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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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嵩之(1189年-1257年),南宋大臣。史载为南宋大臣史浩之孙,史弥远之侄;但实际上,史嵩之的祖父是史浩的堂弟史渐。[1] 字子由,一作字子申,庆元府鄞县(今浙江宁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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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履历
摘自《宋史》
嘉定十六年,差充京西、湖北路制置司准备差遣。
嘉定十七年,升干办公事。
绍定二年,迁军器监丞兼权知枣阳军,寻兼制置司参议官。
绍定三年,除京西转运判官兼提举常平兼安抚制置司参议官。
端平元年,乞祠,归养田里。起知隆兴府兼江西安抚使。召权刑部尚书。出任平江府知府,进淮西制置使兼沿江制置副使,兼知鄂州,兼湖、广总领兼淮西安抚使。
嘉熙元年,除京西荆湖安抚制置使。
嘉熙二年,拜参知政事。
淳祐四年,遭父丧,夺情起复,因主和议,为公论所不容,闲居十三年。
[编辑] 著作
著有《野乐编》,已佚。
《甬上宋元诗略》载其《雪后》诗云:“同云收万里,斜日已三竿。有鸟皆潜迹,无风尚送寒。晴稽如下雨,祐涧忽鸣湍。渐觉山河复,方知世界宽。”
《全宋诗》卷三一六一,录其诗三首。
文收录入《全宋文》,卷七六八四。
[编辑] 墓地
史嵩之墓位于浙江省河姆渡镇五联村史门山。2011年发现,2012年进行抢救性发掘。[3]
[编辑] 参考
事迹见《宋史》卷四一四本传、《延祐四明志》卷五。
[编辑] 注释
- ^ 宁波介绍史嵩之墓考古成果 纠正史料中不实之处
- ^ 《宋史》记载史嵩之卒于宝祐四年(1256年),但2012年在宁波市出土的史嵩之墓圹志记载史嵩之卒于南宋宝佑五年(1257年)。
- ^ 史嵩之遗骨26日移棺保存 头骨完整 粉碎"无头"传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