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大廈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司法大廈
原 台灣總督府高等法院
中華民國(台灣)法定古蹟
PICT0403.JPG
等級 國定古蹟
建成年代 1934年

司法大廈位於台灣台北市,為中華民國司法院官署所在建物。這座過渡型態的現代主義建築興建於台灣日治時期1929年1934年落成,設計建造者為台灣總督府所屬技術官僚井手薰

1945年,台灣進入中華民國時代,該建物於1950年代成為中華民國的司法院與最高法院的官署所在,1985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遷至隔壁的司法新廈(與法務部、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共用),1992年最高法院遷出,1998年成為中華民國的國定古蹟

目前本建築為臺灣高等法院院本部,並為司法院司法院大法官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所在地。

目录

[编辑] 興建背景

1895年,台灣日治時代開始。進入台北台灣總督府在數年內拆除台北城,並將城內文廟武廟,及其台灣省城隍廟移作他用。其中城隍廟為日治初期的台灣司法機關建物。

1920年代末,台灣總督府鑒於司法業務日漸繁重,於是興起建構規模較大官署機構的構想,而考量地址則為台北城內右下,距離南門不遠處的原武廟處所。

[编辑] 興建沿革

該建物興建於1929年,由台灣總督府總督官房營繕課長井手薰設計,桂商會池田組負責施工。樓高三層樓,每層樓面積均約1800坪的該官署建物,於數年後的1934年完工。而建物定名為台灣總督府高等法院,同時臺北地方法院亦遷至本處。

高等法院為台灣日治時期的最高審判機關,其下轄有台北,台中,台南各地法院。除了司法機關外,該建物於完工後,還納入了愛國婦人會覆審法院等機關。

[编辑] 建物特色

興亞式屋頂

司法大廈設計者井手薰,除了司法大廈外,其他作品還有高等學校校舍講堂、台大校舍台北公會堂原台灣教育會館等等。該司法大廈因為其權威性,其特色略以他其他作品較為不同。因該廈建構設計的1930年代,現代建築主義興起且漸漸盛行。受此影響,該建物雖仍有文藝復興式的華麗,但在外觀與飾帶上是已呈現過渡型的平實。

外觀方面,RC結構的該建物分為上下兩部分,一樓部分為地面層和突出屋頂式的門廊。此部份採厚實處理,具有相當權威感。二樓與三樓則為外壁貼有北投產綠色釉面磚的平實建築。

入口拱門門廊

司法大廈最大特色在於高達31.8公尺的中央高塔屋頂波形曲線,此種小八角型尖頂的塔型建築一般稱為帝國冠帽或興亞式屋頂,而興亞則為復興東亞之意或帝國冠帽。除此,該建物也有山牆和少部分日本傳統紋飾。總地來說,外觀擁有拱圈、籃式柱頭、折線的建築裝飾的該建物,多少模仿羅馬建築。

在內觀上,一樓中央為,以木製樓梯通往二、三樓。而最大特色事樓梯間的兩側,均有碩大八角形柱子,且飾以大理石。此為臺灣(花蓮)大理石首次實際運用到大型建物上,具有相當指標性。

[编辑] 增修改建

1950年代,中華民國政府遷徙來台後,除了複審法院與婦人愛國會廢止外,中華民國政府仍於此處做為最高司法機構。除了維持臺灣高等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外,也將司法院、最高法院官署牽往此處。因此該建物的最高法院名稱更改為司法大廈。1968年法庭大廈完工後,高等法院法庭及檢察官偵查庭遷出。1977年,因業務增多,該建物增築第四層,雖材質仍沿用相同產地的面磚,但其風格略為更動。1980年代後,臺灣臺北地方法院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最高法院相繼遷出,該廈僅存臺灣高等法院院本部、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司法院及司法院大法官使用。

該廈於1998年7月30日,經中華民國內政部指定為國定古蹟,並委由司法院維修管理。

[编辑] 參見


个人工具
名字空间
操作
导航
帮助
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