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礼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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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禮監明朝內廷管理宦官與宮內事務的「十二監」之一。由於明代胡惟庸案廢相後,宦官權力上升,司禮監主管皇帝文書、印璽、宮內禮儀等業務,遂上升為「十二監」之首,成為內廷權力最大之機構,其主管雖僅具有外朝三品之級別,但有時權力可與內閣「首輔」匹敵,有「權過元輔」之稱。著名宦官王振尚铭馮保劉瑾魏忠賢等皆曾任司禮監之主管。

目录

[编辑] 地位

明代內廷十二監為司禮監、內官監御用監御馬監(後稱尚駟監)、司設監尚寶監神宮監尚膳監尚衣監印綬監直殿監都知監;司禮監為首。十二監下設有四司八局,四司為惜薪司、寶鈔司、鐘鼓司、混堂司。八局為兵仗局、巾帽局、針工局、內織染局、酒醋麵局、司苑局、銀作局、浣衣局。合稱「二十四衙門」。除專司清洗內廷衣物、便器的浣衣局外,其餘二十三單位皆設於紫禁城內。朱元璋即位初期,各監各局編制約百人,至明中後期,多數監局在各省州縣,皆派駐直屬宦官,主管與宮內需索有關的業務,並監視疆吏民情以密報內廷,宦官人數達數萬人。

[编辑] 業務

明初,司禮監與各監主管設「太監」一,左右少監各一,各司設「司正」一,各局設「大使」一。以後編制擴張,各監分設「掌印太監」。司禮監以「掌印太監」為首,下設「秉筆太監」數人,首席秉筆主管東廠詔獄等特務刑訊機構,各秉筆分管各監各司局[1]

司禮監同時也是明代官方主要的出版機構之一,下設「經廠」,置經廠提督太監一名,總綰印刷業務,主要是印行皇帝指示刊發的書籍,相當數量的前代經史文獻,在明代為司禮監重新排印保存。明代中央政府另一個重要出版機構是國子監。目前台灣的國家圖書館(原「中央圖書館」)存有甚多司禮監主持編印的明版善本圖書,極為珍貴。

[编辑] 批評

司禮監秉筆諸太監權力來自明代特有的票擬批紅制度。明代廢相,內閣與各部大臣奏議公事先行「票擬」,由皇帝「硃批」決定可否。由於廢相後繁瑣朝議使皇帝無力負荷,加以若干君主廢弛朝政,遂有秉筆太監代為「批紅」的制度。即各部公文奏議交司禮監分類後,揀選其要呈送皇帝。皇帝或親批,或由秉筆口述大要而皇帝口決,秉筆代為「批紅」,發還內閣與各部依據批紅撰寫正式詔書執行[2]

王振尚銘馮保劉瑾魏忠賢等皆曾任司禮監之主管。

[编辑] 参考文献

  1. ^ ·张廷玉等,《明史》(卷74):“凡內官司禮監掌印,權如外廷元輔;掌東廠,權如總憲。秉筆、隨堂視眾輔。各設私臣掌家、掌班、司房等員。提督西廠,不常設,惟汪直、穀大用置之。劉瑾又設西內廠。尋俱罷革。提督京營,提督太監,坐營太監,監槍、掌司、僉書俱無定員。”
  2. ^ 《萬曆野獲編補遺》卷一載:「……司禮今為十二監中第一署。其長與首揆封柄機要,僉書、秉筆與管文書房,則職同次相;其僚佐及小內使俱以內翰自命,若外之詞林,且常服亦稍異。其宦官在別署者,見之必叩頭稱為上司。雖童稚亦以清流自居,晏然不為禮也。內官監視吏部掌升選差遣之事,今雖稱清要,而其權俱歸司禮矣。」

[编辑] 外部鏈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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