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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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是漢字文化圈國家使用的一種政府單位名稱,在中國古代的三省六部制度中作為「部」之下的分支部門。這種命名方式在現今中華民國政府、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越南政府亦沿用,成為部的內部組織單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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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澳門及香港
澳門在葡治時期用於普通部門,如「行政暨公職司」,回歸後只有五個主要部門稱「司」,包括行政法務司、社會文化司、運輸工務司等;首長為「司長」,直屬行政長官。
香港在英治時期,「司」是職位名稱,如布政司、財政司、工務司;回歸後,香港特區政府律政署改稱律政司,「司」變成部門名稱;職位名稱改為司長或局長。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国务院的组成机构——部、委、办、(总)局的内设机构多数称作“司”,少数称作“局”,此外还设有“办公厅”。同一部委内部的司与局的级别相同,二者差别是“司”为纯粹的内设机构,没有下属企业事业机构,也不能独立对所主管的全国本系统本行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不能直接对外行文,必须通过上级部委办(总)局的领导签批后,由办公厅以部委办(总)局的名义发文;而部委所属的“局”具有很大的工作独立性,具有对所主管的全国范围内的本系统本行业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对外行文的权力,还往往直辖很多企事业单位。例如农业部渔业局、农业部农垦局、农业部兽医局、交通运输部海事局、交通运输部公安局、司法部监狱管理局、司法部劳动教养工作管理局、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无线电台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