成本,對於這些成本加以收費,即為道路定價。由於電子收費系統對於收費費率的改變有很大的彈性,且收費對於車流運行的影響程度低,因此使道路定價的實施變得較為可行。
以台灣高速公路系統來說,未來能夠利用道路定價原理,實施尖離峰差別費率,如上下班時間及年節連續假日,實施高費率,其他離峰時間,實施低費率或甚至免費,以調節尖離峰的車流量,避免尖峰時段過度擁擠。為加速收費的速度與效率、並減低收費站對於主線或交流道之延誤,因而有ETC電子收費系統之成形。
高速公路計次電子收費系統於2005年底全部建置完成,並於2006年2月10日正式啟用。遠通電收也配合政府的ETC政策,規劃進入計程收費階段,預計於2012年12月底前完成計程電子收費系統建置。
2010年7月7日消基會指出ETC滿三年使用率不足合約規定的45%,只有36.63%,更準備推出「全民體驗ETC」免安裝e通機體驗ETC優惠,卻導致民眾開始質疑e通機的存在價值,ETC系統對沒安裝OBU的車輛,係利用車牌圖像辨識系統進行舉發,而e通機失能也能利用該系統事後要求民眾補交缺額,交通部於1990年在泰山收費站就已經開始使用車牌影像辨識的技術來查緝贓車,系統的準確度約在98%左右,導致部分民眾對於e通機的存在不認為有正當性,認為e通機沒有存在價值,從技術的角度來看紅外線傳輸的e通機,從一開始提出就備受質疑,部分民眾不解當時為何要在一個技術標中捨棄準確率較高的RFID,而使用準確率較低的技術,而e通機內含電池有可能導致放在車上經過曝曬而爆炸的風險,再加上沒有e通機的ETC系統還是可以運作、扣款,[來源請求]。
消基會於2010年8月23日至8月25日發出264份網路問卷,提問「泰山ETC車道於今年五月由原來的兩道新增為三道,對於沒有裝ETC的你,是否曾因此塞車而眼睜睜看著ETC車道的車呼嘯而過呢?」,民眾八成佔絕對多數回答「有經驗」,對於一個裝機率不到15%卻佔用車道37.5%的系統表示不滿。
裝機率不高的原因可能來自:
- 道德因素:ETC招標過程有瑕疵,得標廠商既得利益者並沒有因為該瑕疵付出代價,換掉行政院長但下任還是讓他過關上線,甚至配合廠商到一個莫名其妙的程度,完全無法理解為什麼有賄絡事實卻能照常營業。
- 技術因素:參與ETC競標的七家業者分別是遠東聯盟、台灣宇通、宏碁、速通、健元、易利通、交通任我行聯盟,且多採微波系統,只有遠東聯盟用紅外線系統(獲得標廠商)。e通機使用老舊的紅外線技術而捨棄RFID對某些科技時代的人來說無法諒解,他們認為該決定不存在任何技術考量,沒辦法忍受貼個RFID貼紙就可以不減速迅速通過收費點,怎麼能忍受裝e通機卻礙於技術限制要減速通過狹小的收費站,根本無法跟RFID比環保卻還在以此為宣傳要點,況且e通機成本是RFID成本的數百倍,都有車牌辨識系統e通機根本沒存在的必要,e通機的存在會甚至會阻礙招標時「多車道自由車流」的目標,有人認為政府應該推動RFID電子車牌,才有可能完成計程收費的目標。
- e通機價格因素:沒該機器還是可以扣款。
- 過路費折扣不理想。
- 反對計程收費:ETC的裝機率牽扯計程收費的可行性問題,若裝機率太低計程收費所用的系統就會遭受質疑
[编辑] 營運
為配合國家交通政策推動—遠通電收公司接受國道高速公路局委託配合推動高速公路電子收費計畫,遠通電收公司由「遠傳」、「東元」、「精誠」、「神通」四家公司組成,提供高速公路電子收費服務。
高速公路計次電子收費系統建置時間已於94年底全部建置完成,並在95年2月10日正式上路,從北到南可節省45分鐘的車程。未來遠通電收收也將配合政府ETC政策,規劃進入計程收費階段,預計於2012年12月底前完成計程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將來,用路人可藉由車上之 Telematics 系統使用車上所提供的視聽娛樂外,也因以上技術與基礎建設的互相結合,提昇車主及車輛安全與保全的功能、及如行車導航、旅行資訊、道路資訊、行動商務、多媒體娛樂服務及商車車隊管理等服務。
