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 (中華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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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簡稱「吉」,為中華民國東北九省之一,全省範圍為今日的吉林省、黑龍江省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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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省名由來
吉林系滿語「吉林烏拉」的簡稱.據《吉林通志》記載:「國語(即滿語)吉林謂沿,烏拉謂江,其曰吉林者從漢文而省也」。
[编辑] 歷史沿革
[编辑] 九一八事變之前
清宣統三年(1911年)爆發辛亥革命後,東三省總督趙爾巽重用張作霖任「奉天國民保安會」軍事部副部長,打擊東北革命黨人。民國五年(1916年)5月,袁世凱逝世,北京政府任命張作霖為奉天督軍兼省長、東三省巡閱使,張作霖控制了奉天、吉林、黑龍江三省,成為奉系首領。民國十七年(1928年)6月4日,張作霖在皇姑屯被日軍預埋的炸藥炸死。其子張學良就任東北保安司令,繼續統領東北。12月29日,張學良宣佈「東北易幟」,歸順南京國民政府。
[编辑] 滿州國時期
民國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變,日軍進佔吉林省城後,立即佔領各機關,組織傀儡政府。
[编辑] 抗日戰爭以後
民國三十四年(1945年)日軍投降後,國民政府開始和平接收,9月上旬在重慶宣佈鄭道儒為吉林省政府主席,主持在長春市組建吉林省政府,隨後委任接收專員約70人,由東北行營分批空運至長春。因蘇聯軍隊實施軍管,並協助中共成立吉林省工作委員會及長春市委、長春市政府,國民政府的和平接收受阻。為給蘇聯施加壓力,國民政府命吉林省的接收專員奉命同東北行營一起於當年11月中旬撤至北平。經國民政府與蘇聯交涉後,再於民國三十五年(1946年)1月重返長春。正在接收之際,蘇軍於4月14日撤出長春,中共東北民主聯軍攻佔長春,殲滅國民政府收編的東北保安第二總隊、長春員警總隊、土匪武警等雜牌2萬餘人,王寧華等一批接收專員被俘,正在籌建中的吉林省政府尚未運行便瓦解了。
同年5月,國軍主力以瀋陽為基地,沿中長路北進,先後攻克四平市、長春市、吉林市及其周圍各縣。攻克吉林省的長春、吉林、公主嶺3市和永吉、磐石、樺甸、伊通、雙陽、長春、九台、德惠、農安、懷德10縣,實際控有面積為3萬8371平方公里,總人口為353萬1192人。國民政府任命東北保安副司令長官梁華盛兼任吉林省政府主席,重建吉林省政府。梁華盛於6月1日率駐瀋陽的接收專員60餘人趕到長春,16日在吉林市正式成立吉林省政府,在國軍控制的市、縣組成了市、縣政府。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5月中旬開始,中共東北民主聯軍相繼發動夏、秋、冬三大攻勢,並取得節節勝利,國民政府在吉林省據點僅剩長春、永吉等地。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3月9日,東北人民解放軍攻陷吉林市,吉林省政府官員由吉林逃至長春。23日,國民政府任命東北剿總副司令、長春地區防守司令鄭洞國兼代吉林省政府主席,免除梁華盛的職務。4月10日,駐永吉的國軍部隊突圍而出,撤至長春。5月23日開始,共軍對防守長春之國軍展開圍困戰。月底,長春機場亦為共軍所控制,瀋陽與長春間之空中交通遂告中斷。9月12日,遼西會戰正式展開。10月15日,中共策反成功,曾澤生之第六十軍在長春叛變投降;18日,新七軍亦相繼投降;21日,指揮官鄭洞國被俘。中華民國吉林省政府徹底垮臺。
[编辑] 地理
民國十九年(1930年),據各縣調查報告匯總,全省面積為329662.5平方公里。民國二十三年(1934年),據中央地質調查所測量,全省面積為282332平方公里。
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國民政府公布「東北新省區方案」,以原滿州國的吉林省、濱江省部分、長春市置吉林省,總面積為108028平方公里,總人口為732萬1758人。周圍鄰省分別為北界嫩江省,東界松江省,南界安東省,西界遼北省。
[编辑] 行政區劃
[编辑] 省會
民國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變以前,省政府駐吉林縣(後改稱永吉縣);抗日戰爭結束後,省政府駐吉林市。為今吉林省吉林市市城區。民國三十七年(1948年)3月,東北人民解放軍攻陷吉林市,吉林省政府遷至長春市。
[编辑] 道
清代吉林省設立的東南路、東北路、西南路、西北路四道,在民國元年(1912年)已經裁撤。民國二年(1913年)1月,臨時大總統公布三道《劃一令》。據此,全省劃為東南路、東北路、西南路、西北路四道,並任命觀察使。
民國三年(1914年)5月,各道易名為延吉、吉長、依蘭、濱江,並委任道尹。6月,公布各道轄區,共轄37縣。民國十八年(1929年)2月,據國民政府有關地方行政制度的規定,裁撤各道。
[编辑] 縣、市、設治局
[编辑] 九一八事變之前
