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鐵南迴線連續破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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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鐵南迴線連續破壞事件,台灣媒體常稱搞軌案或鐵路怪客案。指台灣鐵路管理局(以下簡稱台鐵)南迴線鐵路2004年至2006年一連串的鐵路遭破壞的事件。屏東地方法院於2007年5月23日一審判處李泰安無期徒刑,經上訴後二審於同年7月20日開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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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事件經過
最早在2004年10月21日凌晨,於該線內獅車站北方的嘉和遮體附近發現不明的鐵塊。沒想到兩個月後,同年12月21日在內獅車站南方(往台東方向)的鐵路橋上方鐵軌的彈簧鋼夾遭到破壞,所幸沒有列車通過,台鐵也因此加強巡邏。
2005年6月21日,末班2057次高雄往台東的自強號列車行經內獅車站時因鐵路的魚尾鈑遭破壞,列車因而出軌。此次列車雖然只有出軌傾斜,但也造成旅客受傷;同年8月21日電纜線遭破壞。
2006年3月17日,台東往高雄的96次莒光號列車行經內獅車站與枋山車站間,也因為鐵路遭到破壞導致列車出軌,車頭嚴重損毀,三節車廂也翻覆至一旁的蓮霧園中造成1人死亡、2人受傷。[1]
[编辑] 事件共通點
- 許多次事件均在21日犯案
- 地點均位在平時人煙稀少的內獅車站附近
- 據判斷破壞者可能對鐵路十分熟悉
[编辑] 損失與後續
臺灣鐵路管理局在連續的事件中受到了挑戰,2006年3月的事故中造成柴電機車R104號報廢。台鐵雖然在之前的事件中有增加巡邏次數,但被認為時間過於固定,讓人有機可乘。
為了行車安全,2006年9月29日起,台鐵規定內獅至枋山間K9+100~K13+400需以時速60公里慢行以下迄今,也造成持續性的晚點現象。
另外,事故列車後來被運往台鐵高雄機務段保存證據,以利查明案情。
[编辑] 調查經過
96次莒光號出軌事故發生時,列車上一位越南籍配偶陳氏紅琛在出軌事故中不尋常死亡,引起檢察官的注意而開始針對破壞軌道以外的偵查。事故中喪生的陳氏為台鐵知本車站售票員李雙全的第三任妻子。由於事故後李雙全在自宅附近自殺,令檢察官懷疑李雙全及其胞兄李泰安可能涉入案情,經由科學鑑定後得知陳氏並非死於事故,而極可能是人為加工才致命。
2006年6月2日,李泰安遭檢方聲請羈押禁見獲准。2006年7月28日,全案經高雄地檢署偵查終結,檢方以李泰安多次破壞大眾運輸系統,意圖謀害親人詐領保險金,且毫無悔意,具體求處死刑,已自殺的李雙全則獲不起訴處分。2007年3月7日,李泰安被合議庭裁定解除禁見。事實上,直至當月,該案已罕見開過20多次相關庭訊。
2007年5月23日,屏東地方法院一審宣判,李泰安被判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經上訴後由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二審審理,改判有期徒刑18年,再上訴後,2009年1月22日,最高法院以全案仍有疑點,發回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審理。2010年7月30日,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更一審宣判,李泰安判處13年有期徒刑,尚未定讞。2011年3月9日,李泰安與李雙全的兩名兒子,應賠償台鐵新台幣合計五千四百七十六萬元。
[编辑] 爭議
[编辑] 社會現象
- 2006年6月,在莒光號列車翻車後,媒體連續數天大規模的報導,李泰安的住家附近聚集了圍觀的民眾,因此自稱為「泰安休息站」。
[编辑] 關聯條目
[编辑] 資料來源
- ^ 台鐵遭破壞/鐵道怪客屢犯案 台鐵:類似事件兩年6起,ETtoday,http://www.ettoday.com/2006/03/18/124-1918526.htm,2006年3月18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