[编辑] 台灣ETC前端系統
[编辑] 車型辨識模組
- 車輛經過ETC車道前,車道上方架設有車輛感知/偵測器 TOM 2000,利用六道雷射光束涵蓋區域範圍為車道整體範圍
- 偵測車道上行駛車輛,進行車種辨識,目前台灣高速公路收費站,針對不同車種有不同的收費標準(小型車/大客貨車/聯結車為40/50/65元)
[编辑] 車道感應扣款模組
- e通機感應收發器 IR-Transceiver:車輛行經e通機感應熱區,喚醒車上e通機;與車上e通機進行系統溝通,並完成扣款動作
[编辑] 車道執法模組
- 攝影取像設備:
- 車牌辨識功能:車輛駛入電子收費車道,針對車輛車牌進行取像,以利交易失敗的後續追查作業
- 確保該車輛為e通機申裝之車主
- 因 ETC OBU 裝機率不佳,遠通電收實施ETC體驗活動,以此設備做為車牌辨識扣款。
[编辑] 錄影存證模組
- 全天候24小時不間斷進行錄影
- 攝影補光設備:於光線不足時,提供足夠光源協助攝影取像設備完成最佳取像動作;補光源採行不影響用路人之光源,確保用路人行車安全
[编辑] e通機與儲值卡
- 以下金額單位皆為新台幣
[编辑] e通機
- 初期以高速公路之通行費扣款為主要服務
- 台灣e通機以顏色分類(小型車:深灰色;一般大客貨車:金銅色;一般聯結車:金屬藍色)
- 可選配與衛星導航業者合作推出整合型方案。
- 電源供應:9V方型鹼性電池'車用電源線
- 過路費享有95折折扣
- 預計2012年二月被 eTag 取代
[编辑] 儲值卡
- 複合式介面之Combi卡
- 以接觸式介面加值;接觸及非接觸介面均可扣款
- 與銀行合作發行電子錢卡,共同推廣小額消費應用
- 符合金資中心電子錢包規範
- 遵循交通部IC卡電子票證系統規格
- 高階安全管理機制
[编辑] 車牌辨識「ETC體驗系統」
- 事前仍須註冊車牌,利用執法模組的車牌辨識,逕行收帳戶扣款。
- 遠通電收因未達成使用率目標而開放免裝機、免卡片方案
- 前述E通機與儲值卡片的存在必要性備受到質疑。
- 未享有通行費優惠,但可折底ETC購機費用
[编辑] eTag 電子標籤
- 被動RFID標籤貼紙,由收費單元判讀。大小據說與OK蹦差不多,需貼在車窗內側。
- 免費,儲值即可使用,高速公路實施計程收費後,預計工本費300元。
- 一車一片,撕下即無法使用,可防止標籤失竊被冒用。
[编辑] 台灣ETC大事紀
- 2006年2月10日:開通後的前兩個小時(下午2時至4時)之通行量,約為4,521輛次,其中,小型車3,545輛次,大型車976輛次,估算使用率為2.29%。[1]
- 2006年2月17日:ETC使用率繼昨日達3.83%後,今日中午12時前已成長至4.37%,使用率首度超過4%。
- 2007年7月14日:ETC車道使用車次突破1億輛車次數量
- 2007年8月21日:遠通電收與高速公路局完成ETC合約簽訂儀式
- 2008年4月15日:中山高速公路(國道一號)泰山收費站增設南北向各一道小型車第二電子收費車道
- 2008年5月2日:ETC車道使用車次突破2億輛車次數量
- 2008年7月30日:蔣渭水高速公路(國道五號)頭城收費站開始收費,並發行國道五號龜山島ETC紀念卡片。
- 2008年8月30日:遠通電收官網提供線上信用卡繳費服務。
- 2009年1月12日:ETC車道使用車次突破3億輛車次數量
- 2009年1月6日:福爾摩沙高速公路(國道三號)樹林收費站增設南北向各一道小型車第二電子收費車道。