民國二十年(1931年)九一八事變以前,全省共轄有41縣、1設治局:
| 吉林省 | |||
|---|---|---|---|
| 縣市局 | 駐地 | 沿革 | |
| 永吉縣 | 吉林省省會。舊稱吉林府,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為吉林縣。北洋時期為吉長道治所。因與省名重名,民國十八年(1929年)9月易今名,取清代永吉州為名。 | ||
| 長春縣 | 舊稱長春府,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北洋時期屬吉長道。 | ||
| 伊通縣 | 伊通河 | 舊稱伊通州,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北洋時期屬吉長道。 | |
| 濛江縣 | 濛江 | 舊稱濛江州,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北洋時期屬吉長道。 | |
| 農安縣 | 龍灣 | 北洋時期屬吉長道。 | |
| 長嶺縣 | 長嶺子 | 北洋時期屬吉長道。 | |
| 舒蘭縣 | 朝陽川 | 北洋時期屬吉長道。 | |
| 樺甸縣 | 樺樹林子 | 北洋時期屬吉長道。 | |
| 磐石縣 | 磨磐山 | 北洋時期屬吉長道。 | |
| 雙陽縣 | 雙陽鎮 | 北洋時期屬吉長道。 | |
| 德惠縣 | 大房身 | 北洋時期屬吉長道。 | |
| 濱江縣 | 哈爾濱 | 舊稱濱江廳,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北洋時期為濱江道治所。 | |
| 扶餘縣 | 伯都納城 | 舊稱新城府,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名新城縣。民國三年(1914年)1月易今名。北洋時期屬濱江道。 | |
| 雙城縣 | 雙城堡 | 舊稱雙城府,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北洋時期屬濱江道。 | |
| 賓縣 | 葦子溝 | 舊稱賓州府,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並易名。北洋時期屬濱江道。 | |
| 五常縣 | 歡喜嶺 | 舊稱五常府,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北洋時期屬濱江道。 | |
| 榆樹縣 | 孤榆樹 | 舊稱榆樹直隸廳,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北洋時期屬濱江道。 | |
| 延壽縣 | 長壽山 | 舊稱長壽縣,民國三年(1914年)6月易名同賓縣,民國十八年(1929年)9月易今名。北洋時期屬濱江道。 | |
| 阿城縣 | 阿什河 | 北洋時期屬濱江道。 | |
| 珠河縣 | 烏珠河鎮 | 民國十年(1921年)12月分五常、同賓兩縣析置烏珠河設治局,民國十六年(1927年)5月改置縣。北洋時期屬濱江道。 | |
| 葦河縣 | 葦沙河鎮 | 民國十年(1921年)12月分同賓縣析置葦沙河設治局,民國十六年(1927年)11月改置縣。北洋時期屬濱江道。 | |
| 延吉縣 | 延吉岡 | 舊稱延吉府,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北洋時期為延吉道治所。 | |
| 寧安縣 | 寧古塔 | 舊稱寧安府,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北洋時期屬延吉道。 | |
| 琿春縣 | 琿春鎮 | 舊稱琿春廳,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北洋時期屬延吉道。 | |
| 東寧縣 | 三岔口 | 舊稱東寧廳,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北洋時期屬延吉道。 | |
| 額穆縣 | 額穆索 | 北洋時期屬延吉道。 | |
| 敦化縣 | 阿克敦城 | 北洋時期屬延吉道。 | |
| 汪清縣 | 百草溝 | 北洋時期屬延吉道。 | |
| 和龍縣 | 大拉子 | 北洋時期屬延吉道。 | |
| 依蘭縣 | 三姓城 | 舊稱依蘭府,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北洋時期為依蘭道治所。 | |
| 同江縣 | 拉哈蘇蘇 | 舊稱臨江府,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名臨江縣。,因與奉天省縣名重名,民國三年(1914年)1月易今名。北洋時期屬依蘭道。 | |
| 密山縣 | 蜂蜜山 | 舊稱密山府,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北洋時期屬依蘭道。 | |
| 虎林縣 | 呢嗎口 | 舊稱虎林廳,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北洋時期屬依蘭道。 | |
| 撫遠縣 | 綏遠 | 舊稱綏遠州,民國二年(1913年)3月改置縣,名綏遠縣。因與綏遠省縣名重名,民國十八年(1929年)9月易今名。北洋時期屬依蘭道。 | |
| 樺川縣 | 悅來鎮 | 北洋時期屬依蘭道。 | |
