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形字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到: 导航, 搜索

同形字又稱重形字,就是寫法(字形)相同的

[编辑] === 定义 ===

学术界对同形字的定义有争议,但学者的观点大都相似观点如下

  • 张双棣在《在古代汉语知识教程》中指出:“同形字指字形结构相同而表示的却不是一个词,即为不同的词造出形体结构相同的字。
  • 徐勤利在《现代汉字中的同形字》一篇中则认为:“在现代汉语中共同使用,形体相同,但是在意义上或用法上不同,我们称之为‘同形字’。
  • 裘锡圭则在《文字学概要》中提出:“不同的字如果字形相同,就是‘同形字’。”对此他又从同形字的范围进一步划分为广义同形字和狭义同形字。

漢字有三個面向:「形音義」,只要其中一項不同已可視為不同字,例如「生長」之「長」與「長短」之「長」讀音意義皆不同,嚴格來說是兩個字,只是寫法相同,就是重形字。有時原字作他用,如「自」原為「象形,用作「自己」義後兩字重形,加「畀」為聲符產生分化字後起字「鼻」。中國大陸推行漢字簡化時產生了大量重形字,如「臘」之簡化字「腊」與原解作小動物整體製成之肉乾之「腊[1]」重形[2]

現代電腦字元編碼多數只根據字形編碼,如前述之「長」只會編配一個碼位,有些如 CCCII 則嚴格按照「形音義」原則編碼,如前述之「長」會編配兩個碼位,這樣找尋異體字時會較方便,但亦有「一字多碼」之問題。

[编辑] 参见

同形字与多音字的区别与联系

[编辑] 注釋

  1. ^ 音「昔」,也可作動詞
  2. ^ 詹鄞鑫,《漢字說略》,中國:遼寧教育出版社,1991年,ISBN 7-5382-1530-1,第298頁
个人工具
名字空间
操作
导航
帮助
工具
其他语言