- 2009年8月16日:ETC車道使用車次突破4億輛車次數量
- 2009年11月18日:全台灣1,321個郵局據點,正式成為ETC服務夥伴,提供有單欠費補繳服務
- 2010年2月1日:ETC進駐台北監理處 遠通電收八德門市正式開幕
- 2010年2月20日:ETC車道使用車次突破 5億輛車次數量
- 2010年5月5日:ETC進駐高雄監理處 遠通電收楠梓門市正式開幕
- 2010年5月6日:中山高速公路泰山收費站南北雙向增開一小型車第三電子收費車道。[2][3]
- 2010年6月30日:合約規定ETC使用率應達45%,但目前平均不到40%,雖遠通未履行合約目標,但交通部無計可施,僅能在7月1日對遠通發出違約缺失通知,並要求遠通改善,實際上對廠商毫無約束力。
- 2010年7月30日:前交通部長林陵三機要祕書宋乃午被控在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弊案中,收受廠商賄賂後,洩漏招標資訊給業者,一審依連續收賄罪判刑12年,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仍認定收賄,但認定是接續犯,改判宋乃午11年、褫奪公權8年,行賄的業者精業公司公關協理蔡錦鴻則從一審的2年半,改判1年。全案仍可上訴。
- 2010年8月13日:即使政府財政困難,財政部仍修正5年免稅辦法,新納入「智慧型運輸系統(ETC)的營運所得」,可享受5年免稅的範圍。
- 2010年10月31日:OBU免裝機試用方案全民體驗ETC方案上路,免裝OBU但沒預期的折扣。
- 2010年12月23日:前交通部長林陵三的機要秘書宋乃午,被控在交通部國道電子收費系統ETC案收賄,洩漏招標資訊給廠商,最高法院昨天駁回宋乃午上訴,依觸犯貪污治罪條例收賄罪,重判宋乃午有期徒刑十一年、褫奪公權八年確定[4]。
- 2011年3月1日,e通卡正式加入臺鐵收費系統,適用範圍為基隆─新竹和臺南─沙崙(不含保安)。
- 2011年6月1日,e通卡正式加入中彰投各客運路線的收費服務。
- 2012年2月,OBU停止使用,轉換成eTag,購買OBU的金額轉入eTag儲值帳戶,且初步提出95折的折扣。
[编辑] ETC各項使用數據
ETC速限:70 km/h(頭城收費站50km/h)
| OBU申裝量 | ETC車道使用車次 | ETC使用率 |
|---|---|---|
| 977,559台 (截至2010年5月16日止) |
577,745,102 輛車次 (截至2010年5月16日止) |
單日最高:43.76% (2010年4月27日) 小車最高:33.50% 大車最高:81.23% |
[编辑] 高速公路以外的適用範圍
- 臺鐵
- 市區公車
- 公路客運
- 烏鹿線
- 高墾線(墾丁快線)
[编辑] 參考資料
- ^ 1.0 1.1 業務組. ETC運作統計. 國道高速公路局. 2007年11月30日 [2010年04月26日].
- ^ 99年5月6日零時起將於泰山收費站南下北上各增開第三線小型車電子收費車道. 國道高速公路局. 2010年04月23日 [2010年04月26日].
- ^ 泰山收費站加開ETC車道 強迫用路人裝機!消基會呼籲政府暫停增設ETC車道. 消基會. 2010年04月23日 [2010年04月26日].
- ^ ETC弊案 前交長機要宋乃午 判刑11年確定
[编辑] 外部連結
- 遠通電收公司(正体中文)
- 中華民國國道高速公路局(正体中文)
- 宇通使用的雷神HTMS系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