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鸿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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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鸿昌
军人
1926年-1934年
性別
出生 1895年10月18日(1895-10-18)
 大清河南省扶沟县吕潭镇
逝世 1934年11月24日 (39歲)
 中國北平北平陆军监狱
国籍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语言 国语
军队 西北军
政党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军衔 军长
亲属 女儿吉瑞芝
侄儿吉星文
战争经历
中原大战
主要作品
《就义诗》
《察哈尔抗战诗》
军衔记录
1926年 西北军旅长
1928年 西北军师长
1929年 西北军军长兼宁夏省政府主席
1930年 第22路军总指挥兼第30师师长
1933年 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第2军军长
吉鸿昌像。照片上方为他1929年的题字:“公正纯洁,为做事而做官,训练民众,使知五权运用,政治注重下层,工作适合一般民众需要。”落款为“已巳夏,主席吉鸿昌”
吉鸿昌像。照片上方为他的题字:“人人奮勉,則團體鞏固;有鞏固之團體,纔能救國救民;我輩亦能賴之以生存;願與諸同志共勉之。”落款為“軍長吉鴻昌題贈”

吉鸿昌(1895年10月18日-1934年11月24日),中国抗日将领,中共黨員。原名恒立,世五。河南周口扶沟人。

目录

[编辑] 生平

1913年参加冯玉祥西北军1926年任旅长。冯玉祥派他从兰州出兵,击败在西安围困杨虎城8个月的劉鎮華的部队。冯玉祥改编为国民革命军之后吉鸿昌参加北伐,出潼关,占洛阳河南重镇。1928年任师长。1929年任军长兼宁夏省政府主席。1930年,参加蒋介石阎锡山冯玉祥李宗仁中原大战,任冯军第3路总指挥,於隴海路正面大敗陳誠。兵败后被蒋介石收编,任第22路军总指挥兼第30师师长,参加对鄂豫皖红军根据地的围剿

1931年吉鸿昌在上海养病,接触中国共产党1932年试图起义失败后被蒋解职,出国。1932年回国居天津,在湖北麻城策反旧部30师失败,后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3年热河抗战長城戰役之后,日军占领察哈尔部分地区。吉鸿昌于5月26日与冯玉祥、方振武佟麟阁在察哈尔张家口建立察哈尔民众抗日同盟军,任第2军军长,后任北路前敌总指挥。至7月12日同盟军攻占了多伦(位于今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等4座县城,将日满伪军驱出察境。因为当时全面性抗战尚未爆发,蒋介石认为该军妨害统一政令、破坏国策,令何应钦指挥16个师逼近察哈尔。8月5日冯玉祥将察军政大权交给察哈尔省主席宋哲元,撤销抗日同盟军总部。吉鸿昌、方振武等部则公开共产党身份,率领余下的部队在察哈尔南部地区寻机建立新苏区。9月部队转展到赤城县以北的独石口后,决定以「抗日讨贼」的名义南下攻打由何应钦所率中央军重兵把守的北平。国民革命军驻北平城防部队在受到偷袭之后实施勇猛反击,将吉鸿昌等部逼退至当时中、日两军僵滞对持的中间地带。为避免全系被歼,吉鸿昌、方振武接受了国民政府收编剩余部队、二人离队出洋的和谈条件。[1]

1934年,吉鸿昌在天津参与组织中国人民反法西斯大同盟,准备再次“武装抗日”。11月9日在天津被国民党军统特务枪伤,被天津法租界工部局交给国民政府逮捕,24日在北平陆军监狱被殺。

[编辑] 纪念

1945年4月,中国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时,中共中央决定授予吉鸿昌“革命烈士”称号。

吉鸿昌旧居,又名“红楼”,位于当时的天津法租界的霞飞路(Avenue Joffre)(今和平区花园路5号),作为天津租界时代留存下来的重要建筑之一,该建筑目前是天津市文物保护单位[2]重点保护等级历史风貌建筑[3]

吉鸿昌烈士墓,位于河南郑州市烈士陵园内,有墓冢,纪念亭以及胡耀邦题词的纪念碑等

[编辑] 吉鸿昌语录

[编辑] 察哈尔抗战诗

有贼无我,有我无贼。非我杀贼,即贼杀我。半壁河山,业经改色。是好男儿,舍身报国!

[编辑] 绝命诗

恨不抗日死,留作今日羞。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编辑] 临刑前对刽子手说的话

“我为抗日而死,不能跪下挨枪,我死了也不能倒下!给我拿个椅子来,我得坐着死。” 接着又说:“我为抗日死,死得光明正大,不能在背后挨枪。你在我眼前开枪,我要亲眼看到敌人的子弹是怎样打死我的。”

[编辑] 家人

[编辑] 参考文献

  1. ^ 中央电视台10套“探索·发现”栏目历史纪录片《抗日同盟军》
  2. ^ 天津市人民政府,一九九七年六月二日公布
  3. ^ 天津市人民政府,二零零五年八月三十一日公布
  4. ^ 我的父亲吉鸿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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