| 富錦縣 | 富克錦 | 北洋時期屬依蘭道。 | |
| 饒河縣 | 小佳河 | 北洋時期屬依蘭道。 | |
| 方正縣 | 方正鎮 | 北洋時期屬依蘭道。 | |
| 穆棱縣 | 穆陵 | 北洋時期屬依蘭道。 | |
| 寶清縣 | 寶清河 | 民國五年(1916年)4月析同江縣寶清河地方置。北洋時期屬依蘭道。 | |
| 勃利縣 | 四站地方 | 民國六年(1917年)年5月析依蘭縣勃利地方置。北洋時期屬依蘭道。北洋時期屬依蘭道。 | |
| 乾安設治局 | 長發屯 | 民國十七年(1928年)2月析郭爾羅斯前旗轄地置。 | |
[编辑] 抗日戰爭以後
東北光復後,國民政府將東北改劃成9省2市。將滿洲國的吉林省、間島省、長春市合併稱吉林省。全省轄有4市、21縣、1旗,為:長春市、吉林市、延吉市、公主嶺市,永吉縣、蛟河縣、舒蘭縣、磐石縣、樺甸縣、敦化縣、雙陽縣、長春縣、九台縣、德惠縣、農安縣、榆樹縣、懷德縣、伊通縣、乾安縣、扶餘縣、延吉縣、和龍縣、汪清縣、安圖縣、琿春縣、郭爾羅斯前旗。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6月5日公佈的「東北新省區方案」,全省轄有2市、18縣、1旗。新設的吉林、長春2市,九台縣,在滿州國時期已經存在,沿革過程,詳見吉林省。因省境較小,不設行政督察區。
| 吉林省 | ||||
|---|---|---|---|---|
| 所屬督察區及盟部 | 代碼 | 縣市局 | 駐地 | 沿革 |
| 省直轄地區 | 29001 | 吉林市 | 今吉林市區 | 吉林省省會。滿州國時期析永吉縣置吉林市,屬吉林省。抗戰結束後保留,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6月核准設置。 |
| 29002 | 長春市 | 今長春市區 | 滿州國時期析長春縣置新京特別市,為滿州國首都。抗戰結束後保留並改稱長春市,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6月核准設置。 | |
| 29003 | 永吉縣 | 今吉林市區 | 滿州國時期改名吉林縣,屬吉林省。抗戰結束後恢復原稱。 | |
| 29004 | 長春縣 | 今長春市區 | 滿州國時期屬吉林省。 | |
| 29005 | 敦化縣 | 敦化鎮 | 滿州國時期屬吉林省。 | |
| 29006 | 蛟河縣 | 蛟河鎮 | 舊稱額穆縣,滿州國時期改稱蛟河縣,屬吉林省。抗戰結束後恢復原稱。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6月核准改名。 | |
| 29007 | 樺甸縣 | 樺甸鎮 | 滿州國時期屬吉林省。 | |
| 29008 | 磐石縣 | 磐石鎮 | 滿州國時期屬吉林省。 | |
| 29009 | 雙陽縣 | 雙陽鎮 | 滿州國時期合併伊通、雙陽為通陽縣,屬吉林省。抗戰結束後恢復二縣。 | |
| 29010 | 伊通縣 | 伊通鎮 | 滿州國時期合併伊通、雙陽為通陽縣,屬吉林省。抗戰結束後恢復二縣。 | |
| 29011 | 懷德縣 | 滿州國時期分別屬公主嶺市及懷德縣,屬吉林省。抗戰結束後保留,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6月核准廢市留縣。 | ||
| 29012 | 農安縣 | 農安鎮 | 滿州國時期屬吉林省。 | |
| 29013 | 九台縣 | 下九台 | 滿州國時期析吉林、德惠2縣置,屬吉林省。縣境有清廷設置的第九烽火臺,故名。抗戰結束後保留,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6月核准設置。 | |
| 29014 | 扶餘縣 | 埃餘鎮 | 滿州國時期屬吉林省。 | |
| 29015 | 德惠縣 | 張家灣 | 滿州國時期屬吉林省。 | |
| 29016 | 舒蘭縣 | 舒蘭鎮 | 滿州國時期屬吉林省。 | |
| 29017 | 榆樹縣 | 榆樹鎮 | 滿州國時期屬吉林省。 | |
| 29018 | 五常縣 | 五常鎮 | 滿州國時期屬濱江省。 | |
| 29019 | 雙城縣 | 雙城鎮 | 滿州國時期屬濱江省。 | |
| 29020 | 乾安縣 | 長發屯 | 舊稱乾安設治局,滿州國時期實施縣制,屬吉林省。抗戰結束後恢復原設治局建制。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6月核准實施縣制。 | |
| 哲里木盟 | 29101 | 郭爾羅斯前旗 | 郭前旗 | 滿州國時期屬吉林省。 |
| 其他 | 無 | 濱江縣 | 滿州國時期廢縣併入哈爾濱市。抗戰結束後恢復縣制。民國三十六年(1947年)6月核准廢縣併入哈爾濱市。 | |
[编辑] 政府
- 吉林省政府主席
- 秘書長
- 民政廳長
- 財政廳長
- 教育廳長
- 建設廳長
- 長春市長
- 吉林市長
- 會計處長
- 社會處長
- 宣傳處長、警務處長
- 員警總隊副隊長
- 保安司令部司令
- 保安司令部副司令
- 保安司令部參謀長
- 地方行政幹部訓練團副教育長
[编辑] 參考
- 《中國行政區劃通史.中華民國卷》,復旦大學出版社,2007年8月
[编辑] 注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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